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學|孟虹:一戰前後中德關係的演變及其對中國近代外交理念的影響

一戰前後中德關係的演變及其對中國近代外交理念的影響

孟虹 | 文

中國人民大學

汉学|孟虹:一战前后中德关系的演变及其对中国近代外交理念的影响

內容提要:第一次世界大戰對於戰後的國際格局和文明發展均產生了巨大影響。在為期四年連綿起伏的大戰期間,中國對於德國的態度從最初的中立到後期的絕交乃至最後宣戰,原因錯綜複雜,不僅深受兩大軍事集團的影響,而且也與新建立的中華民國開始反思國家外交,試圖尋求崛起之路和國際認同、擺脫以往西方列強施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積極努力有關。戰爭後期,中德經貿和在德華人的生存均受到了很大沖擊。但中國外交開始從被動轉向主動、從屈辱維和走向以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至上的“結盟外交”和“民族主義外交”,同時兼顧“民意外交”和“僑務外交”。戰後中國成為國際聯盟的創始國之一,並通過與德國簽訂單獨媾和協議,開啟了近代中外平等互利外交之先河。

在人類文明史上,結盟是一種常見的政治現象。隨著民族國家的形成,社會的發展,主權國家之間為了共同的利益,尤其為了相互保障自身國家的安全,正式或非正式締結政治、軍事或經濟等合作關係的現象時有發生。結盟不僅可增強各成員國應對沖突和侵略的能力,而且還具有“制約性”和“認同性”兩大作用,即通過對可能引起不穩定的盟國的制約來維持國際均勢,通過建立同盟來求得國際認同,達到鞏固政權或使政權合法化。同盟在形成和管理過程中,潛在著“常規性”和“內部性”兩大安全困境,其中前者指同盟的形成會刺激反同盟的形成,後者指同盟產生後,由於各成員國之間力量的不均衡和相互依賴程度的不對稱,會導致出現部分成員國面臨被“拋棄”或“牽連”的戰略憂慮。同盟能否維繫,關鍵在於盟國之間的基本利益是否一致。一般情況下,同盟僅針對某一特定的行為體或行為而訂立,一旦這種特定的行為體或行為消失,同盟即不復存在。同時,同盟國與敵對國之間並無絕對的界限。隨著國際形勢和各國利益的變化,同盟國隨時可能轉變為敵對國,敵對國也隨時可能成為同盟國,因此同盟具有不確定性、短暫性和變化性三大特點。

在19世紀末的中國,列強已先後掠奪了各自的勢力範圍,並在中日甲午戰後開始新一輪的瓜分中國,逐漸對相互的勢力範圍給予認同及互相結為同盟。歐洲大戰爆發後,戰爭的硝煙因此隨時可能蔓延至華夏大地。中德關係如何處置,不僅對於中國與西方列強的關係以及戰後中國的國際地位,而且對於中德貿易以及在德華人的命運也影響深遠,由此首次成為中國外交和國際關係上備受各方關注的焦點。

一、一戰前夕中德關係的建構

鴉片戰爭後,中國在英國的“堅船利炮”威迫下,逐步淪陷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在與各西方列強博弈的過程中,德國對於清政府而言可謂是一個後來居上者。雖然中德貿易往來和文化交流源遠流長,早在明末清初就有德國傳教士來華,來自科隆的湯若望(1592-1666)還曾一度出任二朝皇帝的老師和北京古觀象臺臺長。然而,中德關係在1861年才正式建立。當時,受歐洲殖民擴張政策的影響,德方開始將視野轉向亞洲,尋求新的發展之地。1860年,普魯士邦“使節團”來到中國,並於翌年9月仿效《天津條約》,代表德國各邦與清廷簽訂《友好通商航海條約》,規定德國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和德國軍艦可駛入中國各口岸等,從而在中國外交不平等的版圖上又刻畫下了深深的印記。

