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涉嫌無證經營,每「忽悠」一人能賺上千至數萬元佣金……警惕「無良」保險自媒體「割韭菜」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題:有的涉嫌無證經營,每“忽悠”一人能賺上千至數萬元佣金……警惕“無良”保險自媒體“割韭菜”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傑文津、桑彤、陶冶

自編虛假信息、誘導投保人“說謊”導致拒賠、洩露投保人隱私,每“忽悠”一人投保就能賺取上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高額佣金……“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保險類自媒體通過微信公號、朋友圈等賣保險,有的根本不具備經營資質,有的涉嫌違規營銷,嚴重損害投保人利益。

誘導投保人隱瞞信息,有自媒體涉嫌無證經營

周先生在某知名保險自媒體賬號的關聯平臺,為自己及家人購買了四份保險,花費近萬元。購買時,平臺工作人員稱“過往病史沒有住院及手術就不用申報”,因此周先生沒有申報過往病史。但在本人被查出直腸癌後,保險公司以隱瞞病史為由拒絕賠付。

有類似遭遇的投保人不在少數。記者調查發現,保險類自媒體目前亂象多多。

——自編虛假信息忽悠消費者。今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對於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以公司官方自媒體信息為準,嚴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分支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自行編髮。

但不少保險自媒體依然自行編髮信息,以各種虛假宣傳忽悠消費者買保險。

保險代理人“琳琳”在朋友圈兜售名為“平安健康·抗癌衛士2018”的產品,聲稱“得了癌症還能繼續買”。但記者在平安保險官網查詢發現,該產品設有多達十九種患癌原因可導致保險公司拒賠,這些關鍵信息“琳琳”卻隻字未提。

——誘導投保人“說謊”。一些知名保險公眾號為推銷產品誘導投保人隱瞞健康信息。記者諮詢一位名為“燦燦醫生”的諮詢師,其稱“尿酸偏高可以不用告知”“膽囊息肉問題不大,一般重疾險都可以投,不用告知”等。

江蘇項女士說,她曾在保險公眾號“蝸牛保險醫院”諮詢,諮詢人員在為她制訂投保方案時稱:“為避免和之前購買保險時未告知既往病史的情況衝突,此次投保也不必告知”,並誘導她如何在出險後利用制度漏洞索賠。

香港保險IFA理財顧問鄧華告訴記者,投保人如果未完全履行健康告知義務,保險公司通常都會拒賠,投保人將因此蒙受巨大損失。

——洩露投保人隱私。某保險公司業務員張某,為上海市民王女士病故的父親辦理了理賠之後,將此作為服務案例進行宣傳,擅自在朋友圈發佈了王女士父親的死亡證明等材料,王女士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涉嫌無證經營。據記者調查,蝸牛保險醫院、DR蝸牛保等保險自媒體賬號的註冊主體,是北京盈保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註冊經營範圍顯示為軟件開發、公共關係、廣告等,並未顯示與保險業有任何關聯。記者在中國銀保監會設立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系統查詢,該公司也並未在其中。

籤一份保單賺一年保費,“割韭菜”套路深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儁生認為,互聯網技術與保險業的融合帶來了保險新業態,巨大的利益誘惑,讓一些保險自媒體成為“割韭菜”牟暴利的“黑心”號。

據記者調查,一些保險自媒體引流到保險公司、第三方平臺,每賣出一份保險,可以得首年保費的60%至80%作為佣金。如果是粉絲眾多的大號,佣金比例甚至高達百分之百,即投保人首年全部保費都將被自媒體收入囊中。此後,同一保單佣金比例雖然會逐年降低,但只要投保人續保,自媒體將持續獲得佣金收入。

“空空”等多名保險自媒體經營者告訴記者,為了使收益常態化,一些大號形成了從“種韭菜”到“割韭菜”的套路。

第一步是在公眾號寫保險產品測評文章。這些文章往往標題聳動、吸引眼球,一邊抹黑別家,一邊自賣自誇。譬如一篇名為“相互保,這篇文章很暗黑”的文章,將新近上市的某平臺的一款產品批得一無是處,然後在文章的最後拋出一款名為“瑞泰瑞盈”的保險產品購買鏈接,鼓動讀者購買。

第二步是“圈韭菜”,即組建“保險免費學習群”,將粉絲轉移其中。此後,經營者會在群內頻繁投放精心挑選的“洗腦文”並舉辦講座。“空空”介紹,洗腦要成功,關鍵在禁言與踢人。禁言是為了塑造大號在粉絲中的絕對權威;踢人則是清除群中的保險代理人或“懂行人”。

一些自媒體大號通常會開展諮詢業務,一方面收費諮詢可直接獲利,另一方面可以為諮詢人設計保險計劃書,忽悠諮詢人投保,收取高額佣金。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保險研究所所長粟芳認為,一些自媒體並不具備從事保險業務的資格,粉絲只是他們收割的“韭菜”,並不會為消費者推薦真正合適的產品。

諮詢與銷售界線尚不清晰,投保要重視資質核驗

據瞭解,銀保監會6月下發《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後,保險業內展開了自查。某大型跨國人壽保險公司一次性清理了200餘名保險代理人,原因是他們在朋友圈違規賣保險。上海、山東、雲南等地銀保監局也對相關違規行為展開檢查,並對一些保險企業、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目前,對保險類自媒體賬號的監管日趨嚴格。10月下發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草稿)》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四條明確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建立健全官方自媒體和所屬從業人員個人自媒體的管控制度,嚴格管控本公司及所屬保險從業人員轉載保險營銷宣傳信息、經營個人保險微店等自媒體保險營銷行為,杜絕出現違法違規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和不當宣傳。

重慶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譚湘渝表示,對自媒體內容實現合規性監督並不容易。比如,朋友圈傳播對象比較封閉,而且可以設置分組可見,帶有很強的隱蔽性。對微信公眾號在文章中附加購買二維碼雖然已有一定限制,但對其究竟是諮詢還是銷售尚未有清晰界線,一些自媒體正是利用這種模糊性打擦邊球。

業內人士同時提醒,消費者選擇保險產品時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並掌握一些常識,最好在正規官方平臺購買,對於宣稱包賠一切的“萬能險”要格外留心。鄧華建議,不管在任何渠道諮詢,都應當首先驗證對方的資格資質,這些內容都可以在銀保監會官網中的“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中查到。(參與採寫:潘清、譚謨曉、張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