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萬占資及8000萬擔保未及時信披,大漢股份被罰全因中康地產

◆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對於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行為,股轉系統處罰“沒商量”。

10月底,股轉系統再次披露一批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掛牌企業。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這其中包括一家濟南市章丘區的企業大漢股份(834353)。該企業曾被違規佔用資金4000萬元,以及對外擔保8000萬元,但均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其違規事項,均指向同一家地產公司———濟南中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中康地產”)。

相關佔資已返還

根據股轉系統的公示,當事人大漢股份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為康與宙,時任公司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為張茹。

經查明,2016年12月,康與宙控制的中康地產違規佔用大漢股份資金4000萬元,佔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10.77%,截至2017年1月12日全部歸還。大漢股份在上述資金佔用發生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16年12月16日,大漢股份與齊魯銀行濟南章丘支行簽署質押合同,以公司3000萬元定期存單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中康地產提供質押擔保。當年12月21日,大漢股份再次與該行簽訂質押合同,以公司5000萬元定期存單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中康地產提供質押擔保。上述2筆擔保,涉及擔保金額合計8000萬元,佔掛牌公司2015年未經審計淨資產的21.55%。大漢股份在上述擔保發生時未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大漢股份實際控制人康與宙控制的公司佔用公司資金,時任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張茹對資金佔用進行了審批並授權同意對外擔保事項,且未保證公司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項,均違反了相關規定。由此,股轉系統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對康與宙、張茹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並告誡大漢股份及相關責任人應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將進一步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

據大漢股份內部人士介紹,中康地產已於2017年1月12日全部歸還了4000萬本金,並支付10萬元利息;該公司的8000萬元承兌擔保已於2017年6月份到期並取消擔保。

中康地產存4宗風險事項

經濟導報記者查詢天眼查系統獲悉,大漢股份董事長康與宙持有中康地產52.70%股權,為後者第一大股東。中康地產法定代表人為李鹹蔚,持股比例為32.22%。此外,中康地產存在4宗關於股權出質的經營風險事項:出質人分別是康與宙、李鹹蔚、康與忠與張茹,出質股權數額分別為527.5萬股、322.5萬股、150萬股與1萬股,質權人均為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出質登記日期均為今年6月5日。

天眼查還顯示,今年42歲的康與宙,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有12家,作為股東的企業有8家,包括大漢(天津)工程機械銷售公司、中康國際融資租賃公司等。

另據大漢股份日前公佈的2018年半年報,截至6月30日,公司實現營收3.37億元,實現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6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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