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高智商”綁架大案

2002年8月7日,盛夏季節裡難得的一場大雨過後,空氣中透出絲絲涼意。一起早有預謀、策劃周密的綁架人質案,就在這樣的一個夜晚上演。

時隔一週,貴陽警方即偵破此案。

綁架

冷冰冰的槍抵在頭上,“你最好別動,你一激動,我就容易衝動”

2002年8月7日18時許,一部長安車尾隨貴陽市某單位汪先生駕駛的本田轎車,停在雙峰路的一處宿舍樓旁。

兩個小時後,汪吃過晚飯,從父母家中出來,臨走前,他習慣性地抬頭看了一下掛鐘:20時39分。

下樓後,汪某邊走邊掏出遙控器打開車門,此時,從長安車上下來的兩個人已悄然接近,汪剛剛跨進駕駛座,其中一清瘦男子用左手撐住車門,右手拿著一把仿製“64”式手槍抵在汪某頭部,“你最好別動,你一激動,我就容易衝動。”另一人則從後門上車,車門隨即迅速關閉。汪被勒令移至副駕駛位,隨後又翻到後排,綁匪用封口膠將其雙眼蒙上,兩手則反綁至身後。

兩名綁匪隨即交換了位置,點火啟動後,本田車駛離雙峰路,匯入長長的車流,長安車仍然尾隨其後。汪某

後來回憶說,“車子開了大約二三十分鐘後停下來,停了有差不多四五十分鐘,就在停車等待的期間,他們提出要數十萬元,否則就要我的性命。其間又有一個人上車,後來,他們叫我下車,把我帶進一間單元房。”

關上門後,綁匪給汪撕下矇眼的封口膠,反綁在背後的雙手也被鬆開綁到前面,但黑洞洞的槍口始終對準他的後腦。“你住在哪裡,在哪裡上班,老子們都一清二楚,跟蹤你不是一天兩天了。不要給我裝窮。”

歇息片刻後,汪先生才回過神來,被蒙得生疼的眼睛也逐漸恢復正常,打量一下四周,“就剩下我和那個瘦子,(房間裡)沒有傢俱,沒有燈,只點了一支蠟燭,瘦子一手持槍,坐在對面,這時候已經是夜深人靜了,時不時還聽到火車汽笛的聲音。”

在綁匪的威逼下,汪用手機與朋友聯繫,稱自己家有急事,需要立即送10萬元現金過來,朋友遂連夜籌借了9萬元,並電告汪某錢已備好,約定在騰龍酒店門口“見車付錢”。

隨後,瘦子留在房間監視汪先生,另兩人則帶著他的手機,開著本田車前去拿錢。“如果我打他們的手機有什麼問題,別怪我不客氣。”瘦子威脅說。

大約一個小時左右,兩名綁匪順利取款回來。

此時已經是8月8日清晨,天色慾曉。

被綁的次日清晨,綁匪拿到九萬元現金後,人質被釋放

9萬元現金到手後,上午6時許,綁匪決定“放人”。

臨出門前,瘦子強迫汪某服下一顆安眠藥,並打開一瓶白酒要他喝下去,汪推說自己不會喝酒,瘦子強行將酒灑在他身上。

三人又將汪某的雙眼蒙上,將其押上本田車,車行20餘分鐘後,停靠路邊,綁匪下車前,將汪的手機電池取出扔到前排座位,並威脅汪道:“過半個鐘頭後,你自己回去,不許亂動,不許報警,否則當心我們做了你。”綁匪旋即乘長安車逃離現場。

等了將近30分鐘後,汪先生估計綁匪已經走遠,遂撕開蒙眼的封口膠,卻茫然不知身在何處,看看時間:7時5分。向前開了一段路,他這才發現,自己獲釋的地點是在東新區路。

案情被火速報送到貴陽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林連華的案頭,他立刻組織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及相關部門召開緊急會議,共商案情。市公安局副局長劉維亞指派刑偵支隊支隊長閔健、政委劉毅牽頭,相關處、隊配合,研究具體破案方案。貴陽市委副書記辛維光親臨辦案單位,瞭解破案進程。

模擬偵查取得突破性進展,四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浮出水面

這起大案被定為“8·7”專案,交由刑偵支隊一大隊主攻。和一般刑事案件不同,“8·7”案件帶有很強的高智商犯罪色彩,狡猾的作案人拼命掩飾作案痕跡,留給警方的線索少而又少。偵查員明白,自己遇上了一個難以對付的狡詐對手。

但是,沒有破不了的案件,只有不善破案的偵查員。一大隊大隊長王治軍帶領李永勝、朱文陽、寇偉、熊新怡等偵查員展開緊張的查證工作,雨水溼透了他們的衣服,體溫又把衣服烘乾。

他們根據受害人回憶的被綁架時的車行時間、道路平緩、顛簸、上下坡、轉彎、停倒車的種種感覺,結合汪聽到的背景聲音為條件,開始了專業的偵查試驗--本田車的路碼表被送到支隊技術科作徹底的分析和研究;車胎上的附著物被仔細地檢驗;火車在穿過市區能常規鳴號地段被詳細標註;受害人被請上本田車開始一次又一次重新體驗被綁架時車中歷程。

