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出台《實施細則》參保資金到位後才能徵收農民土地

我市出臺《實施細則》 參保資金到位後才能徵收農民土地

每日甘肅網9月14日訊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朱浩源)近日,我市制定出臺了《蘭州市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規定,不再劃分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只按失地比例乘以上年度社平工資來確定失地農民參保資金。

《實施細則》明確了“先保後徵”和堅持“誰用地、誰承擔”參保資金的原則,不再按照項目屬性區分國家、省列重大項目,不再實行國家、省列重大項目由省級補貼部分資金,所有徵地項目參保資金全部納入項目概算,參保資金在徵地實施前足額落實到位後才能徵收農民土地,更加有力地保障了被徵地農民參保補貼的落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