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背后有何蹊跷

福建一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假警察披着“执法”的外衣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受到法律惩处自是罪有应得。可是,假警察为何要选择卖淫女进行敲诈勒索?我们如果再细加考量,便会发现其中的蹊跷之处。

假警察之所以会选择卖淫女进行敲诈勒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警方有权对卖淫嫖娼行为进行罚款。更为重要的是,卖淫嫖娼处于道德“洼地”,一旦其行为“见光”,在普通人面前尚且觉得抬不起头来,在警察查处时,又怎敢向警察索要证件,验明警察的“正身”?我们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警方开展扫黄行动时,每每可以看到“小姐” 们狼狈不堪的画面,也常常可以看到“嫖客”们羞愧难当抬不起头来的场面。我们不难想像,真正涉足卖淫嫖娼者怎么能够分辨警察的真假?如此一来,假警察敲诈勒索卖淫者,差不多就可以畅通无阻,很难露出马脚。

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背后有何蹊跷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假警之所以选择卖淫者进行敲诈勒索,显然说明卖淫者这个群体人数不少。如果卖淫者人数极少,假警察很难找到作案对象,根本就不能达到“罚款致富”的目标。对于卖淫行为,按理说来,真警察是有权对其进行打击惩处的。如果真警对卖淫行为打击处罚到位,即使不能说让卖淫者销声匿迹,至少卖淫者的人数应该很少。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正是因为真警察对卖淫行为打击不力,为假警察敲诈勒索卖淫者“罚款致富”预留了犯罪空间。假警察敲诈勒索卖淫者虽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但说句有点偏激的话,假警察还真是为真警打击卖淫作出了“有益补充”。

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背后有何蹊跷

当然,要说警察方对打击卖淫无所作为,也有点冤枉他们。除了每年都要开展的扫黄统一行动之外,各地警方也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扫黄行动。遗憾的是,在卖淫者比比皆是的情况下,警方真要严格执法的话,可说是一抓一大把,因而各地警方最惯常的扫黄方式,只能选择性执法,使执法者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特别是每到年关将近,各地警方往往会有选择性地开展扫黄行动,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此扫黄可能就带有为警方“筹措”年货经费之嫌。警方如此执法,已经与“打抽丰”没有什么区别。

推而广之,国内一些酒店、娱乐场所内藏污纳垢,隐藏着色情娱乐、卖淫嫖娼等活动,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那些“有头有脸”的酒店、娱乐场所之所以能在警方一波又一波的扫黄行动中稳坐钓鱼船,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经营者一般与警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这样一来,每次扫黄行动,打到的都是些“小鱼虾”,而真正的“大鱼”基本上都成了“漏网之鱼”。万一警方有突击性的扫黄大行动,也会有人事前关照“暂时避避风头”,因而“大鱼”也能得以相安无事。

冒充警察敲诈卖淫女,背后有何蹊跷

扫黄作为是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本来是深得民心之举。可是,我们见多了运动式的扫黄,也惯于见到警方“选择性”的扫黄,甚至于警方借扫黄之名而行敛财之实的行为,也是人们见怪不怪的社会现实。扫黄本来是警方的应尽职责,如果警方手握扫黄的大权,却成了他们敛财的手段,成为他们权力寻租的途径,人们就不能不对“正义”的扫黄投之以狐疑的一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