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內30次違規使用公車的他,是這樣被發現的……

今年3月7日,正值下班晚高峰,桐廬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組長林清坤駕車回家途中,突然一個熟悉的車牌號碼閃現在他的眼前。

“浙AA62XX!這不是疏港公路指揮部的公車嗎,都下班了怎麼還要出去?”

早已對被監督單位公車號牌爛熟於心的林清坤沒有絲毫遲疑,順道跟了下去。


3個月內30次違規使用公車的他,是這樣被發現的……


一次“巧遇”發現的秘密

林清坤“跟蹤”的這輛車,是他所在的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所聯繫單位,桐廬縣富春江干堤加固二期工程、疏港公路和東連接線(柴埠大橋)工程建設指揮部的的公務用車。隨著“跟蹤”的深入,林清坤發現該輛公車越開越偏遠,到了與指揮部毫無關聯的金聯村才停下。

“指揮部的工作範圍可不包括這裡,這輛車是要去幹什麼,去辦公事還是私事?”一連串的問號浮現在林清坤心裡,“其中必有蹊蹺。”望著從車裡走出來的駕駛員,他迅速思索起明天的“行動計劃”。

第二日一上班,林清坤召集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成員緊急碰頭,把昨天的“巧遇”說了出來,請大家一起討論分析可能發生的問題,統一了下步調查瞭解的具體安排。

當天紀檢監察組即兵分三路,迅速開展調查核實。一邊赴指揮部查閱內部公車管理制度,一邊調取這輛公車近三個月行駛軌跡,林清坤帶著部分紀檢組成員與指揮部工作人員談話瞭解。經過三天的“突擊行動”,指揮部聘用駕駛員(合同工)金愷違規使用浙AA62XX號牌公車的違紀事實基本繪出輪廓。


“加班到很晚”成了他公車私用的藉口

在掌握了部分證據後,經報請桐廬縣紀委監委聯繫紀檢監察室同意,派駐紀檢監察組果斷出擊與金愷“正面交鋒”。

“我們發現在3月7日下班後,你所駕駛的公務車輛行使至金聯村,是否是執行公務?”紀檢幹部開門見山。

“那次因為加班到很晚,我為了方便就直接把車開回家了。”面對“單刀直入”的問題,金愷有些緊張地為自己辯解,“我嚴格遵守單位有關規章制度。”

“加班到很晚?”調查人員將林清坤當日拍攝的車輛照片擺在金愷面前,上面顯示的時間是17:03,“近84天的記錄裡,你把車開回家停放的就有30次。”

面對調查人員出示的一疊疊公車行駛交通監控抓拍照片,金愷陷入了長時間的沉默。最終,他一五一十地將自己違規使用公車的事實說了出來。原來,從今年開始,金愷多次以單位加班遲,沒有公共交通車輛回家為由,先後30餘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公車,並多次駕駛公車辦理私人事務。

“原本覺得只要不是節假日,你們紀委是不會檢查公車的,偶爾用一下也不會被發現的,僥倖心理作祟,以致於犯下了錯誤。”面對一紙黨內警告的處分,金愷後悔不已。疏港公路指揮部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也因此受到約談提醒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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