建交初期,德國因拿破崙戰爭國家分裂,鬆散的德意志邦聯取代了原有的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國內邦國眾多,且各自為政,清廷對於這個遠在歐洲中部的國家瞭解甚微。由於長期閉關自守,清廷在簽署中德通商條約時甚至因找不到會德語的官員,不得已委託法國駐華領館人員代任翻譯,協議一式三份,除德文外,還增加了法語版,且以法語文本為主。1871年,普魯士在“鐵血宰相”俾斯麥的引領下,憑藉現代炮火和良好的軍技,一舉擊敗曾經火燒圓明園的法國,且在其心臟之地凡賽爾的皇宮鏡廳為威廉一世加冕,宣告德意志帝國的誕生,從而使洋務派人士開始關注和推崇德國的軍事與教育之優勢,紛紛在新建的軍事學堂和科技學堂中傳授德國經驗,邀請德國人擔任教員。1872年,京師同文館增設德語班。1876年,李鴻章在“師夷治夷”和“以夷制夷”思想的指導下,選派淮軍武弁七名前往柏林皇家軍事學校學習,為期三年。為了贏得德國在華的影響力,德國駐華公使巴蘭德積極遊說德國官方對此提供支持。1880年,德國與清政府簽署《續修條約》,獲得在華增開通商口岸和擴大租界的權力。其後,德方開始加大對中國事務的參與和滲透:在軍事上,支持袁世凱培訓“新建陸軍”,協助湖廣總督張之洞創建“自強軍”,幫助北洋水師向德國船廠訂購主力艦和裝甲巡洋艦;在交通和礦產領域,提供貸款修建鐵路和開礦;在工業方面,西門子公司和克虜伯公司的工程師幫助中方建造漢陽鐵廠等多家發電廠和鋼鐵廠;在經貿領域,1885年俾斯麥特派德國銀行業和工業考察團來華評估投資機遇,決定為開闢從不來梅港至香港和上海的新航線提供資助,並在1889年促成由13家德國大銀行聯合投資組成的德華銀行在上海的創建。隨後,德國在華的影響力快速提升,在1890年代中期一躍成為續英國之後的歐洲第二大對華貿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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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皇威廉二世

然而威廉二世上臺後,中德關係開始發生根本性的轉變。為了實現其海外擴張野心,年輕的德皇一改俾斯麥時期對華的相對“懷柔政策”,開始推行強權政治,仿效英國,在中國沿海地區強行索求殖民地。甲午戰爭後,德國憑持“干涉還遼”有功,強劃漢口和天津租界。1897年11月,德方又假借“鉅野教案”事件,用武力強佔膠州灣,迫使清政府同意簽署《膠澳租借條約》。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後,威廉二世藉口德國駐華公使克林德在京遇害事件,推出“黃禍論”,聯合英、法、美等八國組建遠征軍,從德國派來強兵,並以德帥瓦德西出任總司令,最後迫使清政府簽訂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據此,各國獲得清政府總計高達4.5億兩白銀的賠償,其中德國獲得9007萬兩,僅次於俄國,佔總額的近20%,由此也充分暴露了德國帝國主義貪婪野蠻的本性。

