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捡3万包打表归还,失主拒给路费后并投诉,好人难做啊!

据北京晨报消息,近日,上海一的哥捡到价值3万的包,打算还给失主,要求失主承担车费,打表走即可,但是失主拒给路费,随后还在平台投诉这位的哥。奇葩事年年有,出租车司机要求并不过分,送过去叫你出路费还不愿意,竟然投诉!

的哥捡3万包打表归还,失主拒给路费后并投诉,好人难做啊!

自己贵重物品遗失,出租车司机想着归还,失主竟然连路费都不出,确实有些说不过去,暂且不说这几万块的包,就算是你自己取难道不要花时间和路费吗?出租车司机给送过去,您这出个油钱这已经是最便捷的方式了。据了解,出租车一些平台其实也有规定,一般来讲,如果车上发现了一些乘客遗失的物品,首先要司机先行保管,然后按照规矩,送回到出租车公司。等联系到失主后,失主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才能到出租车公司去领取遗失物品。而出租车司机这样做其实也有些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是特定情况下在双方同意,也不是不可以这样做,至少出租车司机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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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司机师傅在自己车上发现价值昂贵的包包并没有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私下占用,而是同意将包归还失主,说明了他最基本的人品是没毛病的。那位乘客朋友你自己不小心把包落在车上,人家司机专门还要给你送包,耽误人家赚钱的时间和汽油费不要钱吗?凭什么要别人来为你的大意买单,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司机只是要求打表归还,并未狮子大开口借机索取钱财,对此法律上也是予以支持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的哥捡3万包打表归还,失主拒给路费后并投诉,好人难做啊!

本来是一件学雷锋的好事,却落得个如此不知好意!其实这个问题的焦点就在于的哥应不应该收入送还包的费用?失主是不是应该支付此费用?在我看来,失主不但要支付送还包的路费,按情理应该给予的哥部分奖励!其实我们都明白,出租车的性质就是需要载客赚钱的,每天都是有租金及各种费用。很多的哥师傅吃饭上厕所的时间都压缩就是为了能多跑几趟多赚一份辛苦钱!这位的哥给失主送包就要浪费自己跑活的时间,这样就会减少相应的收入。总不能的哥做好人还要自己搭上钱把!如果这样,还有几个人愿意做雷锋,干费力不讨好的事!

失主的做法不敢苟同,本来是个人原因丢了东西,为什么还要让拾到者为此买单?天理何在?在我看来这就是无理取闹!正义何在?各位网友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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