受害人提到:“臨到拘押地點時,感覺車子上了一個很陡的斜坡,一盤子轉不過彎,車又倒了一次。上坡後,車子緊貼著一處單元樓門前停下,我從右後門下的車,下車後走了五步,上了兩級臺階,靠右手被推進一間屋子。”

這些細節被詳細記錄,經過十多個小時、50多次模擬偵查試驗,偵查員初步劃定了一個重點區域,在解五小區找到了一個可疑的房門,讓受害人辨認。

“對,這裡很像!當時,蒙我眼睛的封口膠有一縫隙,可以看到前面腰部以下低處的情況。和這裡的地面、臺階和防盜門都很像……”受害人興奮地說。

這是一處出租房,偵查員迅速找到房東打開房門。一進門,汪先生立刻確定,這正是拘押地點。

現場勘驗,偵查員獲取了很多重要線索,在高科技手段支持下,警方將嫌疑人嶽洪牢牢鎖定並抓捕歸案。與此同時,一大隊副教導員王慶文率彭遠祥、楊朝華、周利勇、陳剛等偵查員通過大量的調查走訪,在工人醫院旁的停車場找到了幾名證人,他們曾看見汪的本田車在停車場停放,並記得車上下來的人的模樣。市局犯罪情報信息中心的模擬畫像專家據此迅速繪製出綁匪的面容。通過微機檢索,民警發現,2001年8月從金西監獄脫逃的範斌與模擬畫像極為相似,遂將其列為重點嫌疑人。

隨後,偵查員在監獄提取了範斌的相片和指紋,發現與可疑房屋內留下的部分指紋一致,這進一步證實了偵查員的判斷。

此後幾天,偵查員摸清了範斌出沒之地,經過晝夜守候,於8月10日上午將範斌抓獲。

在一大隊的審訊室內,刑警孔進、孔震等與範斌展開了面對面的智鬥。兩名犯罪嫌疑人終於承認,“8·7”大案,就是他們所為。二人同時供認,另外還有兩名同案--宋曉鋒和楊昱。

閔健、王治軍率專案組當即趕赴平壩抓獲宋曉峰,周葉偉、劉興毅南下廣州,將楊昱抓獲歸案。二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並交代了踩點、跟蹤、綁架的整個過程。

範斌:知識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但是我沒有把握好,選擇了冒犯法律的方式

““8·7案”主犯之一的宋曉峰也許可以稱得上是案後的“智囊”。

在關於他的資料中,有這樣一句話:“宋曉峰,1986年畢業於貴州大學哲學系”。記者在看守所找到宋曉峰時,這個還有三個月就將年滿四十的男子,頭髮斑白,看上去滿臉憔悴,據他解釋,“前幾天一直髮燒,到現在還沒有退。”

這是一個屢次觸犯國家法律的要犯--早在1991年,宋曉峰就因販毒被廣州警方抓獲。

長著一張娃娃臉的範斌,是這起綁架案的另一名主犯。範斌出生於1972年,15歲時即因盜竊被少管三年。1990年釋放後,混跡社會,當年7月因與人械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南明公安分局逮捕,1991年被貴州省高院判處死緩,2000年轉至金西監獄服刑,2001年8月1日越獄脫逃。

“8·7綁架案”最初便是由宋曉峰與範斌謀劃的。

兩人在監獄裡相識後,很快便“趣味”相投,出去後怎樣“做他一把”是兩人商量的最主要話題。

2002年4月,兩人開始盤算作綁架案,由宋尋找綁架目標,範負責組織實施,他們確定的“獵物”就是在貴陽某單位任職的汪先生。

跟蹤數日後,範斌與楊昱、嶽洪二人對汪實施綁架拘押,勒索到九萬元現金。

範斌交待了這樣一個細節:在拘押汪某的當晚一時左右,楊昱、嶽洪二人提出要吃消夜,範斌同意讓兩人出去,但內心卻開始隱隱感到不安,“按道理,人綁來了,很快就可以拿錢,這個時候人應該是興奮的,而他們卻提出這種要求,我的感覺是--這兩人心裡已經犯怵了--這個案子恐怕要翻船。”

案情的發展驗證了範斌的“不祥”預感,“8·7案”發生後僅僅一個多星期,他與同案疑犯即全部落網。

在監獄關押期間,範斌曾自學並獲得中文專業大專文憑。據他說,“我總覺得,知識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但是我自己沒有把握好,選擇了冒犯法律的方式。”

審訊結束後,範斌與一大隊副大隊長李永勝曾有一段耐人尋味的對話:

範:你們辦的這個案子,於情、於理、於法,我都認賬。很感謝你,於情上,你們抓到我後,給我飯吃、給我水喝,滿足我想見家人的要求;於理上,你們給我講了很多道理;於法上,你們沒有刑訊逼供,我輸得服氣。

李:你應該感謝的不是我,而是國家的法律;你認賬的也不該是我,而是這身警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