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被偷了,小偷在給電瓶車充電的時候,全家被炸傷,車主需要負責嗎?

雲裡未來


想錢想瘋了吧?

小偷偷東西還偷出優越感了?難道還得有專門的職業保障?

首先要說的是,車主無需擔責。因為車主不存在任何過錯,和小偷全家被炸傷沒有因果關係。當然,如果小偷向電瓶車生產廠家索賠,也得提供相應的票據。相反,小偷偷電瓶車的行為已經侵犯了電瓶車主的合法權益,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小偷給電瓶車充電造成全家被炸傷,我只能說這是咎由自取,或者說是惡有惡報。

令人遺憾的是,類似的問題都脫胎於現實事件,小偷因為業務不熟練造成意外事故或者意外身亡的事件並不鮮見。此前有小偷從7樓墜下向整樓住戶索賠的,也有小偷偷吃了打農藥的蔬菜被毒死的,還有偷電瓶車被電死的,更有入室盜竊摔死的。而因此衍生出來的小偷家屬索賠事件更令廣大網友直呼看不懂,雖然大部分都以小偷家屬落敗為結果,但是小偷家屬憑什麼敢理直氣壯地起訴,這點就令人想不通了。

最後,希望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少,希望那些動不動就浪費公眾資源的小偷和小偷家屬都能受到嚴懲。


夜雨如書


早有案例了!1到商場偷菜刀砍人了,商場沒有監管好,所以商場要負責。2小偷到別人家把水仙花割了當韭菜吃,中毒後養花人要賠錢。3小偷被追趕,碰死在電線杆上,追趕者要負責。4小偷到別人家偷東西被狗咬了,狗主人要負責!

電動車被盜,車主當然要負全責,如果電動車不是劣質貨!就不會炸傷人?其次自己沒保管好,讓別人偷走,可以認定車主是故意讓別人偷走的,明明知道自己的電動車質量不好,還讓別人偷走,這是轉嫁危險!認為是蓄意謀殺也不過分!


滇一水


看到這個問題,我首先感到非常憤怒。退回十年以前,這個問題根本就是毫無爭議,也不會有人拿這種問題出來討論。可十年以後的現在,很多人對這類問題已經失去信心,而小偷一家也確實會提出這類索賠。短短十年,社會風氣竟然發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實在是讓人感到失望。

就在幾個月前,武漢市民劉先生將電瓶車停在樓下充電,深更半夜的時候一小偷前來盜竊,盯上了這輛電動車,卻因為操作不慎而觸電身亡。本來劉先生已經覺得十分晦氣了,讓他更加始料未及的是,小偷家屬竟然堂而皇之地要求他賠償20萬。劉先生憤怒不已地拒絕以後,小偷家屬遂將他起訴到法院。



回到本題,小偷將電瓶車偷回家裡,給其充電時電瓶車突然爆炸,將小偷一家悉數炸傷。我想大家應該和我一樣,覺得真是大快人心,該電瓶車是在和邪惡勢力同歸於盡,用自己的生命在“替天行道、為民除害”啊!
當然,

電瓶車主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電瓶車主既沒有做出侵權行為,更沒有過錯,憑什麼讓他承擔賠償責任呢?相反,是小偷將該車盜竊回家,充電之時操作不慎才引起爆炸,其損害結果完全是他咎由自取,與車主無關。

即使該車真的具有安全隱患,小偷一家也不能要求車主賠償。這就好比,如果我在家裡養了一條狗,小偷把狗偷回家裡,然後被狗咬傷,難道他還能要求我賠償嗎?我沒要他賠狗就不錯了,還惡人先告狀,實在是天理難容。

綜上所述,小偷一家被炸傷,無論如何也輪不到車主賠償。


冰焰


這個絕對要賠錢,就因為我偷了你的車,因為我看到你的車由於管理不善,使我有可乘之機。想不到你車輛質量問題,使我的家人受得了生命危險。我要告你。因為我僅僅偷了你一臺電動車,讓我得不償失。接下來還要告派出所,由於你們的疏忽大意,讓我偷車成了職業。不偷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還要告電動車廠家。由於你產品問題,使我家人受到生命威脅。有沒有南京的律師?幫我打這場官司。反正我們小偷不要臉了,因為法律法規對我們有利。因為有先例。我不要臉我怕誰。


