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信带你学《信访条例》之四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一为“温故才知新”,温习已学的知识,并且由其中获得新的领悟;二为,温故,知新。随着自己阅历的丰富和理解能力的提高,回头再看以前看过的知识,总能从中体会到更多的东西。于是小信近期翻出《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大家一起温习,希望大家有新的收获,大家准备好小本子哦。

《信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信访人是否可以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来源:贵州省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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