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在高速路上拦车,被货车司机撞死,算不算正当防卫?

风雨漂流2


这事儿跟正当防卫有什么关系?虽然有一类人不得人心,但是反击的时候要体现出技术和智力啊,胡说八道可还行?


说说其中涉及的责任

如果在爱狗人士在高速上拦车,由于错误的计算了距离,导致运送狗的货车来不及刹车造成交通事故。同时,货车本身并没有任何违章,即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那么造成事故的所有损失完全由爱狗人士的车辆负责。

各位注意,虽然我们有无过错责任(No fault liability)的设定,即纵然货车司机没有任何主观或过失行为下导致的错误,会按照无过错责任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道主义赔偿。

但是,这件事情对方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高速公路上拦车,甚至拦停货车,这都是非常之危险的。而且不仅是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也会影响到他人的安全。

所以无论如何,其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当然,这是假设情况下的说法,正所谓怀疑要公平。如果货车司机有充足的时间闪躲,但存在故意不闪避,或是没有做出准确判断等情况下,这时候还会产生其他责任。

只不过,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即货车司机不会刻意撞上去,在有限的条件下,其尽可能还是选择停车,因为对于司机来说,货运工作只是一个饭碗,犯不上拿来拼命。

这可能也正是很多爱狗人士有恃无恐的地方,毕竟对方在主观行为上不会对其构成伤害。

然而,不要忘记,高速路是很危险的。

想必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车速很快,一个走神就可能出现交通事故。但是,很显然爱狗人士忽视了这一点,由此才频频上高速拦车,

所以,在责任关系上,除非司机有明确过失或者主观行动,否则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无过错责任。

再来聊聊高速拦车的事儿

比如很出名的一个事件:

2016年11月19日下午两点左右,河北廊坊一段高速公路上,爱狗人士驾驶汽车拦停了一辆云狗大货车,导致车辆相撞。

这件事情真的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先是几个人拦车,拦下来之后殴打司机,随后网上谣言四起,甚至“抱必死决心”的形容词都用了出来,同时还称其中有两人重伤,一个是内出血,一个是头骨骨折,然后再所谓的“志愿者群里”募集捐款。

可事实上,拦车的人根本没受什么伤,仅为轻伤,而被殴打的司机显然更严重一些。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捐款,如果捐了,也不知道钱去哪儿了。

随后全国各地的爱狗人士赶到,有些人称其中有自家的宠物狗,但是经指认,好像并没有认出来,这里是指被称为自家狗的那只狗,好像不认识自家主人。

对此,又有人称货车中的狗,有部分是偷来的警犬。但是经过查验,其中并没有警犬。

此时最终不了了之,同时司机也有相关许可。

另外,还有一更出名的事儿,爱狗人士救狗但不给宠物医院医疗费。

这件事情就是:4·15高速路拦车救狗事件。

事情发生在2011年4月15日,高速上一辆运狗的货车被拦停,随即陷入僵持。不过,这辆车虽然同样证件齐全,但是爱狗人士就是不让走。

截至当晚,双方达成了一致,爱狗人士总计以11.5万购买了总计520条狗,随后便由小动物保护协会分别将狗送往多家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然而,这件事情还没完,随后就有十家宠物医院联合将该组织告上法庭,要求其制服总计50余万的治疗费用。直至2013年7月9日,才最终判决小动物协会支付相应的救治费用。

而说这两件事情,其实主要想表达一种态度

高速公路上拦运狗车导致意外事故的情况曾有出现,但是导致死亡的事件目前还有没有。不过,纵然会出现相关事件,其实我们都可以明确过程中,司机基本不会出现故意撞上去的情况。

当然,爱狗人士想必也能分辨出应该在什么时候拦停对自己安全,所以这种事情真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可是,我们一定要分清楚一些状况,那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似乎往往容易导致不负责任的结果,保护遭到虐待的动物,是人类作为已经拥有文明的一类物种,在尊重生物繁衍性和自身道德操守上,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然而,不说向着一个对的方向,那不管用什么手段都是对的。对错的本质在于行为,而不是在于诉求。其实任何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崇高理想,可是,行为导致的结果却不得不加以考虑。

所以,对于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或者称之为以爱之名胡作非为的人,不仅应当嗤之,更应当给其基于社会规范诉求的惩罚,否则行为只会越演越烈。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另外一种情况,一些人为了反对而反对,甚至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如造谣、诽谤、人身攻击等等,这又与前者有什么差别?