早在中日甲午戰爭後,隨著歐洲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的過渡,西方列強就曾再度掀起瓜分中國的熱潮,或在中國境內各自劃出一些優先權或獨佔權的區域,或強佔港灣和租借地及爭奪鐵路修築權和礦權。鑑於義和團運動後中國民族主義的覺醒和清政府“新政”的出臺,伴隨在華各列強相互之間競爭日趨激烈,為了贏得在中國的長期影響力,德國政府於1905年決定改變策略,“棄武從文”,主動改善與中國的關係:一方面努力將青島打造成模範殖民地,出版報刊,與中方聯合創辦德華大學,鼓勵中國人留學德國等;另一方面在穩定在華地盤的同時,開始從權力平衡政策角度出發,謀劃與中、美兩個新興大國的結盟。為此,1907年秋,德皇在柏林特地召見新上任的清廷駐德大臣孫寶琦,強調德國作為“歐洲最強的國家”與中國作為“亞洲最大的國家”及美國作為“美洲最富的國家”結成三角同盟,將對世界和平意義重大,對中國也有益處。此項計劃後因日本的暗中阻撓而最終未能如願以償。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應運而生。對於這一“突變”,德國方面雖然最初持觀望態度,但很快轉向支持掌握軍政大權的清庭大臣袁世凱。無論是袁最初登上臨時大總統的寶座,還是後來轉為正式總統,進而成為終身總統,乃至1915年底的稱帝,均得到了德方的支持。1912年2月底,德國曾聯合英、法、美三國組成銀行團,為袁提供200萬美元的貸款;翌年4月,德國又參與為袁政府提供“善後大借款”的國際合作,承擔近1/4、金額為2500萬美元的貸款。同年10月6日,袁世凱正式出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後,德國於次日便正式予以承認。袁政府也表示願意與德國展開全面合作,尤其在軍事和交通等領域進行廣泛合作。然而,由於歐戰的爆發以及德國隨後在西方列強中政治影響的削弱,民國初期的中德關係未得到充分發展,便日漸陷入困境。

二、一戰爆發後北洋政府的保守中立之態與德國的反應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俄雙方的宣戰始於1914年8月。8月3日,德國按照“施裡芬計劃”在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法國保持中立未果後,快速向這個與俄國結盟的鄰國宿敵發起了進攻。英國方面由於中立國比利時落入德國之手,擔心因與法俄結盟而遭受德軍進攻,隨後也宣佈加入對德宣戰的行列,從而使得同盟國與協約國之間的戰火很快由東向西,演變成一場轟轟烈烈的歐陸大戰。

歐戰爆發伊始,鑑於膠州灣作為德國遠東艦隊基地,且駐有德方正規軍近3500人,極易成為燃起戰火之地,也因近半個世紀以來連綿不斷的外來入侵給中國社會帶來的不穩定,為了避免捲入兩大軍事陣營的糾紛漩渦,北洋政府決定保持中立,對於同盟國與協約國的矛盾採取不干涉政策。為此在8月6日,袁世凱特地頒佈大總統令宣佈對於此次歐洲各國戰事嚴守中立。同時,北洋政府頒佈《局外中立條規》24條,對外聲明中國恪守中立,對內曉諭國民遵行中立義務,強調“各交戰國在中國領土領海內,不得有佔據及交戰行為,凡中國海陸各處均不得倚之為根據地,以攻敵人”。8月11日,北洋政府決定設立中立辦事處,並電令各省籌辦中立事務處。翌日,各國承認中國的中立政策。

然而,“弱國無外交”,北洋政府頒佈的中立條規並未贏得在華各列強的重視與尊重。一戰爆發後不久,圍繞膠州灣的何去何從,就出現了明爭暗搶的博弈。雖然北洋政府有願收復,且德方也曾主動表示願意歸還,但日本卻趁各西方列強無暇全力東顧之機,躍躍欲試,以中國若收復青島則將被視為自行破壞中立為要挾,強行將膠州灣據為己有。8月15日日本向德國發出最後通諜,9月18日向德軍發起進攻,並於11月7日攻佔了青島。鑑於成立伊始內部矛盾紛紛,國力單薄,北洋政府最終不敵日本與英國的聯手強奪,屈辱維和,錯失了收復青島主權的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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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德國駐華公使:辛慈

