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八旗制度發展歷程

清朝八旗制度,是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清代八旗制度發展歷程

最早在努爾哈赤時期,滿人其實只有二旗,分別是努爾哈赤統領的黃旗和舒爾哈齊統領的黑旗。1601年,努爾哈赤吞併了哈達部後,將哈達部編為白旗,由自己的大兒子褚英作為旗主。此時便形成了黃旗,白旗,黑旗的三旗局面,後來因黑旗在夜間不好辨認,漸漸地黑旗變成了藍旗。1609年,藍旗旗主舒爾哈齊被努爾哈赤囚禁,努爾哈赤將藍旗也被一分為二,藍旗和紅旗,紅旗交由二兒子代善作為旗主管理,藍旗則由舒爾哈齊的二兒子阿敏管理。

清代八旗制度發展歷程

1615年,尤其戰爭不斷擴大,軍隊地人數也得到了極大的擴充,於是下令將原先地四旗分為八旗。即黃旗分為正黃,鑲黃二旗;紅旗分為正紅,鑲紅二旗;白旗分為正白,鑲白二旗;藍旗分為正藍,鑲藍二旗。清八旗制度正式形成。

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1642年,編成漢軍八旗。至此八旗的制度趨於完善。

清代八旗制度發展歷程

1651年,多爾袞死後,順治帝收回了多爾袞所轄的正白旗歸皇帝直接統領,於是形成了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與下五旗(鑲白、正藍、鑲藍、正紅、鑲紅)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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