渦陽縣2018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開始了!快去

渦陽縣2018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渦陽縣2018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開始了!快去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按照亳州市教育局統一部署,現將我縣2018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10月9日—17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報名。

(二)體檢時間及醫院:10月19日—20日,早晨7點空腹到渦陽縣中醫院體檢。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10月24日—25日,攜帶確認材料到渦陽縣教育局(院內一樓)。

二、認定權限及範圍對象

受理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認定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或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人員,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在渦陽縣轄區內的人員;

(二)持有有效渦陽縣居住證的人員;

(三)非渦陽戶籍但工作單位在渦陽轄區內的人員:工作單位是指申請人在渦陽轄區內有工作單位,在編人員由工作單位出具在編證明;在崗非在編人員(如政府購買服務、勞務派遣等)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或者申請人提供本人與工作單位所簽訂的在人社部門備案的兩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或滿一年社保繳費證明。

三、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修訂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等相關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頁面()“政策法規”欄目查看。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安徽省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方式、報名時間,普通話證書遺失補辦等常見問題解答可登陸“安徽語言文字培訓測試網”相關頁面查看()。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報名註冊;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註冊。

1.體檢地點:

渦陽縣中醫院新區(地址:閘北新區。乘車路線:可乘坐1路公交車或3路公交車到新中醫院站下)

2.注意事項:(1)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空腹體檢;(2)申請人體檢時須攜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張;(3)申請人須在《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右上角註明認定學段;(4)體檢費用由醫院自行收取。

(三)現場確認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登錄系統打印並簽名);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網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後登錄系統下載填寫,填寫時請仔細閱讀填寫說明)。

3.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向居住證簽發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有效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工作證明相關材料。

5.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並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普通話證書在安徽省申請教師資格時,目前不設有效期。

8.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後註明姓名、身份證號碼)。

9.參加國考人員提供通過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須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申請人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善材料後予以受理。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資格認定的結論並公示。在認定工作開展期間,申請人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當前認定狀態等信息。

(五)頒發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根據《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第七條,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籤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聯繫電話:0558-721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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