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女孩順風車遇害案被告人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提起公訴

温州女孩顺风车遇害案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提起公诉

今年8月,“女孩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發生後,溫州市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派員赴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10月26日溫州市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後,立即組織精幹力量全面細緻核實證據,於11月6日對被告人鍾元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從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鍾元(男,27歲,四川省金堂縣人)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臺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鍾元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鍾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通過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被害人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殺人行為,致其死亡並拋屍。被告人鍾元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北青報記者 李濤 實習生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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