李曉斌21


這個問題感覺問出來就是讓大家吐槽,發洩大家心中不滿的(這裡沒有嘲笑的意味,只是這麼種感覺)。因為之前有太多有點類似的事情,處理的不是很合大眾的口味。

記得前不久有則新聞報道有小偷偷竊電動車電瓶被電死了,小偷家屬事後向車主要求賠償20萬,說是車主私拉電線充電。法院調解的是小偷負主要責任,車主負一小部分責任(最後怎麼解決的就不知道了)。從常理來說,電動車放在那裡,你要說無意中碰到了,出了事,車主負責還說的過去。可要是偷,還要車主負責,這好像怎麼說也說不過去,畢竟是偷東車子出的事,何況偷本來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也是大家深惡痛絕的行為。不過從法律層面來說,車主這個私拉電線,對這件事的發生也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負點責任倒也說的過去。

就事論事,就題中的事情來看,這個要不要車主負責,應該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吧,假如這個車子被車主改裝了,應該也要負點責任吧。假如沒改裝,買來就是這樣的,這個還要車主負責,哪怕一丁點責的話,感覺說不過。首先車子已經被偷走了,已經不在車主的控制範圍內了。小偷把車偷回家了發生了這種事只能說是咎由自取吧。應該還可以要求對方賠電動車的錢吧。

不知道題主這麼問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回事,假如真有這麼回事的話,可以在下面說明下。讓大家知道事情怎麼樣,結果怎麼樣,也算是增加點見聞,增加點法律知識吧。


夜雨悄悄


大實話:車主非但不用負責,並且小偷還得賠車。

說真的,現在看到這種問題都有點莫名地傷感了,其實這倒不是我們被小偷嚇怕了,主要是被一些律師嚇怕了。

小偷偷東西地太滑摔死了,屋主人要負責;偷車被電死,車主要負責;偷菜被毒死了,菜農還要負責。現在的小偷在一些律師的助攻下彷彿購買了工傷保險一樣,著實讓人感到可悲。

對於,這種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弄傷的事之前我還真看到過類似的新聞,只不過說的是小偷偷電瓶車充電爆炸被炸傷了,最後查出來是電瓶車的問題。不過,這個小偷到時有自知之明,沒說要車主賠償。但是,因為小偷沒有購買憑證,所以想要車主幫助他來向廠家索賠,最後被車主斷然拒絕了。

對於車主的這種做法真的是要點贊,畢竟,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們的善良再加上一些無良律師的助攻才敢那麼肆無忌憚。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這種人就是活該倒黴。

然後,咱們回到這件事中來,我認為這種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讓車主賠錢。

首先,從小偷的角度來說,本來偷東西就是違法行為,並且還是因為自己充電問題導致電瓶車爆炸。在整個事件中車主完全就沒有參與,就算是要讓車主承擔責任,那麼總的找個理由吧,不過,很顯然車主在這件事中是無過錯的。總不能說人家車太好了,所以對你產生誘惑了吧?

而對於小偷的家人被炸傷這件事來說,我感覺也是活該。當然,會有人說小偷偷東西跟家人無關,那家人被連累炸傷了,豈不是太冤枉?對於這種說法,我只想引用崔永元老師對劉某人女兒的評價:“如果他們不是小偷的家人,那麼被炸傷就是無辜的。”當然,就算是小偷家屬是無辜的,需要索賠。那肯定也是找偷東西和充電的人要錢啊,這個人就是偷車賊,所以還是自家的事。

而現在小偷既然找上門來了,那指定不能讓小偷白來一趟,必須要把車主的車錢給賠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個問題跟我回答的那個偷別人棗園棗子摔下山是類似的事情。看到這樣的問題我就感到小偷一家的可笑,為車主在承受車子被偷有經濟損失的情況下還無端惹上這種事情感到難過。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事情:車主把電動車放在自己家裡,這本身沒有什麼過錯,而小偷下手偷走這本身就是一個違法行為,然後再用不適配的充電器來給電動車充電,更是說明他連最基本的生活常識都沒有。這種對法律漠視基本生活常識缺乏的人,在違法和低能情況下造成的後果只能說是自作自受,車主沒給你要車子的損失已經是很不錯啦,你怎麼還有臉來給車主要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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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陽三哥


