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通报


山西省教育厅通报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自全面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省119个市县(市、区)均已启动专项治理,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整改阶段,省教育厅将前期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摸排情况


1

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情况


  • 全省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1984所,其中:
  •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335所;
  • 无证无照机构8742所;
  • 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1038所;
  • 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311所;
  • 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机构11所。

各市摸排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情况为:太原1220所、大同734所、阳泉288所、长治1001所、晋城759所、朔州365所、忻州573所、吕梁978所、晋中1082所、临汾1253所、运城3731所。

2

中小学校摸排情况


摸排中小学校6263所,发现:

  • 存在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现象学校2所;
  • 发现存在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现象学校9所。

各市摸排中小学校具体情况为:太原573所、大同575所、阳泉391所、长治286所、晋城474所、朔州152所、忻州202所、吕梁669所、晋中720所、临汾963所、运城1258所。

(二)整改情况


1

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


已整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1780个,其中:

  •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231个;
  • 无证无照问题已整改完成1103个;
  • 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问题已整改完成274个;
  • 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问题已整改完成166个;
  • 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

各市已完成整改问题具体情况为:太原16个、大同103个、阳泉88个、长治206个、晋城251个、朔州43个、忻州158个、吕梁126个、晋中132个、临汾316个、运城341个。

2

中小学校整改情况


已整改中小学校存在问题10个,其中:

  • 存在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现象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已处理校长(教师)1人;
  • 存在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现象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已处理校长(教师)13人。


(三)整改要求


1

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省教育厅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


  • 校外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 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 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 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2

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


为防止误导家长学生、杜绝超前超标培训和虚假宣传,应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初中二年级语文培训班”。按照以上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尽快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应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3

培训班不得留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4

中小学“零起点”教学


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开学检查工作,把中小学是否存在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及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入学依据、“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山西省教育厅通报


来源 | 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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