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女子恋上24岁小伙,以为是过日子的人,后面的事真没想到

7月20日,广州市民杨女士 一辆奔驰车被认识了四个月的男友给骗走了,之后对方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直到现在都不归还。最近,她终于在南宁一个小区里发现了这辆车。

为什么杨女士的车从广州到了南宁,这事要从去年说起。2017年8月份,43岁的杨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24岁的靳先生,俩人很快就交往起来。12月份,杨女士急需用钱,但自己无法办理贷款,靳先生提出,杨女士可以将名下的奔驰车过到他名下,由他来帮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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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我的车他找了一个东莞银行可以贷款26万元,利息是4到6厘,比当时市面上都便宜,那我觉得这样也可以,反正因为他在跟我过日子嘛。”

于是靳先生带着杨女士去到车管所,补办了过户需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并让杨女士签了一些协议和资料。没想到,拿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第二天,杨女士出差回来就发现车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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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发了一个截屏就说前女友要自杀。 他就开车走了,他说给他三天时间, 然后说病了一直没回来,可是我电话一直打不通。”

1月19日,杨女士通过保险公司发现,自己的车被过户到了靳先生名下。2月13日,广州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现在在南宁找到了自己的车,杨女士马上报了警。

杨女士:“这辆车是我的,而且这个人去租这个车位的时候的照片,他本人、车架号、识别码,都经过匹配,它就是我的车。而且我已经找了半年了,在广州也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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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可搜集证据证明并非买卖或赠予

但南宁警方表示,由于目前无法联系上靳先生,事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律师说,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来骗取钱财,那这个行为依据刑法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杨女士可以搜集证据,证明这辆车辆是过户给靳先生来配合她贷款,而不是买卖或赠与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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