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你交的黨費如何用、用哪兒了?這裡有權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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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黨費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中清理收繳的黨費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上級黨組織要向黨支部撥付一定數額的活動經費,支持黨支部訂閱黨報黨刊、開展支部主題黨日、創先爭優等活動。今年以來,一些地方和單位來電,就黨支部如何使用上級黨組織從黨費中劃撥的活動經費(包括補交黨費)問題進行政策諮詢。下面是中組部答覆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 要遵循黨費使用五項基本用途

黨支部使用上級黨組織劃撥的活動經費,要遵循黨費使用五項基本用途,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黨費工作的通知》規定的使用項目規範使用。

(二) 活動經費須經集體討論決定

黨支部使用上級黨組織劃撥的活動經費須經集體討論決定,不能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開展主題黨日、創先爭優等活動,一般應召開支委會研究制定活動方案,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後組織實施。同時,要定期向本支部黨員公佈上級黨組織劃撥的活動經費使用管理情況。

(三)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

黨支部活動經費的開支,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執行相關的財務制度。報銷費用時,原則上需提供規範的財務票據和憑證。特殊情況下,確實無法取得財務票據和憑證的,如開展支部活動購買工作簡餐、礦泉水,看望慰問生病住院黨員購買果籃、鮮花,悼念去世黨員購買花圈、輓聯等不能取得財務票據和憑證的,可由經辦人員出具情況說明,黨支部書記對支出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把關並簽字,按程序審批後,將情況說明代作原始憑證。

(四)要嚴格遵循黨費使用和財務管理相關規定

黨支部使用黨費新建(修繕)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要嚴格遵循黨費使用和財務管理相關規定,不得予以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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