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違背的社會基本法則——局外人

《局外人》以法國青年莫爾索的第一人稱的敘述展開,以三場死亡作為全文聯繫的樞紐。

在第一部裡面,莫爾索只是作為一個普通的公司職員出現,他誠實緘默,工作勤懇,在公司連打個電話也要顧慮到老闆的臉色。他毫無野心,以一種無所謂的態度活在世上。生活是無法改變的,他這樣認為著,無論怎樣的生活其實質都是一樣的。他淡然地處於這個世界上,對一切漠然處之。他的生活態度比較消極,但他並非孤獨。他很正常,有工作,有女友,週末與朋友去海灘度假,本來他會與瑪麗結婚,這樣淡然地度過一生。在這一階段,他還沒有意識到他局外人的地位。他甚至認為他是幸福的。

不可違背的社會基本法則——局外人

母親死了,他去參加葬禮,他沒有哭。人總是要死去的,死亡不可逆轉。 生活只是一種存在的狀態,無所謂愛與不愛。只是沒有出路,讓人疲倦。

在《局外人》第一部裡,莫爾索的敘述舒緩寧靜,只是用一種客觀冷靜地態度描述他的所行所見。母親的葬禮,眾人的表現,與女友瑪麗的相處,飯館老闆賽萊斯特,樓上鄰居雷蒙與情婦的糾葛,養狗的老頭,從陽臺上看出去外面的街景,去海濱的一次度假,直到槍聲打破了這種寧靜。

“我知道我打破了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灘上不尋常的寂靜,而在那裡我曾是幸福的。這時,我又對準那具屍體開了四槍,子彈打進去,也看不出什麼來。然而,那卻好像是我在苦難之門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第二部主要圍繞審訊,預審推事、法官、檢察官、律師、證人、記者,一次又一次,所有的人談論著他的靈魂,而作為當事人的他卻被撇在一邊,他成了局外人。

在這一部中,他開始思考,在人們口中真實的他已經消失了,那場不幸的殺人事件變得微不足道,檢察官對他提出的最大指控是他因為沒有在母親的葬禮上哭泣,人人都應該在母親的葬禮上哭。他被指控懷著殺人犯的心理埋葬了母親。在這一刻,他感到人們對他的憎恨,他覺得自己有種想哭的願望。

人們據此確認他的罪惡,而他實在罪不致死,在生命被判定結束的前夕,他對生充滿了無限的渴望,他朝思暮想著一個逃跑的機會,即使在逃跑中被一顆流彈擊中,也成了一種可望而不可及的願望。如果有機會,他希望把生活重過一遍。只有經過這樣死亡的威脅,才能體會生存的意義。而那些碌碌生活的人,永遠都不可能明白。

有人問他是否悔恨,他說他只感到無限的疲倦。他被判有罪,但其實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當他們被審判的時候,他們也可能成為局外人,世界自有他的一套準則。也許會因為沒有在母親的葬禮上哭被判死刑,也許會因為其他別的原因。

最後,神父出場,替他祈禱,他的憤怒在那一刻爆發。在這之前,他始終都顯得那樣冷漠。他揪住神父長袍的領子,扯著喉嚨大叫,披頭蓋腦地發洩: “他的任何確信無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頭髮。他甚至連活著不活著都沒有把握,因為他活著就如同死了一樣。而我,我好像是兩手空空。但是我對我自己有把握,對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對我的生命和那即將到來的死亡有把握。”

其實,他非常愛他的母親,他的敘述像一個孩童的呼喚“媽媽”,第一節開始就是這樣:“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蘊含深情,而且對母親的懷念貫穿了始終。母親已死的事實與他將死的命運最後奇妙地融合在一起,在最後一晚,他等待黎明將至,他又想到了母親死前的心情。 “媽媽已經離死亡那麼近了,該是感到了解脫,準備把一切再重新過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沒有權力哭她。我也是,我也感到準備好把一切再過一遍。” 讀到這裡,只覺得無限的悲愴。活著的人對生死沒有把握,意外隨時都有可能臨到頭頂。而死亡終不可逆轉,出路是沒有的,人人都一樣。

不可違背的社會基本法則——局外人

小說開始的時候,莫爾索的母親死了,他去參加母親的葬禮,在母親的葬禮上他沒有哭,第一部結束時莫爾索在一次度假中偶然開槍打死了一個阿拉伯人,隨後是無休無止的庭訊,最後以莫爾索被判絞刑告終。

三場死亡緊密相聯,開槍打死人是作為一次不幸的契機,由於這個不幸的行為,莫爾索被起訴,然而他被判絞刑的最主要原因卻是因為他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哭。

在社會的基本法則中,這違反了基本的人倫要求。而人一旦與社會的基本準則相違背,是必然要受到懲罰的。莫爾索在一場偶然的事件中陷入了一場必然的結果。他無路可逃。莫爾索不會演戲式地生活,他說真話,凡事不加控制。人的個性與社會需要的共性之間的衝突的必然結果是個性被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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