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方舟子起诉王志安损害名誉权获胜诉,王志安需道歉赔偿一万元?

张春财


看了方舟子微博中晒出的几页判断书,能够明显感觉到他背后那种开心得胜洋洋得意的自在表情。不过,对于喜欢晒判断书的名人来讲,一般都喜欢把日期晒出来,而方舟子这个判断只是其中几页纸,不清楚这个案子是何时上诉的,是不是和王志安赶美起诉有关。

相信不甘寂寞的王局随后会在自媒体中予以还击,法律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就看王局如何接招了,赔钱事儿小,再来它几个一万也无所谓,关键是丢脸事儿大啊。当时在微博中说的那么义正辞严,那么证据确凿,到头来却还要向方某人公开道歉,这个脸打的有点狠,还让不让老王愉快的过节了。

虽然我对方舟子也不感冒,但就从这个名誉侵权事件来看,王局是没有道理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把网络当成泄愤的场所,你可以在私下里说的难听一些,但在网上是不能随便侮辱别人的,何况你平还是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有时看一些名人做法其实挺LOW的,不管咋样也是一些有点身份地位的名人了,吵起架来和无赖没什么两样,总是喜欢过嘴瘾,用自己的情绪挑拨公众的立场。对于公众人物之间的质疑和争端,我还是希望他们通过和平理智的方式,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攻击对方,靠嘴炮一无是处。

法律是相信证据,只要你用中掌握证据,那么别叨叨,直接呈现诉状告上法庭,让对方付出法律上的沉痛代价多好。都是些名人,尽量少干些金刚葫芦娃儿的事。


元芳有看法


世事难料。

王志安高调赴美起诉方舟子未果,铩羽而归未几,除了被方舟子发文《曲艺表演,王志安告状》嘲讽外,更被其抄了后路——海淀法院判决,王志安必须发布声明,公开向方舟子赔礼道歉,赔偿其一万元精神损失费和25530元诉讼支出。

至此,王志安完败。

当然,王志安还有上诉的权利。若上诉,虽然结果尚难预料。但这次败诉,我想王志安应该接受教训,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要冷静,要理性,不能太浮躁,不能为达到贬损对方的目的而只图嘴的快活甚而侮辱对方的人格。



即使王志安不再上诉,赔这点钱也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以后恐怕在言语上要注意了,方舟子放言“至于本案诉讼过程中和之后的王志安继续诽谤我的其他微博,我将另案起诉他,他发多少,我起诉多少,只是以后要去新成立的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了”。

王志安似乎还在逞口舌之能:”我肯定会给方舟子道歉,大概其会这么写…”。你忘了,判决书明确“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核”,岂能让你为所欲为?

作为公众人物,还当谨言慎行。不可以“使用粗俗的语言污染网络环境,产生不良的示范作用”。


风雨敲书窗


方舟子太狡猾了。

王局明明是在指责他诈骗安保资金,他却对此选择回避,而是以王局对他进行言语上的人格侮辱为由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企图避重就轻地“自证清白”。

单纯从法律上来说,王局确实一时大意给了方舟子以口实。王局在指责方舟子诈骗安保资金时,对他采取了诸如“方肉工”、“人渣”、“骗子方舟子”等带有侮辱性的称谓,同时在双方争锋相对时使用了“把自己大便吃掉”、“你再吃一份大便如何”等明显侮辱性言论。

就这部分言论来说,即使全国人民都对此表示赞同,但法律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在法律上即使是穷凶极恶之人,他的人格尊严也应当保护。

正是倚仗法律对好人坏人人格尊严一视同仁的保护,方舟子像捡到宝似的对王局展开反击,提起一场必胜无疑而又无足轻重的诉讼。方舟子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企图通过移花接木来混淆视听,让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以为他和王局之间关于“安保资金”的争论战是他赢了!殊不知他只是就言论侮辱部分提起诉讼,而对“诈骗安保资金”部分却只字未提。

正是因为法律对好人坏人提供同等保护,因此胜诉了不代表他是好人,败诉了也不代表他是坏人。方舟子也不用这么沾沾自喜,你有本事以“王局诽谤你诈骗安保资金”为由提起名誉权侵权纠纷,和王局堂堂正正地对簿公堂。这场诉讼你要是能赢,那才真的是值得你沾沾自喜的。不过,想来你并不敢这样做吧?

