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一起?

常州影像


合葬是我國古老的一種風俗,夫婦死後安葬在一起稱為合葬。


在我們老家是非常看重合葬的,老人百年之後都會合葬,否則就會認為是孤魂野鬼。在我國民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也鼓勵家庭成員合葬。


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然後再嫁,死的時候後該跟誰葬在一起,這個問題並沒有固定的結論,也就是說跟誰合葬要看具體情況,至於原因聽我一一道來。


白居易《贈內》詩中曾寫到“生為同室親,死為同穴塵”,在我國曆史上很長一段時間要求女子從一而終,丈夫死後女子守寡至死,所以不存在我們所說的問題。


就連我們熟知的《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被婆婆趕走,不捨焦仲卿赴池自殺,焦仲卿知道後一起殉情,最後的結果還是“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旁”。


合葬的風俗由來已久,當代社會,女性地位提高,泯滅人性的束縛沒有了,就出現了剛才提出的問題。


生活中常見的解決方式有這樣幾種,這幾種方式也是有書君比較認可的。



第一:再嫁之前有約定,稱之為“活嫁死不嫁”。


這種情況往往是女方喪偶,男方可以是任何一種情況,比如喪偶或者未婚。


一般是女性跟原來的丈夫感情比較好,並且生有子女,在生活比較拮据的情況下被逼嫁人,這種情況因為有事先的約定,死後分歧比較少。


有書君的鄰居大媽就是這種情況。


其實鄰居大媽跟後來的丈夫一起生活了三十年,也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並且後來也有子女,但是因為當初的約定,大媽去世之後跟前夫葬在一起。


後來的子女雖然不太情願,可是有約在先,不好跟哥哥、姐姐爭。在他們父親去世之後,又給配了“骨頭親”。就是又找了一個未婚去世的女子跟他們的父親合葬。


在我們老家是極少有單獨埋葬的男女的,除非他們沒有親人。我曾見過老家一個從小痴呆的長輩,死後晚輩給他做了一個木頭人陪葬,也算是有了一個陪伴。


第二、再婚之前沒有約定。


這又有下面幾種可能性:


雙方都是喪偶,結合以後去世,各自跟原來的配偶合葬。這種情況是比較多見的。

也是最沒有分歧的一種。子女們之間商量好了就行。


女方跟前夫沒有子女,跟後來的丈夫有子女。這種情況也容易,按老家的習慣,肯定是跟後來的丈夫合葬。我認為這也很人性,子女們祭拜也方便。



再就是像上面說的,女方原來有子女,喪偶以後再嫁,與男方之後又有子女,但是事先沒有約定,這是最複雜的一種。


曾經見過鄰村一個老太太去世,再嫁前生的子女,要求跟他們的父親合葬,後來的子女堅決不同意,鬧得村裡人看不過,說總不能鋸成兩半吧?


最後村委會出面協商,跟後來的老公合葬,再嫁後生的子女給哥哥、姐姐些錢,幫著給老太太前夫娶“骨頭親”才了事。


曾經在《讀者》上看過一篇文章,一個老奶奶即將去世,丈夫急急忙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


很多人想不通,答案是老奶奶跟前夫感情非常好,前夫意外去世後嫁給現在的丈夫,可是老奶奶晚年還是希望跟前夫葬在一起。


那個老爺爺寵了老奶奶一輩子,離婚就可以讓老奶奶沒有愧疚,可以讓老奶奶跟前夫合葬。這個悽美的故事給了我極大的震撼,無私的愛讓人落淚。


其實死後合葬這事,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沒有必要循規蹈矩。子女也要尊重老人的意見,老人希望跟誰葬在一起,一定有自己的原因,活著時候感情最重要。


現在喪偶再婚的人越來越多,少年夫妻老來伴,老了有個陪伴能夠減輕孩子們的負擔,同齡人容易溝通,也能使晚年不寂寞,但是為了避免去世之後的麻煩,最好還是事先有個約定。


祝福天下老人安享晚年,不為後事所累!


有書知道


我來講一個我們村裡發生的這種事吧!

我記得那是在2004年的一個秋天,我們村裡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小夥子在煤礦上幹活的時候發生事故不幸去世了,那時候他的孩子才五個多月吧。

後來,他老婆又嫁給了我們村的另一個小夥子。在她再嫁之前,她前夫家與和她關於她百年之後和誰葬在一起立下了字據,就是她有生之年要負責為她前夫配一個陰婚,否則百年之後她要與她前夫合葬!

她再婚後,一起扶養前夫的兒子,她又給男方生了一個女兒,生活過得也很好。前年她們為她前夫配了陰婚,自此,她也算為前夫盡完了該盡的責任與義務!

所以說,百年之後到底和前夫還是後來的丈夫葬在一起,要看實際情況。畢竟,事在人為!