一鍵代償觀點:只要不是車主故意設計讓電瓶車爆炸的,那麼車主就不應該負責。

我相信對於這種事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車主肯定不需要負責,小偷偷車在先,現在充電的時候車爆炸了,那肯定不應該讓車主負責。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有些特殊情況車主還真的是有責任的。

比如說,如果電瓶車主把車輛的內部電路改裝了,加了一些小機關,會導致不知道這個小機關的人給電瓶車充電時會發生爆炸。那麼,這時候車主就需要負責了。很多人可能理解不了為什麼,甚至看完這個觀點之後心中的髒話就已經是湧到喉嚨眼了。但是,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的防衛權限不是任何情況下都是無限的,很多時候我們的防衛權限都是有限的。

咱們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說你在大街上走著,然後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兒把手伸進了你的口袋要偷你的錢,剛把錢偷出來就被你抓了個正著。這時候你因為憤怒,順手從路邊撿了一個磚頭把小偷砸死,這種情況就屬於防衛過當,雖然是小偷偷東西在先,但是,你也肯定是需要負責的。

且不說對方是未成年人,就單單從偷你錢這件事來說,首先這種行為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那麼同樣你所採取的防衛措施也不能威脅對方的生命安全。另外一方面來說,偷東西這事也罪不至死,況且我們一般人還沒有執法權,所以,這肯定是需要負責的。

然後,咱們字啊來說一般情況,也就是說你的電瓶車是正常的,自己也沒有設置什麼小機關,就是這個小偷自己充電時不注意,或者是生產廠家產品質量不合格。那麼,這種情況下車主肯定是不用負責的。首先,如果是小偷自己充電不注意,那麼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理由要求車主負責的,畢竟,偷車的是你,把車衝爆炸的還是你,車主完全就是一個受害人的角色,說現實一點,這時候小偷還得賠償車主的車輛損失呢。

而如果說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這個可能就是生產廠家的問題了,這種情況下小偷則可以和電瓶車主協商去找廠家要賠償了。當然,車主是否願意跟幫助小偷,那就要看小偷的表現了。畢竟,這時候對於一些人來說,小偷就是朋友了,這就是現實。


一鍵代償


這種荒唐你可笑的事情,也就會出現在我們這裡,並且經常出現:

1、小偷肯定會要求車主負責,這種事情經常出現。

之前,武漢的一個小偷,偷電瓶車,結果操作不當,被電死了,本來是大快人心,結果小偷的家屬,竟然要求車主賠償二十萬,並且還上法院起訴,這也太可笑了。

2、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事情,就是因為社會的縱容,一直以來,車禍也好,還是意外也好,只要是受到損失的一方,不管他有沒有道理,大家都縱容。

比如,前不久,江西的4個年輕人,去水庫偷魚,結果被淹死,他們家屬就抬屍鬧事,後來在各方壓力下,水庫承包人,還真給他們各湊了30萬。

3、本來這種事,小偷全家被炸傷,就大快人心,不管從法律,還是道義上說,車主不但不需要負責,還應該要求小偷賠車。

大家一定要團結起來,共同聲援車主,從發揮輿論的作用,堅決不能讓這種事發生


老孃舅在線


不是我幸災樂禍,但是看到這樣的問題必須要答一下。小偷這就是自找的,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他可能認為偷了別人的車是福,但是沒想到這才是禍的開始。


作為一個小偷,偷了人家的電瓶車,這就是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這種行為首先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你導致別人的財產損失了,因此你是要賠償的。其二,你在使用別人的電瓶車的時候,造成了損傷,這是應該自己負責的。就算全家被炸傷了,也是咎由自取,跟車主沒有一點關係的。就如同你兩天沒吃飯了,看到路邊扔到垃圾箱的變質食物了,你吃了,最後導致死亡,這能怪誰?食品過期了,你吃了之前也沒有看日期,而且是路邊撿的,你在吃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有風險。


所以這件事,小偷偷了電瓶車,在充電的時候發生了爆炸,被炸傷,車主完全不需要負責,同時小偷造成了人家的損失,還要補償車主的經濟損失呢。這損失有很多,比如財物損失,比如因為電瓶車被盜引起的生活不便,以及心理造成的創傷等等。


如果這都要車主來負責,恐怕就是真的說不過去了。畢竟這個車不是車主賣給小偷的,沒有任何金錢交易。這是車主的車被偷了,是被動的一方,所以根本跟車主沒有半毛錢關係。


大家覺得呢?小偷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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