如此看来,王局输在了他低估了方舟子的手段,以为他好歹能和自己正面刚,而不会阴险到抓住自己的只言片语提起诉讼。看来,王局要继续和方舟子战斗到底,以后得更加小心了。


冰焰


王治安起初还是方舟子的粉丝,在许多问题上是挺方舟子的,比如支持转基因。两人关系破裂是因为方舟子怼了王治安的闺蜜,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王治安自然坐不住了,于是开怼方舟子,这是起因。

说实话,王治安与方舟子的才气差着几条大街,不服气也不行,于是只能采取近乎流氓的手段,把方舟子老婆说方舟子的话拿出来怼方,但也找不到更多怼材,搜肠刮肚弄了个安保基金诈骗的帽子出来。这里要说一下,这个安保基金是方舟子受到肖传国雇凶伤害之后,由一些正义志士发起,自愿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方舟子的安全。基金的本质是自愿筹备,并非方舟子发起募捐,这与一般募捐是有区别的,方舟子是指定的唯一受益人,也就是说这个钱用在方舟子身上都是合法的(当然是用于保护方舟子的一切开支)。这道理就同于你卖贵重东西送朋友,不构成行贿受贿一样。至于基金如何使用,当然也不受公众监督。另外一个要点是,如何保护方舟子,不是方舟子的事,而是掌管该基金的彭剑根据需要安排,试问能不能将采取何种措施保护方舟子的具体情况告诉别人?这样还能保护吗?

所以王治安会败是因为他插手别人私事,并对方舟子实施了名益损害,其调查方舟子安保基金的行为更对方舟子安全带来危害!赔一万,只能说方舟子大度,而王治安应该好自为之!


36817向祖国致敬


下文是王志安自己说,可能会写给方舟子的道歉信:

方是民,我调查发现你和彭剑联手诈骗安保资金,你和彭剑拿捐款买房买车开淘宝店是不折不扣的骗子行为,但我却将你简化为方骗子,将你在安保资金中的诈骗行为,上升到一般的人格评价,这是不对的。真是对不住了。今后我一定注意,就事论事,对你的诈骗行为力求准确,具体的描述。

大气,胸怀宽广的打假英雄 王志安


王局的这篇微博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大部分篇幅在解释为什么输了官司。这只是摘抄了他可能道歉的一少部分。各位看官仔细读一读,道歉这一部分也是解释中明显带着狡辩啊,冷嘲热讽嬉笑怒骂。小人之心猜测一下,如果王局赢了这场官司估计得乐到天上去。

小珺君后知后觉周立波事件才开始关注王局(唔唔,也是错过太多好戏)。周立波事件一系列的采访,感觉王局不是太中立,明显有倾向,带了一波节奏。

所以他与方舟子的官司,也不能只听信一面之词。关注双方,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保持相对中立公正的立场吃瓜,才是一个吃瓜群众正确的打开方式。


俩人都不是省油的灯,都善于调动自己关注者的积极性,甚至借用水军为自己洗白造势,赢得关注从而获取利益。

王局表示这输了这场官司丝毫不影响他正在收集证据,再次赴美起诉方舟子。王局输了这场小小官司,判赔区区1万元,但是再次赢得大量关注。

嗯嗯,王局不亏!

(图片截图自王局微博)


TANGIN瑞士天珺表


王志安起诉崔公公,不,我说错了,是王志安起诉方舟子,方舟子也起诉王志安。两个人对掐已经好几年了。他们是怎么掐起来的,其实大家都清楚,这里就不再讨论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断无调解的可能性。总之,官司让人很疲惫。王志安起诉方舟子,这次没有收获,而方舟子却扳回一局。但是,战争还刚刚开始,远不会结束。

我倒是觉得,王志安与其起诉方舟子,不如去起诉另外一个人——崔公公。

这个阴阳怪气的人,曾经是一个电视台的主持人,依靠电视台给他的平台,赚了一些群众的信任,就开始自我膨胀。他自我膨胀之后,性格也开始极端偏执,为了抹黑转基因,开始与民科神棍勾结,通过下三滥的手段抹黑科学技术,迄今为止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改。可以说,这个崔公公,已经成为科学界人人嗤之以鼻,臭名昭著的“反科学之王”。而支持崔公公的人,三观都不正。我知道,王志安也是支持转基因的,所以我认为王志安可以起诉这个崔公公,更有社会意义。

这是我对王志安的一个建议。我认识一些律师,可以提供帮助。


怀疑探索者


虽然说结果让很多人不满意,但是依据法律规定也只能这样处理,作为公众人物,王局义愤填膺的抨击了方某,因为言语过激,因为方某确实存在一些骗子行为,确实被很多人辱骂了,王局引用了一些人对方某的辱骂词语,自己也在网上直接发表了一些辱骂的言语,确实有侵犯方某人格权名誉权,被判决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抚慰金也算正常,不过吃一堑长一智,相信王局以后抨击会更有策略。

