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掛靠單位交養老保險,一直是個人百分百交費,這樣交養老是不是不合理?

東96420836


樓主你好,你從2001年開始掛靠單位交養老保險,那麼這種情況你不但要自己全額支付所有的繳納費用,而且需要交一筆掛靠費用,就算給你免除掛靠費用,實際上自己承擔這一部分養老保險的繳費,他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那麼你個人選擇百分之百的繳費基數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不論是60%,80%還是百分之百,甚至是300%,都是自由可以選擇的,根據你個人的經濟能力去自由的。

如果你選擇繳費較高的繳費基數,那麼也就意味著你的這個養老保險,最終退休之後,領到的養老金的待遇也相對是較高的。

當然,如果你選擇較低的繳費基數的話,那麼也就意味著你退休之後,領取到的養老金待遇也相對較低的。

所以說選擇100%也是完全可以的,100%,如果按照15年來退休的話,大概可以拿到1200塊錢左右的退休金。當然如果你不是15年交費,甚至要超過15年,肯定你的退休金要高於這個1200塊的數字。


社保小達人


哪裡不合理了,這明顯是不合法行為。

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才能夠給職工繳納保險。

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建立勞動關係,通過虛構方式給職工代繳保險。這屬於虛構勞動關係的行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等資料,騙取社保參保繳費資格的行為,屬於禁止的行為。

不過,一般不針對查處,也沒有問題,可以辦理退休。本身這一條就是很難監管的,尤其是後期勞務派遣公司的越來越多,除非勞動者或者其他人能夠提供用人單位違規收取自己社會保險費的行為,這樣才能夠將自己的社會保險費繳費作廢,對於勞動者本人來說,這種行為很傻。

其實我們國家還有針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參保繳費行為,通過這兩種方式參保,一般會享受更加優惠的繳費比例。比如養老保險,青島市企業正常繳費是繳費基數的26%,靈活就業和個體工商戶繳費只要20%。

按照5000元的基數計算,企業繳費需要1300元,靈活就業或個體工商戶繳費需要1000元,每月就要多承擔300元。

所以,找企業代扣代繳保險是不經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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