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组织召开 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动员会

兴隆台区组织召开 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动员会

10月30日上午,兴隆台区组织召开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动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区长肖焰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办主任李明炜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工街道、文化社区、苏宁荣悦小区物业公司、瀚新物业公司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会议下发了《兴隆台区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分为三个推进阶段,对物业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事件人员进行查处,对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违规、业主非理性维权乱象和监管部门不履职尽责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

会议强调,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提高认识,按照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认真开展问题的自查自纠,自觉抵御并积极举报行业内部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及违法犯罪线索,不断净化行业营商环境。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介入和制止涉黑涉恶事件人员,处理无效的第一时间上报公安机关以及区物业企业监管部门。同时,要充分利用专项行动这一契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完善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的提升。区相关部门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予以通报。

会议强调,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有效监督制约,形成对物业管理的良性促进机制,是确保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要加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步伐,力争年底前在全部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思想认识的培养和提高,切实把党的精神和物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下去,使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够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主委员会要发挥好居民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妥善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权利,部分居民非法、非理性维权和拖欠物业费等问题。

会议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行政检查和行业监管,严厉查处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要聚焦重点难点,针对目前物业领域出现的各类乱象,全方位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从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执法及入户走访中发现问题线索,认真进行分析研判;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扰乱行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要优化制度设计、出台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实现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对物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把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部门,有力有序推动全区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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