楓葉再飛舞


這種情況在我們公墓很常見,我就跟大家說說我的處理方式。


陳女士是我接待的一位客戶,她跟我說了她的特殊情況。她的母親已經去世多年,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 :

她母親的骨灰到底是跟自己的親生父親合葬還和繼父(繼父也已經去世多年)合葬?


為此與家人吵的不可開交。父親那邊的親人說要和自己的原配合葬,繼父那邊的親人說當然要和現在的丈夫合葬。

想到母親去世那麼久了,就為了和哪一任丈夫合葬一起,遲遲沒有入土為安。想到母親和目前家裡的情況,說著說著眼淚就不禁往下流出來。


我給陳女士提供了以下幾個建議:

  1. 堅定信心,讓自己的親生父母合葬在一起。

  2. 由於自己的親生父親早早過逝,讓母親和繼父合葬也是可以的。

  3. 把母親和骨灰分成兩份,分別和自己的父親,繼父葬在一起。

  4. 繼父、父親和母親,三人合葬一起。


最後,陳女士選擇了第四個建議。兩邊家庭也合解了,安葬當天都過來送親人最後一程。安葬結束後,陳女士終於安心了。


大家還有什麼好的建議,可以評論區交流。


似蜉蝣


這個問題帶有深深的人情味,我也是再婚之人

我與你有同樣的感受,老婆和她前夫離婚了,然後又嫁到我這裡,

她前面有一個兒子,今年20多歲了。在我這裡也生了三個孩子,她的心裡有好多想法,在這裡也就不說了。

你說你第一個丈夫因病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埋葬在一起。

我不知道你們前夫有沒有孩子,要是有的話,可以給孩子商量一下。如果沒有孩子,你死後可以跟現在的丈夫埋葬



在一起。

如果有孩子,孩子稍微大了一點,也可以與婆家人,孩子共同商量一下,有這樣的例子叫做”活嫁死不嫁,如果都同意了,必須寫下文書證明,免得後面給孩子們找麻煩。


中國情感——喬存興


問:第一個丈夫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在一起?

這要視情況而定,在農村,如果結婚幾年,無孩子或孩子還小,喪夫改嫁,有的人帶著孩子,有的人把孩子留給爺奶,這種情況肯定是隨後者,因為和後婚生活時間要長,還會有孩子。而按農村習俗前夫家還會為其配陰婚的。一般這種情況的人先不會考慮,必競為時尚早。

考慮此事的一般都是五六十歲已上的喪夫改嫁之人,五六十歲的人與前夫已留下子女,而且大都已成家,而再嫁之夫可能也是兒孫滿堂,二人成全也就是搭伴結夥,百年之後就是各歸各處。

這事大多是婚前一句話講好的。也有人轉為併骨而娶老伴的,這就必須要婚前講定。

我們這裡農村都有這個習俗:不成婚配是不能入祖墳的,那將來就是孤魂野鬼,所以即使生前沒有配偶,死後也要配陰婚好入墳地,以後姪孫們也能為其燒紙錢的。

鄰居還有一例,老人六十五再婚,現八十多了,一直是夫家兒女贍養。與前夫的三兒三女不贍養,但是要死的不要活的,就是活著不養,死了必須與自己父親合葬好入祖墳,這就是,母親,要死的,不要活的。

所以再婚之前這樣的事一定要講明白,以免去兒孫後輩的麻煩。





金蘋果老楊


這事有點複雜呀!我一同事,她奶奶就是在同事父親小的時候,同事爺爺因病去世,奶奶改嫁本村另一家,改嫁後她奶奶又生了一個兒子,這樣,兩個兒子,由於她奶奶都在本村,弟兄倆關係還不錯,畢竟是同母異父的兄弟,平時走動也不少關係也很好。但當她奶奶去世時兩弟兄就有爭執了,當哥的要將她奶奶葬在自己父親這裡,但弟弟不同意,要將奶奶葬在自己父親這邊,為了爭她奶奶,兩家打起來了,最後,在火葬場將她奶奶屍骨一分兩半,每家一份,各發各喪,整個村子裡都是看熱鬧的,兩家發喪也是爭著比著,都想早點發喪,恐怕自己晚了,結果,村子裡幫忙的跑完這邊跑那邊。最後,弟兄倆也徹底鬧翻了,從此成了仇人。所以,死後葬在哪邊,在農村裡是很複雜的,因為都不想自己的父親死了沒人陪,所以,葬在哪邊是很難決斷的。只能看當地的形勢,這事不是講理不講理的事,即使有的不講理,人家也不在乎,有些事向情難向理或者向理難向情。


福滿人間2018


生則同衾,死則同穴

合葬,也是一個由來已久的風俗,指夫妻雙方若一方去世單葬,待另一方去世後,再挖開先去逝一方的墓地,將兩人安葬在一起。

古時皇帝登級後都會大興修建墳墓,第一個丈夫去世再嫁後,考慮死時要去誰合葬,早做安排也算是明智之舉。

要與再婚的人合葬還是和原配合葬,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 與誰生活的時間長;

