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讀|這些職場規定,不僅奇葩,更是侵權!你又遇到過哪些「奇葩規定」?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既是企業和員工的行為準則,又保障了企業的正常運轉,本無可厚非。

可如果這其中出現了一些“奇葩規定”,會是一種什麼體驗呢?

薦讀|這些職場規定,不僅奇葩,更是侵權!你又遇到過哪些“奇葩規定”?


故事1

不轉發公號文章就扣錢


“作為員工,在私人的社交群裡偶爾轉發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領導強制員工把公司微信公眾號文章轉發到朋友圈,這讓我很不爽。”在河南省鄭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著公司發佈的績效考核新規一籌莫展。

2018年1月初,公司為了加大產品宣傳力度,提升銷售業績,要求員工每天必須將公司微信公眾號文章轉發朋友圈各兩次,並將截圖上傳到公司辦公群留底,否則將進行每天每篇10元的處罰和點名批評。

“對於此項不合理規定,大概一半的同事寧願交錢也不轉,其他人持無所謂態度。”王磊無奈地說,“為了將工作和生活分開,我一直沒轉發朋友圈,但一想到辛辛苦苦掙的工資每個月被無端扣,我就非常心疼。因此,近期我已經開通了微信雙號,以便應對公司這種不合理的考核規定。”

王磊告訴記者,對於此事,部分員工除了平時發牢騷外,還組織了兩三次抗議活動:全體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均不轉發朋友圈。他希望為了公司的整體利益,使其朝著有利的方向發展,公司要傾聽員工意見,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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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劉軍


故事2

24小時打開定位系統


“市場人員說自己在上班,但其實是在打麻將。”浙江省杭州市某日化公司員工文凱強通過電話對《法制日報》記者說,“由於之前某些員工存在偷懶現象,因此公司決定於2017年1月20日開始給銷售人員和培訓人員等兩類員工安裝專門定製的App進行監督。”

據文凱強介紹,現在不少公司都存在給員工安裝定位系統的規定,自己起初也不能接受這種做法,但其他同事離職後去其他公司找工作也都有類似的遭遇。

文凱強說:“由於員工自己可以隨時關掉這個系統,因此除了必須進行App定位外,到工作地點後,員工還需要和建築物自拍合影,然後上傳給考勤部門留底。此外,公司規定如果外勤員工沒有在定位系統上按時簽到和打卡,每次扣10元。有時我實在氣不過,故意關掉系統,2017年12月已經被扣了100多元。”

“這明顯侵犯了員工的人格和隱私。由於公司沒有固定的上班時間,定位系統只能24小時都開著。我們相當於被公司戴上電子枷鎖,沒有個人尊嚴。”文凱強無奈地說。

這兩個故事只是冰山一角

不搜不知道

一搜嚇一跳

竟然還有這麼多奇葩規定


01

春節前後請假扣三倍工資

奇葩指數:★★


寧波某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發出通知稱,工人春節前後請假將扣三倍工資。這被稱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為了留住員工,一些服裝企業為員工提供往返機票、提高加班工資和獎勵出國遊等福利。為了留住職工,該公司的規定並不算多麼奇葩,但確實寒了員工們的心。

02

談戀愛要彙報

未經同意離婚會被開除

奇葩指數:★★☆


據《中國經濟週刊》爆料,在號稱要打造世界第一高樓的某科技集團,小超市無人值守、購物自取,員工宿舍房門夜不閉戶,員工食堂三餐免費,食材基本來自於該企業農場自種的有機食品。既不接受同行業的員工跳槽到這裡來,離職的員工也永遠別想再回來。該公司甚至還要求,員工談戀愛要向公司彙報;員工如果未經公司同意就離婚,會被開除。

03

未滿30女職員不能生育

奇葩指數:★★★


記得《咱們結婚吧》裡面的楊桃嗎?因為到了三十歲還沒結婚生孩子,被拒絕續簽合同。無獨有偶,蘇州有一家公司出臺了一項類似的奇葩規定:在與女員工簽訂合同時,明確要求女職工30歲前不能生育,如果違反規定辭職的話,還要繳納違約金……老闆法盲了!法律明確規定:生育權是每個女性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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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每天評論老闆微博

