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提高政治站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

「扫黑除恶」提高政治站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拳出击,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提高政治站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全国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推进专案攻坚,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确保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这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深化思想认识

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扫黑除恶攻坚战,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纷纷被捣毁、被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震慑已经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加强,提升社会正气、改善治安环境、优化基层治理等积极成效日益显现。

但是,从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情况看,当前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打击不主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缺位等问题,有的地方案件查办不深不透,线索核查反馈不及时,线索收集渠道较窄,有的地方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直接影响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推进。从披露曝光的涉黑涉恶案件分析,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要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的正义之战。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踏。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凸显专项斗争意义之重大、力度之空前、目标之明确。“扫黑除恶”强调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割,像“挖沟打深井”一样不断挖,兼顾打击刑事犯罪和惩治违法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要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夯实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有的黑恶势力不仅为恶一方,甚至向基层政权伸手,染指基层政权,导致基层政权受污染、执政根基被侵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重点指向农村,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清除农村黑恶势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这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快脱贫攻坚进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要特征和手段。有的黑恶势力为了坐大成势,千方百计寻找政治靠山,不择手段围猎腐蚀党政干部,甚至处心积虑戴上政治光环。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是确保扫黑除恶深入推进的必要,也对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巩固由“乱”转“治”良好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要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场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全面”。黑恶势力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就谈不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必须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野中认识和把握:一方面,要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另一方面,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直接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英明而果断,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提高政治站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事关人心向背和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求我们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黑恶势力是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是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黑恶势力不根除,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期待要求就难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背景下,乘势而上、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同时推动深化反腐败斗争,对于全面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的地方,是社会治安失序、社会治理亟待加强的地方。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长期为非作歹,在城市强买强卖、为恶一方,介入多领域多行业,长期实施违法犯罪,在农村渗入基层政权甚至操纵把持基层政权,寻衅滋事、无恶不作、令人发指。扫黑除恶这一仗打得好不好,黑恶势力扫除得彻底不彻底,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我们一定要从涉黑涉恶犯罪这一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问题抓起,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使命担当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的内在要求。公安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是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强化使命担当,深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实效,扎实推进专项斗争。

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前一阶段扫黑除恶成效来看,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65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3682起。同时,公安部对山西吕梁陈某志涉黑案、内蒙古通辽冯某涉黑案等33起重大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强化案件侦办,深入推进专案攻坚,坚决侦破一批现行案件,打掉一批黑恶团伙,攻克一批疑难案件,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进一步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结合,强化线索摸排,加强主动研判,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坚决把黑恶势力彻底挖出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工作来落实,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国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胜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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