儘管如此,德國方面卻一直試圖爭取袁世凱政府和中國知名人士站在德國一邊。德國駐華代辦馬爾贊在大戰伊始在華創建“中德協會”,1915年初外交老將、德皇的老友辛慈到京出任駐華公使後,與其他在華德國官員一起積極開展各方面的遊說活動,力勸中方不要附和英法等其他協議國的要求介入戰爭而與德國反目,而是保持中立,強調中國因英日聯盟攻佔青島,已與這場戰爭直接有關,戰後自然可在和會中佔據一席,屆時德方會在議和中為中方說話。1915年袁世凱計劃稱帝,德方也多次表示支持其計劃。威廉二世還曾親自通過當時赴德就醫的袁世凱之子袁克定致函袁世凱,肯定其復帝計劃,並表示願意“全力贊助經營,財政、器械無條件地供給”袁世凱。1915年底德國在歐洲的“閃電戰”和“速決戰”計劃破產後,辛慈等人開始努力說服中方加入同盟國陣營,以維護和擴大其勢力。因此,儘管膠州灣落入日本人之手,中德關係在一戰爆發後較長時間內仍然維持著相對和平的狀態。

三、從屈辱維和向結盟維權絕交乃至宣戰的轉變

德國“無限制潛艇戰”計劃的實施,也徹底改變了中國對德的決策。2月9日,鑑於德軍大炮擊沉法國載運華工赴歐洲的“阿託斯”號船,造成逾500名華人遇難,出於對本國公民人身安全和利益保護的需要,北京政府也接受了美國方面的勸請,向德方發出了照會,抗議“無限制潛艇戰”,指出此做法有違國際公法,強調“查貴國前此所行方法,損害我國人民生命已屬不少,今茲潛艇作戰之新計劃,危及我人民生命財產必更劇烈。……萬一出於中國願望之外,抗議無效,本國甚為惋惜,迫於必不得已,勢將與貴國斷絕現有之外交關係。”一個月後,在抗議無效的情況下,北洋政府決定與德國斷交。3月14日,外交總長伍廷芳正式照會德國駐華公使辛慈。同日,總統黎元洪公開發表了中德斷交聲明。

中國對德戰略的徹底轉變,很大程度也受到了英、法等協約國持續施壓的影響。早在1915年秋,英、法、俄等協約國就曾力圖遊說中國加盟,以徹底剷除德國在華的影響。鑑於膠州灣落入日本之手,出於對協約國必勝的預測,也考慮到對德宣戰後可以得到英、法、俄等歐洲列強的支持,加強改善自己的勢力地位,遏制東亞鄰國日本對中國主權與領土的踐踏,袁世凱從總形勢和力量對比角度考慮,從原來的“聯德”逐漸轉向“排德”。1915年11月,袁世凱曾一度計劃接受協約國代表的建議同意結盟,特地擬定了12條參戰條件,但因日本的極力反對最終未果。

“阿託斯事件”後,日本對華態度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獲悉美國改變外交戰略準備聯合中國後,鑑於袁世凱死後無法再以阻止復辟帝制計劃為由來制約中國,逐在從英、法、俄、意獲得其在華利益保障的許諾後,一改以往的反對之態,轉而接受這四國委託,催促中國對德斷交。就此,北洋政府在宣佈對德絕交前,曾將具體的參戰條件和《加入協約國條件節略》通告英、法、日、俄、意、比、葡等七大協約國駐京公使,以保證參戰後的獲益。各國駐華代表均很快給予了肯定答覆,為北洋政府最後決定對德絕交提供了定心丸和強生劑。

1917年初“無限制潛艇戰”出臺後,德方考慮到中國受協約國的影響,軟硬兼施,一方面向北洋政府解釋潛艇封鎖旨在縮短戰爭時間,且僅針對英國以指定海港為限,而並非任意施行;另一方面又預言和局告成,為期當不甚遠,警告中方權衡利弊。3月10日,德國駐華公使辛慈在回覆中方因“阿託斯事件”提出的抗議時,解釋稱“封海之策系本國之敵人先我所為,且極力實行並無通融之處,是以本國現在不能不用此法以抵禦之”,強調德國的“苦衷”,以尋求中方的諒解。

