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將拆除,莊主們應該這麼辦!

導語

目前,國家開始了全國範圍內的“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凡佔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打擊、堅決拆除。


“大棚房”將拆除,莊主們應該這麼辦!


一、什麼叫大棚房?

大棚房是以農業大棚為名進行非農業建設,屬違法建設,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時,在旁邊和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或開展商業經營。大棚房租期一般為20到50年,每套價格從18萬到60萬元不等,被俗稱為“大棚別墅”、“大棚房”。

大棚房主要危害: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房地產開發,一是破壞農業生產,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二是侵害了農民的利益,使農民失去了耕地,長久生活失去保障。三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

二、有大棚房的休閒農莊如何整改?

這次“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活動國家力度大,態度堅決。休閒農莊莊主們一定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必須堅決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進行清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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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行拆除。對於在基本農田,一般農田等耕地上搭建房屋的,或利用大棚搞生態餐廳、客房等商業經營的要儘早拆除。

二是積極整改。對於少部分大棚內已經硬化,作為拓展活動經營場所的,休閒農莊應該主動自行恢復生產,種植相關農作物。

三是主動彙報。嚴格按照國家土地政策主動與政府協商,爭取相關政策支持。如,利用大棚生產進行相關釆摘、農事體驗與科普教育等休閒旅遊活動應積極爭取政府政策支持。

三、如何利用國家土地政策發展休閒農業?

集體產權土地有3種,承包地、四荒地和林地、集體建設用地。這三種集體土地現有的特點有三個:產權歸集體,農民只有承包權、使用權;不能抵押貸款、不能向村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人和組織流轉出讓;實行用途管制,非經規劃和政府徵用,集體土地不能轉換用途。

做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主要是利用四荒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發展休閒農莊、田園綜合體、特色小鎮等。

2017年12月,國家四部委出臺了新的土地政策:主要是盤活存量和低效建設用地。搞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搞休閒農莊、特色小鎮和田園綜合體要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只能在存量上做文章,這是個非常清晰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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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允許和支持利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旅遊業。

2018年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允許政府利用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預留部分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休閒旅遊設施。伴隨著農村三權分置的改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將成為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用地的主流。其中最關鍵的是宅基地。因為宅基地屬於農村建設用地,農地永遠是農地,是不能改變用途的。

2018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農民能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間宅基地的使用權,城市工商資本可以下鄉合作開發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是未來最大的用地空間。目前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政策正在實驗過程當中。

四、下一步農村土地將如何盤活?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三類,第一類叫做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大概佔比不超過10%;第二類是公共建設用地,就是學校、醫院等等,這是公共服務用地;第三類,也是最關鍵的,就是宅基地。宅基地盤活空間很大,因為農民佔了大量的宅基地,並沒有退出來,兩三億人進城,宅基地不減反增,這是今後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最大的土地紅利空間所在。我們分析,下一步國家盤活土地還會從以下幾個方面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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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爛不堪房子。這類房子由於家庭人員去世後或人口轉移,房屋由於無人管理、無人居住、無人修繕後,也成為村裡的爛房子,這種房子不僅佔用了村集體土地,同時也給其他沒宅基地農民帶來影響,為此,這類房屋將會拆除,土地收歸村集體,如果是有人管理的,也會得到補償。

2、私搭亂建簡易房。在部分鄉村,的確存在私搭亂建行為,一些人為了方便自己生產或賺錢,未經過鄉鎮部門批准,私自佔用耕地建設一些鐵皮房從事經營項目,還有些村民為了方便自己,在房前屋後搭建一些簡易房,為了保護耕地、提升農村的整體風貌,這類房子將會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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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爛圈舍房。在一些地區,隨處可見破舊的牛圈舍或豬圈,這種房屋一旦遇到明火也容易引發火災,加上其外觀破舊,與新農村建設格格不入,為此,這類圈舍也將會逐步拆除。

4、無人居住危房。現在農村由於人口的轉移,一些土房子因無人居住也面臨倒塌,這種房子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佔用了村集體的建設用地,因此,這樣的危房將會被拆除,當然,拆除時也會給予補償,另外,如果是有人居住的危房,符合國家危房改造標準的還可以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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