二、 對誰情感更深厚;

三、 與誰有子女,祭拜更方便。


其實現在已開始火葬,究竟和誰合葬在一起講究不那麼多了,主要還得看當事人的意見。

鄰居小琪的父親就是再婚,老人七十多歲當然得考慮下身後事,再婚時她父親和再婚妻子都是另一半先過逝,父親說過死後與小琪母親合葬,再婚的妻子也與她先夫合葬。

結婚一段時間後老人又變卦。他的想法和原配夫人和再婚的妻子三人合葬,當時小琪內心很不舒服,不想反駁父親就沒說什麼。


去年小琪的繼母突然病逝,繼母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兒女極力主張將他們的親生父母合葬,小琪也反對繼母與母親兩個女人葬在一處,加上兩人婚後並沒再生育孩子,最後小琪的父親妥協了,繼母與前夫合葬,幾個女子都覺得這樣安排更好些。

第一個丈夫去逝後再婚,死後與誰合葬?如果情況和小琪家差不多,我覺得各自和原配合葬還是比較好的。

如果第一任短婚史沒有孩子,而再婚的婚史長還有孩子,而且再婚的男人是頭婚,那麼與再婚的人合葬更合理。

如果頭婚婚史長還有孩子,而再婚沒有孩子。而且再婚對象也是再婚,一般和頭婚的合葬多些。

其實若兩次婚姻都有子女與誰合葬提前商定方案為好,以免死後生出事端。在我們發生了兩次婚姻,都有女子,其死後雙方子女都想與此女子與他們的親生父親合葬,而發生了爭搶事件,大大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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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第一個丈夫去世了,然後再嫁,死的時候要和誰葬在一起?筆者認為:

如果你再嫁時,都會和家裡有個協議:或活嫁死不嫁,也就是活著嫁過去,死後埋回來。或活著嫁人,死後同墳,也就是活著嫁過去,死後埋在那裡。等百年之後,按這個協議執行就是了。

如果你和第一任丈夫家沒有協議,那你死後埋在那裡,就應該根據情況而定了。

如果他的妻子也是死亡,那這事就單純了。你百年之後埋回去,而他則與他的亡妻合葬即可。

如果他原來是個光棍漢,或是離異的話,與你結婚後又生了自己的孩子,那你還是應該留在後家,畢竟他和你是白頭偕老的人。

究竟埋在那裡,做起來就很難了。如果你們倆都有自己的孩子,並且也有了你倆的孩子,這件事就不那麼簡單了。

如果你與後夫合葬,你與前夫的孩子肯定不會樂意。因為有句俗話說的是,地裡有孤墳,家裡有孤人。誰也不想讓自己的父親孤著而殃及後人。所以就是搶也會把你搶過來的。

如果你埋在前家,你與後夫的孩子肯定也不會同意,這樣就會剝奪他們與你的母子情分。再說你的後夫原來是個光棍漢或者離婚的話,你埋過去,他這裡就孤起來了,做為這一方,恐怕也是不會答應的。

究竟埋在那裡,還是要和前後兩個家庭做好協商而定,別弄的你爭我奪鬧的不可開交就不好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因為這個問題和第二個男朋友分道揚鑣。她的第一個丈夫去世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第二個男朋友,二人對對方都很滿意,男方對她關懷備至,她也很愛男方,就在談婚論嫁之時,女的提出死後和前夫葬在一起,男方聽了很不舒服。最終兩個人分手了,女。兩個有情人因為這個問題鬧的勞燕分飛。

我就得人最重要的是要珍惜當下,珍惜眼前人,人生本來就短短几十年,何必想那麼多呢,把活著的日子過好,死後再說死後的,想那麼多有啥用,活一天就快樂一天,這才是聰明的選擇?


情感路由器


你提這個問題因地域不同,也許會有所區別,我是北方人,按我們這的傳統習風俗習慣和你說一下我們北方是如何處理的。

第一種情況,你和第一個丈夫結婚後時間比較短,並且沒有子女,你改嫁後生兒育女了,那你故去後就和後一任丈夫葬在一起。

第二種情況,是和兩任丈夫都沒有生兒育女,那就是和誰結婚在一起的時間長就和誰葬在一起。

第三種情況,是和兩任丈夫都生有孩子,和誰生有男孩死後就和誰葬在起,如都有男孩,就是和誰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長就和誰葬在一起。

第四種情況,就是也可以根據自已的意願,留下遺囑,並雙方溝通好,你願意和誰葬在一起就葬在一起。

這個問題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涉及很多方面,有風俗習慣,地域的差別,子 女的情感,以及個人的意願等等。其實我到覺得,現在都是火化一把灰,最後只是一個小匣,找個地都放在一起,其實也挺好的,就不用糾結這些事了,也方便親人日後去祭奠你們,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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