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占资及8000万担保未及时信披,大汉股份被罚全因中康地产

◆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对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股转系统处罚“没商量”。

10月底,股转系统再次披露一批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挂牌企业。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这其中包括一家济南市章丘区的企业大汉股份(834353)。该企业曾被违规占用资金4000万元,以及对外担保8000万元,但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其违规事项,均指向同一家地产公司———济南中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康地产”)。

相关占资已返还

根据股转系统的公示,当事人大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康与宙,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张茹。

经查明,2016年12月,康与宙控制的中康地产违规占用大汉股份资金4000万元,占挂牌公司2015年期末净资产的10.77%,截至2017年1月12日全部归还。大汉股份在上述资金占用发生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12月16日,大汉股份与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公司3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康地产提供质押担保。当年12月21日,大汉股份再次与该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公司5000万元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康地产提供质押担保。上述2笔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合计8000万元,占挂牌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1.55%。大汉股份在上述担保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大汉股份实际控制人康与宙控制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茹对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并授权同意对外担保事项,且未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均违反了相关规定。由此,股转系统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康与宙、张茹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告诫大汉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应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据大汉股份内部人士介绍,中康地产已于2017年1月12日全部归还了4000万本金,并支付10万元利息;该公司的8000万元承兑担保已于2017年6月份到期并取消担保。

中康地产存4宗风险事项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天眼查系统获悉,大汉股份董事长康与宙持有中康地产52.70%股权,为后者第一大股东。中康地产法定代表人为李咸蔚,持股比例为32.22%。此外,中康地产存在4宗关于股权出质的经营风险事项:出质人分别是康与宙、李咸蔚、康与忠与张茹,出质股权数额分别为527.5万股、322.5万股、150万股与1万股,质权人均为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出质登记日期均为今年6月5日。

天眼查还显示,今年42岁的康与宙,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有12家,作为股东的企业有8家,包括大汉(天津)工程机械销售公司、中康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等。

另据大汉股份日前公布的2018年半年报,截至6月30日,公司实现营收3.37亿元,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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