在辛亥革命的民主與平等精神影響下,國內各界戰爭伊始就圍繞“中立”還是“加入”協約國,乃至最後是否對德宣戰以及俄國十月革命對於歐戰的影響,展開了一場規模宏大的熱議。隨著歐戰的推延,孫中山和梁啟超等人士從最初的反戰,逐漸從現實主義角度出發,轉向支持加入協約國,以便戰後中國能獲得最大利益。北洋軍閥政府內部各派勢力意見不一,有的希望繼續維和,有的主張宣戰;有的從國家利益角度出發,有的則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威,寄希望於“參戰”來獲得某一列強的支持。但總體來看,隨著時間的推移,辯論的深化,結盟宣戰的支持率逐漸提高。1917年5月1日,以段祺瑞為首的新內閣最終通過參戰案。但由於總統黎元洪的反對,爆發了“府院之爭”,嗣後又發生“張勳復辟”鬧劇,8月14日馮國璋出任代總統後,北京政府才最後決定參加協約國,正式對德宣戰,同時將宣戰範圍擴大至德國的主要盟國奧地利。當日,北京外交部專門照會德國駐京代表、奧地利駐華公使以及各協約國、中立國駐華公使,通告中國對德、奧宣戰。對此,協約國表示積極歡迎,當即予以覆函。9月26日,剛成立的孫中山南方政府也發表了《對德宣戰佈告》。嗣後,北洋政府在北京成立了督辦參戰辦事處,12月18日任命段祺瑞為督辦參戰事務。

四、中國對德宣戰對“均勢外交”格局的影響

外交是內政的延伸,且服眾和服務於此。外交旨在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鞏固和提高國家的國際地位、影響與威望。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是否能得到良好的實現,很大程度上依附於外交人員的機智和技巧以及憑藉外交談判與交易等手段。自1648年《維斯特法利亞合約》出臺以來,國際法成為調節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依據。清末洋務運動時期,國際法被全面介紹到中國,出現了《萬國公法》等譯作,法學成為京師同文館等現代學堂開設的新課以及中國留學生首選的專業之一。然而,中國長期閉關自守和“天朝”似的盲目自身優越感,致使清末國家的外交思想依然以“貢賜觀”和“排外主義”為重,施行“師夷制夷”的戰略。中華民國創建後,由於袁世凱上臺與西方列強的扶植密不可分,也由於當時國際格局的動盪,資本主義擴張浪潮的持續以及西方列強在華均勢的“根深蒂固”,北洋政府難以完全“重起爐灶”重新開始,在外交上謀求一條嶄新的獨立自強之路,而是必須依附各列強來鞏固自己的政權地位,以及提升其與其他軍閥和南方革命軍的抗衡競爭力。為此,民國初期北京政府的外交政策主要以“延續主義”為特點,注重維持西方列強在華的均勢和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然而,1917年中國通過與美、法、英等協約國的結盟來對德絕交和宣戰,卻打破了這種“慣例”和均勢,在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次賦予政府按照國際法規則來維護國家主權和開展外交事務的機遇。在宣佈與德國絕交和宣戰後,北洋政府依據國際公法和慣例,採取了不盡相同的措施。1917年3月中德斷交之初,對於德國依據不平等條約所獲得的特殊政治權利、德國人在華擁有的常規性合法權利,主要採取一分為二的雙重方針:一方面在取消德國在華的駐兵權、收復德國在漢口和天津的租界的同時,停止向德方繼續支付庚子賠款部分,沒收德華銀行及停泊在上海等港口的德國船舶,禁止德國船隻在中國內河通行;另一方面,予以德國人保留領事裁判權。8月宣戰後,則立即廢除了所有與德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和合同以及德奧兩國在華享有的領事裁判權,並迅速頒發了《處置敵國人民條規》、《保護敵國人民出境辦法》、《俘虜收容所規則》等一系列有關在華德僑、德國事業、德軍的處理條例,同時還頒佈了《禁止對敵通商條例》。對於在華德僑,出於人道主義精神,中方雖禁止其旅行遊歷,但准許其在華留居;對於部分德僑意欲回國的,則在登記申請發給護照後在中國軍警的護送下,按規定路線和日程准予出境。此外,兩艘德國軍艦則被中方奪獲,按照國際法,近400名德國陸、海軍官兵和船員水手逐被安置在戰俘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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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中國派遣勞工

