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行政許可和處罰「雙公示」工作

青海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省民政廳黨組按照省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部署,根據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下發通知進一步完善民政廳“雙公示”工作,從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任務三個方面採取措施確保7個工作日內公示信用信息。

通知指出,“雙公示”工作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推進部門聯合懲戒、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意義。民政廳系統相關業務處室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雙公示”信息報送工作責任意識,將“雙公示”工作列入廳系統重要工作日程,加強技術、人員和資金保障,提高信息系統整合效率,確保“雙公示”工作長期、規範、有序實施。

通知強調,相關業務處室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誰產生、誰負責”原則,嚴格按照行政機關自作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工作要求,做到責任到人、落實到位。依據廳系統“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動態調整並公佈“雙公示”事項目錄,搭建完善資源共享平臺,全量歸集報送雙公示信息並建立工作臺賬。

通知要求,做好“雙公示”工作,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雙公示”數據標準,加強“雙公示”信息報送質量,完善“雙公示”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加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保護,具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權的主體在依法行政同時,加強社會信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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