有人说没有正义的律师要如犯人同罪,你怎么看?

人在外乡心在家


这个问题显然是针对周姓律师的,我没有看到周律师对昆山砍人案发表了什么观点,但可以猜得出来,他一定是按照惯性思维认为本案还是会按照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处理。

我看到了另外一个律师的评论,是北京知名律师,同样也评论认为应该按防卫过当处理。他没有周律师这么惨,被专门开问答帖子来挤兑,但他的微博下面也被无数网友攻击辱骂。

这个案子出来,我自己也写了一篇短文,其实我的判断也是会按照防卫过当处理,只不过舆论如此关注本案,我猜最终会判一个缓刑。我发表出来的观点是希望尽快把于海明取保候审,因为只要羁押时间一长,想判无罪也不可能了,做一天牢就有一天的冤狱赔偿。何况当时于海明自己也受伤,取保候审回家养伤是合乎情理的。一个人即便是出于正当防卫,毕竟砍死了一个人,多少总会有些心理阴影,也应该进行休息。

只是,我没有想到,那位周律师更不会想到,这次办案机关如此顺应民意,这么快就给出结论,宣布于海明为正当防卫,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当然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论。

不过,随即就该法律人反思,为什么很多人不敢相信这个案子会作为无罪处理呢?

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条信息(如图),从中其实可以看出法律人的纠结所在:

类似的案子,情节可能各有轻重缓急,但都有正当防卫的因素在里面。只是,没有视频监控的现场资料,当事人供述不一定能还原事实真相,于是,同样是正当防卫,律师坚持认为是正当防卫,退一步讲也是防卫过当应该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院最后就是判决了无期徒刑或死缓。

在这种大量案例教育下,律师自然就变成谨小慎微,遇到于海明反杀宝马车主案,便丧失了“朴素的法律观念”,而是受到循规蹈矩的思维模式所指引,最后待昆山检方结论出来,便会贻笑大方。

其实,这次事件完全可以与当年孙志刚案取消劳动教养制度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社会价值与影响力。经此一案,全社会的人都经过了普法过程,都明白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争论焦点在哪里,也明确了司法机关的价值导向。从此以后,无限防卫权的案例肯定会越来越多,律师做刑事辩护也更加有力,过去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以后肯定会容易的多。

回到问题,答案是:

绝大部分正当防卫案件,都是刑事律师为其按照正当防卫作无罪辩护,但没有被认可。如今终于最朴素的司法观念反映到案例中,法律本来就是人民制定的。顺应民意,同时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作为衡平,这才是正道。




商事顾问




不能将律师对案件的预判作为其是否正义,这不合理。难道法官判错案就如罪犯无异?

律师正义不正义与其预判预断案件的准确性没有关系,只能说明律师对案情不了解,或者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有限。


当然也有律师以赢利为目的,无视法律法规的限制,对委托人进行讹诈和恐吓。从而达到委托人就范,达到其利益最大化。这种现象属于不正义不正气的律师所为,一经发现,必须制止!

但是大多数律师都会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这在他选择学习法律专业的那刻起,就曾发誓过。

但是在工作和实践中,有些律师确实在利益的诱惑下变得贪婪无度。他们会与委托人的对方当事人勾结合伙,进行利益输送,让委托人合法权益受损。

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律师,这种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层出不穷。其危害性非常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Nick金虎


昆山法院丶检察院、公安好样的。不过这下北京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周保民(周垃圾)的不当言论就不好过了,他的言论是反正常逻辑思维的,黑白颠倒的、不正义的、思想是扭曲的、在社会上引起公愤,这样的律师是社会的毒瘤、人渣、是律师界的败类。所以建议律师界清除这样的人渣,还社会一片良好风气的净土


凸凹aa小夜曲


强烈要求吊销周姓律师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证书!一辈子不得从事司法行业!这样的人是有悖社会人道,妖言惑众!亵渎法律!与人民为敌!于正义不顾!根本没资格从事神圣的司法行业!无论是对老百姓还是司法机关还是对法律法规还是对事件事实都是歪曲加恶劣的破坏!有寻衅滋事的恶劣社会影响!


用户58726466659


如果审判按周律师的结论,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议论导向指何处?南京案导致国人伦理丧尽,风气败坏!如果仅仅为了金钱而胡说八道,使国家人民风气变坏。这样的律师猪狗不如!!明眼人一看就是正当防卫,周姓律师眼瞎了还是良被狗吃了?建议律师协会处理这个不要脸的。


高宇154671824


周保民律师出来走两步!早给你说了,你将律师资格不保。吸取教训,别装眼睛瞎,我们生产队的养猪大爷看了视频都知道电动车哥是正当防卫!就你律师第一时间说是故意伤害人致死!你是买的律师资格证吧,哪里买的,我去给养猪的大爷买一个。


a1075


从这一事件的发展到终结,可以让人们大快人心。因为正义,正气得到了伸张。

但是如同北京周律师这样,不敢或许说不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大有人在,肆意颠倒是非,丧失起码的正义感与良知,置法律于不顾,未经勘查,先作定论,与当年南京那位”没有撞人,你为何要扶”极其相似,国人不会忘记由于南京那位的“言词一出”导致后来老人跌倒无人【敢】扶之事至今仍在困扰着国民的道德伦理观……

假如昆山事件如了周律师的愿,后果将是恶人越发嚣张跋扈,受欺负者再无【防卫】可言,因为象周律师一样可以先定论为【防卫过当】【故意伤害】之类……

虽然有人说没有正义感的【律师】与罪犯无异,话虽有些偏激,但是【没有正义感的律师,确实也不配进入律师行业】这是肯定的无疑的!





杨老帅


1.周律师在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2.周律师拿了人家钱要为人家办事。

3.周律师也许本身就不正,昧着良心做事。

4.周律师也许和宝马男有某些关系吧。

5周律师也许想趁这次事件想让自己火一把。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


张府堂口


周驴屎就是专为罪犯开托的害群之马?没人性,没正义,没立场,如同罪犯帮凶,它的正义与法律知识及人之情理,连幼儿园孩子的智商都不如,应该开除律师队伍,让有正义感的人充实队伍!周驴屎不服可以象龙屎一样出来亮亮??我预侧推断投诉的假医托代言人广告,十几次,无一失言,推理的社会案件及事件无一落空,包括这次昆山案?只要心中正义在,智商会无穷无尽!愿网友支持!!!


天马怪圣


我只能说周律师是没有道德的律师,

好歹也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法律知识绝对比我们强。

可是,不分善恶,颠倒黑白,是非不分。这就是我的评价,谁劝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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