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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羅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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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關鍵時期,平羅法院出實招助力解決執行難。
近日,平羅法院民二庭調解並執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公司長期從原告公司處購買勞保用品,共拖欠原告貨款59000餘元一直未付,無奈之下,原告向法院起訴。
在案件事實查清的基礎上,平羅法院辦案法官馬瓊情法相融細心調解,終於促使當事人握手言和,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承諾用車輛抵頂欠原告的全部貨款。為了有效化解雙方矛盾,避免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庭後,辦案法官、書記員與原、被告共同前往被告公司核實抵頂貨款的車輛,當場履行完畢,促成案結事了。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司法為民 公正司法
供稿:劉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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