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審批年內或重啟

對翹首企盼了近一年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申請企業來說,或將在今年年底迎來“重大利好”。

“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審批最快可能在今年年底前開啟。”11月8日,一家造車新勢力企業的高層向財聯社記者表示。

這一消息隨後得到了業內知情人士的證實。“資質會在‘投資管理規定’發佈後放開。”該知情人士進一步透露稱,“部委簽字流程都走完了,‘規定’很快會出臺。”

上述知情人士所說的“規定”,是指國家發改委於今年8月4日已截止意見徵集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在9月1日天津泰達論壇上,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司長年勇曾表示:“《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將發佈實施。”

“我什麼都不能告訴你。”11月9日,負責這一“管理規定”意見徵求的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機械裝備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出言謹慎。

戛然而止的審批

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審批是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戛然而止的。

去年6月初,一則發改委暫停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審批的消息開始在業界流傳。儘管此後並未得到官方回應,但這一傳聞在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裡,最終被“沒有新批一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事實所證實。

為規範和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於2015年7月正式實施。對於這一規定,彼時業界的解讀多為:扶持一批有競爭力的優質企業,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快速發展,即,通過“鯰魚效應”來攪動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

八個月後,即2016年3月16日,背靠北汽集團的北汽新能源成為了“規定”實施後第一家獲得獨立生產資質的新能源車企。二個月後的5月17日,商用車起家的長江汽車成為第二家拿到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車企。

就在業界揣測誰將成為第三個“幸運兒”時,資質的審批卻悄然降速,直到當年10月10日前途汽車獲得資質。在隨後的日子裡,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審批又猛然提速--在短短八個月的時間裡,共有包括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車、萬向集團等在內的12家來自不同領域的汽車企業獲得了新能源汽車“準生證”。

然而,隨著2017年5月22日江淮大眾的獲批,生產資質的審批戛然而止;而獲批企業也停在15家,這一數字至今仍未有變化。

“我們早就報上去了,但是後來一直就沒有回應。”這句略帶抱怨的話,似乎已成為新能源汽車“圍城”之外眾車企的共同心聲。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前後除了已經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15家企業之外,還有將近200家企業在排隊等待審批。

重啟在即

然而,即便是把200家企業排除在“圍城”之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也因已獲批的15家車企而在實施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被業界所詬病。

“短時間內放出這麼多家,太快了,良莠不齊,競爭力普遍不強,應該叫停了。”有業內人士將矛頭指向了以陸地方舟、知豆等以低速電動車為代表的獲批企業。

2017年4月25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和科技部聯合印發了《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及,到2020年培養若干家進入世界前十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骨幹企業在全球的影響力和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並且在產業路線上將新能源汽車作為我國汽車產業接下來的發展重點。

顯然,已經獲批的陸地方舟、知豆等企業並不符合這一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精神。

就在業界以為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遙遙無期時,今年5月28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向全國各地方政府發佈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其第四十四條規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7號令)《關於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發改產業〔2017〕1055號)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廢止。其它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規定執行。

“這意味著《管理規定》一旦實施,新能源汽車的投資項目核准審批將有望重啟。”彼時,有業界人士分析稱。

在經過今年7月4日至8月4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一個月後,《管理規定》進入了頒佈前的“靜默期”。

“只要政策一開門,我們肯定能拿到(資質)。”面對即將重啟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審批資質,有新造車勢力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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