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说起“拾荒者”

大家的印象可能是这样的

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或者是这样的

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但是只对木头有兴趣的“拾荒者”你们听过吗?

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案例回顾

刘大柱和解小秀是老乡,也是一对与众不同的拾荒搭档——他们只对木头感兴趣。

平日里,老哥俩经常一起骑着电瓶三轮车四处拾荒,看到路边有断枝枯木,两人就用电锯把这些木头锯成小块,再搬上车运回家,当作柴火卖给浴室。如果运气好捡到大点的木头,就卖给加工木材的厂家,这样便能卖得一个好价钱。老哥俩拾了十几年的木头做买卖,对各种木头都很了解。

2018年5月的一天,刘大柱和解小秀骑着电瓶三轮车在路边找可以拾的木头,但一个上午过去了,仍一无所获。临近中午,刘大柱想起曾在一条街边看到有棵树泡在河里,不知那棵树有没有用,就让解小秀和他一起去看看。老哥俩来到了那条河边,只见干涸的河床上躺着一棵树,长有四米左右。两人走近细看,发现这是一棵被剥了树皮连根挖起的榉树。当地有砍树之后剥皮浸泡在水中的习惯,据说浸泡的时间越久木质硬度越强,做出来的家具稳定性也越佳。刘大柱和解小秀看着这棵又长又粗壮的榉树,心里蠢蠢欲动,熟知木材行情的他们知道这棵树值不少钱。两人见中午时四下无人,就匆匆从电瓶三轮车里拿了把电锯,合力将这棵树锯成了三段扛到车上,偷运回了家。

当天傍晚,这棵树的主人发现自家准备做家具的树不见了,立刻报了警。警方很快将解小秀和刘大柱抓获。2018年6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该二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该二人犯盗窃罪分别对其判处了刑罚。

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检察官说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四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为自然人,(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犯罪的客体为受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主要看该行为是否同时满足上述四大要件,本案中对于刘大柱和解小秀来说,凭两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该完全能够判断这棵树为有主之物,而其依旧实施了非法占有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PS: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最强拾荒者:拾荒“拾”到了一棵树?

张家港检察发布

文字|谭蕾、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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