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爲是包藏禍心

當達延汗平定右翼之亂,將左右兩翼六萬戶置於自己統治之下以後,他開始一邊向西攻擊瓦剌,同時開始嚮明朝遣使朝貢。

瓦剌因為受到達延汗攻擊,慢慢走上西遷之路。至於嚮明朝朝貢,這裡必須說明,“朝貢”一詞只是明朝史官一廂情願的說法。《明實錄》記載,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 ),達延汗前來貢使,但是使臣帶來的書信在明朝方面看來則是“言辭悖慢”,自稱自已為“大元大可汗”。兵部官員當時即奏,認為達延汗雖有入貢之意,但是並沒有把自己放在臣屬的位置之上,而是以敵國自居,認為自已與中原王朝的地位相當。

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為是包藏禍心

朝貢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呢?核心在於“朝貢”這一體制本身的問題。我們經常會使用“朝代”或者“王朝”一詞來稱呼我國古代政權。那麼這裡面的“朝”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以明代為例,明代人既可以自稱自己為“明朝”,又可以自稱為“中國”,那麼“明朝”與“中國”之間是否可以畫上等號呢?實際上,“朝”與“國”有微妙的不同。所謂“朝”,是針對朝貢體制而言的。按照儒家傳統下的王朝邏輯,中原政權本身是一個國,而在中原政權以外的“外夷”需要向“中國”朝貢,表示願意向“中國”稱臣,成為“中國”的附庸,從而接受中原政權的“王化”薰染。這樣,以中原政權的這一國家為基礎,再加上週邊向“中國”朝貢的若干附庸小國,共同構建了一個王朝,王朝的核心自然是“中國”。

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為是包藏禍心

明朝軍隊

這一套王朝與國家的理念,大體是在《公羊傳》與《周禮》的基礎之上演繹而來的。所以長期接受儒家教育的官員們,大多不具備平等外交的意識,只要看到外部政權派遣來的使者,自動將對方的舉動判定為朝貢,也就是不承認對方與自己的地位對等。這就是為什麼後來英國馬戛爾尼使團訪問清朝,會形成中西禮儀之爭。

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為是包藏禍心

北京紫禁城

具體到達延汗時期的蒙古與明朝,達延汗當然不會認同蒙古是一國,而明朝是蒙古的天朝上國這樣的觀念,他只會有強與弱的概念,而不會有高與低的概念。換句話說,在蒙古一方看來,假如明強蒙弱過於明顯,那麼我自然可以向你俯首稱臣,正如阿魯臺以來蒙古一直採取的態度一樣;可是當雙方的強弱差距沒有那麼大的時候,我為什麼非要自降一級與你來交往呢?所以雙方立足點與視角不同,必然出現交流上的障礙。

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為是包藏禍心

明孝宗弘治皇帝

到了弘治九年(1496),兵部報告中稱,蒙古方面使臣帶來的書信之中,將明朝直接稱作“南朝”。由於中國有過所謂南北朝這一歷史階段,而南朝最後終為北朝所並,故此這種態度和用語自然會讓以大國自居的明朝人非常不高興。如此一來,明朝當然認定蒙古是包藏禍心,蒙古也認為明朝待己之意不誠,賞賜越來越微薄,自然而然雙方就轉入了戰爭狀態。明朝方面自天順以後,邊防就廢弛日久,達延汗幾次人邊都沒有遇到太大抵抗。

達延汗中興(五):用詞不當 被明朝認為是包藏禍心

大同

其中對邊境影響最大的幾次戰役,分別在弘治十三年(1500)和弘治十八年(1505)。達延汗在弘治十三年五月從大同一帶人邊,沿桑乾河谷至朔州、馬邑、渾源(今山西省朔縣)等地,破壞極大。弘治十八年則從宣府進入,與明軍爆發了虞臺嶺之戰。此役明軍陣亡2615人,傷1156人,馬匹損失達到6500匹,給了明軍戍邊部隊沉重一擊。

從達延汗幾次南下來看,此時蒙古已經從阿魯臺時期的衰落狀態中恢復了過來,開始重塑其在草原上的霸主地位。達延汗也開始分封諸子,試圖建立新的統治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