私认为:反对其行为的方式很简单,忽视就是最好的态度。如果对方侵犯到你的利益,法律才是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


小言詹詹


我记得前几年有个新闻报道,说是一群爱狗人士在公路上拦截了一辆各种证都齐全的运狗车,最后一个大款花六万将几百只狗都买下來了?。那群狗被送往一个什么野生保护单位养。初始爱狗人还出钱出物出力地养护,可一年后有记者采访,发现那些狗死了一多半,活着的个个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其环境也是屎尿成流臭气冲天。惊问原因,很简单,几百只狗,每月费用两万余,而爱狗人士爱了没几天就不管了。那个大款初还给些钱和物资,后也不管了。而接收单位当初说好只提供场地不提供资金,这就是爱狗人士的"丰功伟绩"许多人都说:那些狗活得生不如死,还不如当初让那些狗痛快死去呢。

高速不允许人行走,那些爱狗人上高速拦车就是犯法,不管出了什么事,那些爱狗人士都要负全责。


君怡966


爱狗人士上高速拦车,被货车司机撞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得看具体情况。

近年来,爱狗人士上高速拦截运狗车辆的事件并不少见。

2011年4月15日,京哈高速上一辆载有500余条狗的货车,被动物保护自愿者拦截。交警检查货车各种证件齐全,属于合法运输,动保人士却拒绝放行。最后,狗被中华慈善总会下属上善基金和乐宠控股各出资5.75万元收购,造成货车车主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狗被送往动保基地,其中,生病的狗被送往10多个宠物医院治疗,但是救治的几十万医疗费却没人出,动保人士也不见了踪影。10多家医院将小动物保护协会起诉,最终判定动保协会支付医院救治费用40余万元。

在此类事件中,首先,爱狗人士在高速上拦车,便是违法行为。因为爱狗人士不是交警,没有执法权,随意拦截他人车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况且,还是在高速路上,车辆最低时速都在60公里,最高时速达到120公里,更增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而且,在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由于车速快,即使刹车也会有很长的惯性行驶距离,极易造成多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

这些爱狗人士的高速拦车行为,可能涉及多项罪行,包括:

1、危险驾驶罪

2、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3、抢劫罪

4、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6、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7、寻衅滋事罪

如果爱狗人士在拦截车辆时,同时对车辆驾驶员有攻击、伤害行为,司机出于自卫、自保撞死实施攻击、伤害行为的爱狗人士,便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对被撞死的人负责。

假如爱狗人士只是拦截车辆,没有对司机进行攻击、伤害,司机由于惊慌等原因导致操作失误,撞死爱狗人士,可能涉嫌过失杀人。假如司机是故意开车撞击,则可能涉嫌故意杀人。这两种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不过,由于是爱狗人士拦截车辆的违法行为在先,无论司机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都应减轻责任,更大的责任在于非法拦截车辆的爱狗人士。

此类事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主要看对方是否对司机实施了攻击、伤害等危急司机自身安全的行为。如果威胁到了司机的人身安全,即使被撞死,司机的行为也可能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未危急到司机的人身安全,则不属于正当防卫。

希望爱狗人士、动保人士能够理性的去运用爱心,切不可以爱心的名义行违法犯罪之事。保护小动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高速拦截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最起码会触犯以上所列七宗罪中的一项,所以一定要理智。