作為參戰國,中國從“和平主義”出發,僅承諾為其他協約國提供糧食及派遣約20萬勞工前往西線戰場協助戰地服務,並沒有派兵直接赴歐洲大陸作戰。1917年11月,俄國爆發革命後退出戰爭。翌年3月8日,新成立的蘇俄政府宣佈與德奧單獨媾和。對此,協約國集團曾試圖採取聯合出兵的軍事行動來撲滅蘇俄革命,共同對付德奧聯軍。但由於9月末保加利亞、土耳其、奧匈等同盟國成員先後宣佈投降,德國在10月4日也接受了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和平綱領》,並於11月11日在德法邊境的貢比浧簽訂停戰協定,宣佈正式投降,這些計劃最終未付諸實施。

在德國,歐戰伊始,德方並未出臺任何限制華人的政策。此前德國的外國人政策一直相對寬鬆,所有外國人在德國境內外的遷移均無需護照和簽證。一戰爆發伊始,威廉二世在宣佈全國進入戰備狀況的同時,宣佈引入護照義務制。1916年8月,德方又宣佈引進簽證制。1917年3月中德絕交後,中國駐德公使顏惠慶等使館人員首先於同年5月撤離柏林。與此同時,德國官方和民眾對於華人的態度也開始發生轉變,華人的生存逐漸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衝擊。首先是德方出於擔心在華的德國人被不予放行回國而被遣送至異地,曾將在德華人視為“動產抵押品”而限制離境,直至1918年1月28日德國外交部另行發文後才得到修正。二是部分中國人憑卷購買日用品被拒、銀行存款遭凍結、在居住區受到德國人譏諷等現象頻有發生。甚至在德國高校,中國學子也受到被開除的威脅。後經德國外交部干涉,強調留學人員作為文化使者的重要性後,才免受更大的波折。三是在柏林、漢堡等地德國高校任職的中國漢語教員的續聘受到了威脅,有的得到延聘,有的則被中斷合同。此外,隨著戰爭的延續,尤其是中德貿易的中斷,德國商船停航日漸增多,在漢堡和不來梅逐漸定居的中國船工的聘用也受到了影響,有近一半人失業,被迫轉行等。四是中德斷交、尤其是1918年5月德方正式宣佈停止與敵戰國之間的一切交易後,在德的華人小商販等自由職業者的生計受到了極大衝擊,無法再繼續以銷售小商品等維生。戰爭期間,部分留學生因國內獎學金的中斷也一度陷入經濟困境,但經中國駐德使館通過抵押館所獲得的資金的資助,最終順利渡過了難關。

德國正式宣佈投降後,許多華人歸心似箭,迫切希望儘快返回故里。然而,戰爭並沒有給德國帶來新的“陽光下的地盤”,而是意味200萬士兵戰死疆場、80萬百姓因飢寒交迫而離世、國內各地起義罷工和動亂頻繁,統治近千年的帝王制被徹底推翻,新型民主政體應運而生。由於戰爭期間中德關係的中斷以及戰後德國國內百廢待興,雖然戰爭的硝煙逐漸散去,華人意欲離開德國卻並非易事。從德國外交部的檔案資料來看,經中方和比利時、丹麥、瑞典等國外交機構的交涉,近150名北德意志-勞埃德公司船隊的中國海員在才1919年1月25日准許乘坐火車回國,其他部分華人也在此後才陸續離開德國。

中國外交經過一戰的洗禮後,已從原來的被動轉為主動,並在經陸徵祥、顧維均、魏宸組、王崇惠等具有海外留學和工作背景的外交官的積極周旋下,最終通過與奧地利簽署單獨媾和條約,於1920年6月29日加入國際聯盟,並在1921-1922年通過參加華盛頓會議,經與美、英、法、意、荷、比、葡和日等八國代表的反覆磋商,迫使日本將山東半島歸還給中國。

