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整治重大火灾安全隐患

本网讯 近日,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了《江西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火灾隐患社会公示暂行办法》,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一般性火灾隐患社会公示及整改事项等予以明确。要求将关系国计民生,整改责任、资金难以落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其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投入资金保障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逾期不改,将列为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两个《办法》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一般性火灾隐患社会公示及整改事项等予以了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由设区市、县(市、区)消防部门提出,依法按程序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确定。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抄送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上级人民政府根据消防部门意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列为消防安全失信行为信用主体将被列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黑名单”,由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其进行联合惩戒,并在省市主流媒体曝光,凡是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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