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名業主齊聚芝罘法院 喜領240餘萬交房違約金

164名业主齐聚芝罘法院 喜领240余万交房违约金

執行幹警為當事人辦理手續

9月21日上午,芝罘區法院執行局內人頭攢動,164名當事人有序地排著隊伍在等待,今天,他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而來——領錢!“本來對這筆錢不抱很大希望了,沒想到突然收到法官和律師發來的消息,是案款執行回來了,真的是喜從天降!”申請執行人徐女士開心地說道。

2014年,徐女士在幸福某小區購買了一套房產,本來在合同中約定開發商應在2016年交付房屋,然而由於房屋未驗收成功,開發商遲遲未能正式交房。“本來我們是為了讓孩子上學才買的這套房,後來直到孩子上學都沒能交房,沒辦法只能讓孩子先去別的學校上了。”徐女士告訴記者,購買這個房子的業主大多是為了結婚或者讓孩子上學的,開發商遲遲不能交房讓大家苦惱不已。

和徐女士有著相似情況的還有100多名業主,2017年,業主們紛紛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後來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開發商應儘快一次性付清這些業主交房違約金,共計240多萬元。然而,調解生效後,開發商並沒有自動履行調解書確定的法律義務,於是業主們又再次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64名业主齐聚芝罘法院 喜领240余万交房违约金

執行幹警一一叫號,手續辦理有序進行中

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向該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並傳喚其到法院來,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卻遲遲不肯現身,一直聲稱公司沒有錢。為了儘快為當事人追回案款,負責此案的執行三庭庭長顧鴻帶著幹警來到了公司,要求查驗賬務,但公司相關負責人員並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於是,執行幹警便加大執行力度,將史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限制高消費,並對公司有關房產進行查封,提出罰款警告,用足用實各類執行措施對其施加壓力。

在各種手段的施壓之下,史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繼續逃避下去並不是個辦法,於是便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表示會盡快將案款交上。不久前,該公司便將全部涉案案款交至法院,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基本解決執行難已進入最後的決戰時期,芝罘區法院多措並舉壓縮“老賴”生存空間,集中優勢力量攻堅執行,運用信用懲戒機制,通過司法拘留、聯合信用懲戒等強制措施,大力推進案件的執行,打通公平正義實現的最後一公里,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注:文中“老賴”均指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