网上王局通过微博列明了自己对本案结果的思考,或者说经过法官点拨后的醒悟,其实直接的说,就是王局真正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监督和批评,什么是侵犯名誉权,二者的界限如何把握。方某做了什么骗子的行为,尤其是那些已经被证明的,都可以发表意见,可以就事对事的批评指责,这个是舆论监督的范围,只要不是虚构的都是可以说的,但是不能因为方某做了这么多不耻的事情,就直接引用一些明显辱骂的词语,这个就构成名誉侵权了,尤其是通过网络大肆宣传,例如骗子这个词,即使有诈骗行为,只能说诈骗的事情,也不能不说诈骗的情况,直接称呼谁骗子。通过这个案子,其实所有人都可以自己找到界限,批评是权利,但是也需要把握好尺度,不然虽然逞一时口快,最终被起诉也得不偿失。




孤独1749


从这起判例我们可以看出,原本纠结于安保基金的王志安,在与方舟子的交锋中,用力过猛用偏了,导致自己先失一城。

失策、教训呐……

其实就像王志安所说,他质疑的是方舟子的安保基金,如果他有翔实的证据,完全可以靠证据说话,把方舟子的谎言彻底揭穿,把他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但是现实生活中呢?

方舟子绝对是一个牛皮糖类型的对手,自己自诩这博士那专家的,结果科研成果没多少,也无任何科学建树,反倒是在网上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到处敲打他人,因为喷肖建国揍锤子敲头后名声大震,似乎他就尝到了甜头,乐此不彼的到处喷人……

在此期间王志安无意中加入质疑安保基金队伍中,本来这是好事儿,毕竟别人捐的款不能拿来你个人使用对吧。

可惜,王志安太不够淡定,方舟子在后面不阴不阳来两句黄腔,王志安就受不了,可能有点气急败坏,对话间言语开始变得粗俗,什么“吃大便”之类的词汇频出。

这就像世界拳王梅威瑟一样,因为他闪躲功夫了得,被人称作是“梅跑跑”,但是,他总是在闪躲腾挪间给对手致命一击,这也是一种水平。

说实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更要注意自己对社会的导向性,这也是法院判王志安败诉的原因。对于双方争执的安保基金这焦点,可以正常的合理质疑,也可以靠证据让对方哑口无言,法院是支持你这么做的。

但是上来就骂人,显然画风就不对了,方向也走偏了,难怪方舟子会悄悄做了证据固定,这家伙老练着呢……

希望王志安汲取这次教训,向崔永元学习一下,你看小崔,无论多大风浪他自岿然不动,骂人也不带脏字的,搞得对方反倒狼狈不堪,这才是真功夫啊……

如果靠骂人就能争出胜负,那么世界上也就没有战争了。


普了次法


如何看待方舟子起诉王志安损害名誉权获胜诉,王志安需道歉赔偿一万元?

这个消息来源于方舟子发的一份北京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什么时候的事也不太清楚了!但这仅仅是一审判决书。应该是尚未生效的判决书。对于方舟子来说,这个判决书尚未生效,只能说一审获胜!而对于王志安来说,一审败诉。还可以上诉!二审反败为胜也不是不可能!

方舟子急急忙忙的发出这份一审判决书,似乎有点心急了。我国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那才能说王志安需道歉赔偿一万元。方舟子在微博中说,王志安必须要向他道歉且赔偿他一万元为时尚早。方舟子对法律知识还显得有些无知!过早的宣扬自已的胜利!如果王志安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了!不是没有可能!

当然,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遵重法院的判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舟子与王志安一视同仁!如果法院二审判决王志安败诉,那道歉和赔偿是必须的!

通过这个官司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管什么人都要遵重别人的名誉权!不能随便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不负责任的污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充许任何人在法律面前进行差别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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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方舟子起诉王志安损害名誉权获胜诉,王志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诉讼支出25530元。

对于这个判决,我感到很惋惜,但我支持法院的判决,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的,王志安在与方舟子交锋的过程中,出于义愤在微博和其它网站、论坛上的确有“出言不逊”的情况,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词语,这是对方舟子人格的一种侮辱。

不过从内心里讲,我还是支持王志安的,王志安对方舟子的“打假”,起诉对“保安资金”的用途不明朗,包括在转基因问题上方舟子隐瞒事实等问题,一定会有一个结果。方舟子起诉我王志安名誉受损案,方舟子胜诉,这样对我们大多数网友来讲,也是一个教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也是我们真实生活的一部分。

最近我国成立了网络法院,今后因为网络引发的官司会越来越多。我们网友在网络上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情,遇到那些让人义愤填膺的事情,不要情绪一激动、脑子一发热,对“对方”进行攻击、漫骂,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对方抓住把柄,对方控告你名誉受损,那么你可能就是败诉者,王志安败诉就是一个教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志安虽然败诉了,但是王志安起诉方舟子的“保安资金”等其他问题,还在续进行中,我们只需静心等待王志安胜诉方舟子案件那一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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