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職稱競聘是工齡重要,還是職務、學歷、績效、崗位重要

不合理的事情非常多,但能推行,證明有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1、職稱按工齡競聘的合理和不合理的地方:合理的地方,同等條件下工齡長的先競聘,肯定是合理的,畢竟工作年限和個人待遇是密切相關的,也是法法規規定和管理條例所認可的。但不同條件下,工齡優先,或者工齡所佔的比重過大,雖然不合理,但也有可行性。如果將工齡作為唯一的、最重要的依據,顯然不符合規定,也不合理。

事業單位職稱競聘是工齡重要,還是職務、學歷、績效、崗位重要

2、按崗位和職務競聘:由於管理崗位也可以設置三分之一的專業技術職稱崗位,因此,如果按管理崗位優先,有職務的人員優先,肯定也是許多事業單位普遍採用的一種方式。合理的地方在於,組織人事任命,是全面考核、選優拔尖,得到組織認可的,應該是最優秀的,優先競聘職稱合理且合乎習慣。

3、其它:按學歷競聘、按績效競聘、按現職稱年限競聘、考聘等,這些不同的職稱競聘方式,都有它的合理性,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事業單位職稱競聘是工齡重要,還是職務、學歷、績效、崗位重要

職稱競聘的基本原則,由人事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比如人事部和教育部聯合下發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基本標準條件》,人事部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頒佈的工程師、會計等職稱評定基本條件等,都是規定了參評的基本條件和標準要求,具體如何操作,權力已經下放,由省、市、縣各級具備條件的評聘單位,和高校、設計院、研究所等具備評聘條件的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實施細則等,制訂出自己的評聘辦法。

事業單位職稱競聘是工齡重要,還是職務、學歷、績效、崗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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