與此同時,戰後德國國際地位一落千丈,國家負債累累,割地賠款,在中國失去殖民地租界,由此也掃除了中德關係重建的障礙。1921年,德國通過與中國簽署單獨媾和協約,成為首個放棄在華所有不平等條約的西方大國,中德關係由此開始在平等、友好、互惠的基礎上走向正常化,並迎來了一個特殊的“金色二十年代”。戰後重建的魏瑪共和國成為包括周恩來、朱德、張君勱、陳寅恪等在內的新一代中國學人與革命軍、思想家、藝術家學習考察的重要國度。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徹底改變了中國的國際地位與外交理念和策略,促使了鴉片戰爭後一直處於落後捱打且被西方列強佔領包圍的中國在外交上的覺醒。在長達愈四年的大戰期間,中國與德國的關係隨著戰爭的延續,逐漸發生了變化,從最初的保持中立到後期的斷交甚至宣戰,其中在處理歐戰初期出現的“青島問題”和戰爭後期的“阿託斯事件”方面,北洋政府的態度截然不同,反映了隨著歐戰的延續,伴隨1917年後協議國與同盟國兩大軍事陣營衝突的進一步激化,以及隨著美國為首的原中立國加入對德宣戰的行列,造成原有均勢的打破,中國對德外交的指導思想和策略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開始從被動轉向主動,從原來單一的“防禦性外交”轉向多元化的“結盟外交”,從原來的屈辱妥協維和的“均勢外交”,轉向捍衛主權與尊嚴的“民族主義外交”。同時,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民眾參與政治熱情的逐漸提升,各家政治派別博弈的日趨尖銳,隨著移居海外華人和留學異域莘莘學子的日漸增多,北洋政府的外交政策與內政也日益緊密相聯,傾聽民意,保護海外華人生命和利益的意識開始提高,“民意外交”和“僑務外交”成為政府權衡對外政策不得不兼顧的兩大因素。

民國初期中國外交的這一轉變,無疑也與中國人在洋務運動後通過對於“西學”、“西技”、“西藝”的研究與實地考察,以及中國駐外大臣有關新型“四洲志”和“海國圖志”的描繪,有著密切關係。同時,洋務運動和“新政”時期倡導的留學教育,也使得一批“知己知彼”、自信自強的外交人才應運而生,並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在處理外務問題上靈活運用國際遊戲規則,來推行維護國家尊嚴和國家利益的外交政策,由此為戰後中國踏上國際政治舞臺爭奪“話語權”和“主動權”提供了實力。

中德貿易和華人在德國的生存與發展狀況,顯然是中德關係的一面明鏡,受到兩國內政與雙邊關係等一系列“推拉因素”的影響。戰爭期間,隨著中德關係的逐漸惡化,經貿往來最後幾近中斷,受到了致命的衝擊。與此同時,華人在德國的生存因身分與職業的不同,受到的衝擊程度卻不盡相同。總體來看,戰爭的爆發與後期中德關係的決裂,使得在德華人人數非但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反而呈現出下降的趨勢,其總數在戰爭結束時比戰前下降近一半,不足300人。而作為協約國的法英在大戰期間,通過從中國招募勞工前赴當地服務,以及嗣後中國人“留法勤工儉學”運動的如火如荼,使得華人在這兩個歐洲大國的發展規模明顯勝過德國。戰後中德在巴黎和會上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卻使得這兩個在戰前關係頗為良好的國家很快摒棄前嫌,簽署單獨媾和協議,從而為戰後兩國經貿合作的快速恢復與擴展創造了新契機,併為華人在德國第一次大規模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本文註釋略)

汉学|孟虹:一战前后中德关系的演变及其对中国近代外交理念的影响

本文來源:《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15年第5期,第112-118頁。

轉自:三會學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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