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人的大工厂明明知道工厂招人难,为什么还要对员工百般刁难?

共同体总部


你好,像工厂规定只在某个时间段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其他时候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这集中地反映的是企业的霸道人事政策。

你们几万人的大厂,却规定员工离职只能在周二和周四的早上9点到11点之间办理手续,如此的严苛,企业的目的恐怕并不单纯。我曾经见识过有的大工厂也有类似的离职规定,其目的一方面是要防止员工过快流失,一方面也是想让员工自己走人而不用结算工资(但这个不是主要的)。

单从工厂限制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来看,根本上是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因为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利选择任何时候提出辞职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你们工厂只允许员工周二和周四早上办理辞职,其他时候一律不给员工办理辞职手续,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你们工厂敢这么公然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我想,还是因为你们工厂太大的原因,对当地的税收有贡献,跟劳动部门关系可以吧,因此对普通员工也就看不上眼,所以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

正因为你们工厂是几万人的大厂,员工流失率又很高,现在务工人员又越来越少,工厂明显感到招工很困难,所以才会在员工离职手续上大搞特殊规定。这就是为啥工厂明明知道招人难,也要对员工百般刁难,如果工厂放松对员工离职的管控,那么工厂可能就没人干活了。从工厂生产经营的角度考虑,越是招工难,越会苛刻的对待员工,这是工厂面临的困局,如果没有新的解决方法,这种局面将会长期存在。

如果你们员工觉得工厂的这种规定实在难以接受,你们员工可以去劳动局反映工厂的这种限制辞职规定,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解决。


Sir聊HR


我来给你们分析下厂领导的黑暗心理吧,有人说这么奇葩的规定,是因为招人难,故意给员工制作离职障碍,所以员工就没法离职了,只能在厂里多干几天,这固然有些道理,但这仅仅是表面因素。


你们要考虑考虑,这么一个几万人的大厂,注意是几万人!!,是不可能不知道劳动法的。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只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厂里就必须让员工离职,不能制造任何离职障碍。


那么,为什么厂领导都懂劳动法,他还敢这么做呢?就是因为厂领导断定,我这么做,根本不会有任何事情;我制定这样的霸王条款,就不会有员工去维权,你维权也没用,我吃定你们了!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厂领导完美的利用了一个认知差!也就是说几万人的大厂,看着人数很多,每天离职的人也多,但是离职的还是以普通工人为主。而普通工人在自媒体和网络上几乎是没有话语权的,而且维权意识也是非常差的。


因为这部分工人,正是我们这个国家最善良的人们,他们大多离乡背井,从偏远的乡村、从遥远的外地来到厂里,在他们朴素的认识里,只知道辛勤劳作获取工资,然后寄回家,养活自己年迈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幼儿,他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了解什么合同法。


所以厂领导就吃定了,我这样做,你们会发牢骚、你们会抱怨、你们会骂厂领导,最多不也就是弄坏一个门吗?一个门才值几个钱啊!相对于数万人大厂的收益而言,你们发牢骚有什么用?骂娘有什么用?一句话:就知道你们没办法!这才是厂里的真实想法。


他们就是用了这个认知差,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真够聪明的,但是聪明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这样的聪明在每个工厂都时时刻刻的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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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


看你在哪工厂上班了,像富士康那种天天招人的工厂,肯定是内部体质有问题。线长都是20出头的小年轻人,逮谁喷谁,这样一点没有上下级共同和平相处的氛围,留着干嘛!好的工厂也有不少!举个最好的工厂之一吧,我曾经在北京现代汽车厂上班,在总装车间内饰线工作!组长和蔼可亲,也爱开玩笑。我们在流水线边干活,边和组长唠嗑啥的,非常轻松有氛围!你像富士康那军事化管理,你还能说话唠嗑?汽车厂一般都有年纪大的老员工,人家做事成熟稳重,能够包容厚道新员工,一起上班,有时候下班聚个餐,组长组织吃饭这都是发生过的!!工资五千左右,六险一金,过年,过节,发礼品,购物卡,锅碗瓢盆都发。购车七折优惠,年终奖一万米,这都是汽车厂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好事!!几万人的工厂,没几个辞职的,很少有辞职的,也很少招人。几乎不社招!想进都没门路!这样的好厂子留的住人!没人愿意走!!!


世界第一等683


昨天是仲裁的日子,人事经理给我上了“一课″。由于λ职时的疏忽,在用人单位不明的情况下,我在两份合同上签了字,之后又没有及时跟人事部要合同,后面离职的时候跟他们要,他们不承认没给我合同。导致我起诉的时候填的公司是“另一家公司"。仲裁员劝我撤诉,重新起诉家链食品,这就是说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只是搞清楚了我原单位的名称,还有一份合同复印件,合同只有结尾处有单位盖章,开头的甲方单位未填写。下一次仲裁能有胜算吗?我有单位领导让我办离职的短信微信通知。还有摩拜上下班行驶记录(国庆三天),我上班时间有六周整,无明显过失,工作内容也很简单,按理说非法解除劳动关糸的证据算街得上充分。。。我想看他们下 ̄次还忘杵狡辨?


以毒攻毒乐在其中


在工厂工作过的人会发现,每个季度都会有人辞职,尤其是年低。这时工厂会突然人手不够,影响订单无法按时完成,又会陷入招聘短缺的困境。这时老板肯定会想办法制造各种障碍让你留下来啊

1、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如果你想要简单点,请假几天在工资结清后直接走人。如果你去劳动局,我个人觉得会浪费很多时间

朔方鸟


我是做企业管理的,这种情况对企业而言,几乎唯一的目的是缓解员工在短时间人集中大量流失,防止企业订单无法按时交货的问题。大陆法律对员工是没有约束的,员工是想走就走,无需遵守合同,不需要契约守则。而企业有时年关时候订单反而更多,这个时候人事部门会想各种极端套路缓解员工集中离职的办法。


五陵贵公子69


不懂真正的企业管理,不知道企业真正要的是什么?是利润,是结果,是质量,是数量。


蓝疯儿


一来,公司不可能派个人专门负责离职这一块,这样一来费用太高,也不划算,给你们办理离职的HR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所以把时间集中在每周二和每周四,这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倘若不规范时间,你们一会来一个,一会来两个,别人基本上就没法做其他事了。

二来,是接近年底了,工厂离职的人会相对较多,平时并没有那么多,所以造成你们很多人排队办理离职。

三来,离职手续确实是需要办理,才能发放工资的,这是每个企业对风险的规避。

总的来说:‘’大家各有各的难处,相互理解吧”。你站在你自己的角度,会觉得不方便,但如果你站在老板的角度,你必定能理解这个是合理的安排。


职场8君


我在头条上看过一个评论,就是说老板他始终对他的中层领导和高层领导比较关注最底层的工作员工,他可能漠不关心,因为给他创造利润的或者稳定公司的都是中层领导或者高级领导,底层的劳动工人,就像螺丝钉一样,你这个螺丝不行就换一个螺丝,没有听过哪个大老板是因为普通员工离职,而遭受破产的


李超150992617


是劳动部门的失职,明知道企业违反劳动法也不去交涉,只能让违法企业更加嚣张。在加拿大,雇员说不干就不干,企业还是会在下一个发薪水的日子把支票寄给你,为啥了?因为企业拖欠工资,会承受不起政府对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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