奇葩指數:★★★


山東某旅行社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要求員工每天要對勞動的微博進行評論不說,每天早晨還會輪流讓一名員工領讀老總當天更新的微博。如果員工沒有給老總微博點贊,則需要受到所謂二級處罰(即扣一分、罰款50元)。

公司領導美其曰,評論領導人微博是一種宣講企業文化的方式,有利於調動年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他們需要一個導師去告訴他們如何工作,樹立正確的工作觀。”

05

女員工穿短裙上班月獎300元

奇葩指數:★★★


南京江寧的一家地產企業,鼓勵年輕女職員穿短裙來上班,一個月額外發300元獎金,不穿短裙的,或是一個月穿短裙不足10天的,沒有獎勵。這是強行逼走女漢子的節奏嗎?

06

上廁所需打報告領導簽字

奇葩指數:★★★


2016年5月,廣西象州縣工業園區的一家傢俱有限公司公佈了一則公告,上班時間員工若要去上廁所,必須先打報告,領導同意後才能去。廠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規定目前只是試行,目的是為了嚴肅勞動紀律。確實很嚴肅,讓人不禁想起電影《肖申克的救贖》中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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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西裝價格不得低於10000元

奇葩指數:★★★☆


某文化公司的很多規定居然都跟衣服有關。如果單純與衣服、著裝相關尚不能稱為奇葩,但此公司規定十分細化,而最為奇葩的一條則是要求各個中心總監一級的管理人員,上班穿的西裝價格不能低於10000元。並且西裝的價格還不能看吊牌價,而是要以發票為準。有員工表示:為了點兒稀飯錢,投入真是太大了。

08

不做假睫毛,罰款20元

奇葩指數:★★★★


重慶有一家互聯網公司,在不允許辦公室戀情基礎上又新增了幾項規定:不能穿休閒裝上班,必須換成職業裝;不習慣化妝的女員工可以不化,但必須做一個假睫毛,否則抓到一次罰款20元……女員工不化妝不做假睫毛礙著誰了?恐怕皮膚敏感的女員工只能另謀高就了。

09

輪流做飯、洗碗

奇葩指數:★★★★


某迷你文化公司,員工內只有5個人,老闆為剛創業的大學生。該老闆挑剔一切外賣和小吃店,覺得外面的東西都“髒兮兮的,不乾淨”。於是乎,公司規定:員工輪流做飯、洗碗。

10

管理層必須剃光頭

剃頭獎1萬元

奇葩指數:★★★★★


80後女孩小曉在浙江鎮海一家工程公司已經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層。但就在去年,公司召開了管理層會議。老闆出臺了一個新規定:所有管理層必須剃光頭,剃了每人獎勵1萬元,不剃的罰1萬元,不剃也不認罰的直接辭退。

薦讀|這些職場規定,不僅奇葩,更是侵權!你又遇到過哪些“奇葩規定”?


對於這些規定,專家表示:公司如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之外要求員工遵守相關不合理規定,這是違法的!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法律系副主任鄭寧表示:“如果員工開通微信號時的定位完全是私人空間,公司的規定就缺乏法律依據和合同約定,不應當採取強制方式。如果公司與員工通過合同約定,員工的微信就是一個工作性質的賬號,員工自然有義務每天發公司動態到朋友圈中。同時,公司給員工安裝實時定位系統,也應當符合知情同意的原則,否則可能會構成侵犯員工隱私權,相關部門也應當加強監管,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認為:“公司如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之外要求員工遵守相關不合理規定,這是違法的。”

法律小貼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對於職工來說,和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不代表其人身關係和人身權都附屬於企業了。除了一些特殊企業的特殊規定,一般企業是沒有權利提出這些無理要求的,如果員工覺得企業的做法性質嚴重,可以向工會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來源:法制日報、中工網、勞動報、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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