大家觉得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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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大实话:高速拦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拦车的爱狗人士应该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对于一些疯狂的爱狗人士,可以说是人人都是敬而远之,不过,有时候就像苍蝇一样,你不惹它,但是你不也防不住它在你耳朵边嗡嗡乱叫。刚刚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故事,故事背景说的是老王是一个货运司机,一人老王开车帮雇主运送肉狗给屠宰场,但是没想到在高速路上却遭到了一群爱狗人士的拦截,但是因为是在高速上行驶,老王来不及刹车,所以就导致有3个拦车的爱狗人士被撞死,然后问题问的是老王这个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其实,这个事跟正当防卫真的扯不上什么关系,对于货运司机老王来说,这就是一起普通的车祸,只要老王不存在什么违规驾驶行为,那么基本上老王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首先,就爱狗人士的行为来说,这就是典型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爱狗人士”这个称谓,只能说明他们的个人爱好或者个人信仰的问题,但是并没有赋予他们高速拦车的权利。说现实一点,哪怕是警察要围捕犯罪分子,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紧急情况,也基本上都是在高速路口等车辆速度降下来之后再设卡拦截,而不是选择在高速路上拦截。毫不客气地说,这种高速拦车的行为就是找死。这种行为不但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是对高速路上来往的车辆安全不负责,因此是需要承担主要事故责任的。

然后就货运司机老王的责任来说,这个则就主要看老王在驾驶过程中是否涉违规驾驶了,比如说是否存在超速,超载等问题,如果说确实也存在违规驾驶的问题,那么肯定会在责任划分时作为责任划分的参考依据的,但是,这不会影响这些拦车的爱狗人士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本质。比如说,如果老王不存在任何违规驾驶的行为,那么可能也就是承担最多10%的无过错赔偿,并且这个钱基本上也都是保险公司出,并且保险公司还要给老王修车。但是,如果老王存在违规驾驶行为,那么就可能要承担更多一点的责任,比如说20%或者30%这样子,并且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当然,还有人说什么老王是否有运狗证健康证什么的这其实不会跟这个事故牵涉到一起,毕竟,就算是没有运狗证什么的,这些爱狗人士作为非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利在高速拦车。说难听一点,哪怕是人家运的是毒品,我们也不能去高速上拦车。毕竟,这个危险是对当时所有车辆都有的,如果我们为了阻止犯罪而采用危害性更大的行为,那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说,这些人的行为就是活该。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爱狗人士越来越疯狂!过份!太过份了!

爱狗人士近期非常肆无忌惮,号称“万人请辞”阻碍杭州执行新的犬类管理规定,并且某些明星也来蹭热度、客人吃狗肉火锅直接阻止别人用餐、现在又来个上高速拦车!这是作死的节奏啊!


试问哪一件不是在干扰国家,干扰别人?阻止杭州新犬类管理办法是阻碍政令执行、阻止别人吃火锅是侵犯了别人的基本权利,结果就是被K一顿、高速拦车不用说是违反交通法的,高速路属于封闭式运输通道,禁止行人进入的!

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来说爱狗人士的疯狂举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前一段时间有逼得人家车主脱衣服的!有逼得车主要自杀的!你说说你们!这是只要狗权不要人权啊!连人权都不会维护,你怎么爱狗?这次这个爱狗人士阻碍了运输司机的正常行驶,但不至于危机司机生命。司机将这个所谓的爱狗人士撞死属于防卫过当!在我看来是真的活该,让你得瑟!别人拉的是狗不错,可是人家也不是捡来的,是人家买的,你要放走人家一车的狗人家当然要跟你拼命!是我我也要跟你拼命!



希望爱狗人士能理性爱狗!不要去侵犯别人的权利,不能说你爱狗你就不让别人吃狗肉!多去宣传下怎么文明饲养管理狗才是正道!

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同意我说的,同意的话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人生不掉线


这绝对不能算是正当防卫,这也仅仅只是为民除害而已!



多味人生


这些人打着爱狗的旗帜,跑到高速上拦车,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的安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被压死,也是活该,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上有明文规定,严禁行人牲畜上高速,更何况是在高速上难车了。在一个这些人有闲的时间,为啥不去看看你父母或者去做些公益的事,难道狗比人重要?全国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有的人被狗咬后得了狂犬病,死的时候很惨,你们这些爱狗人士去看看就知道你们的作法是不是危害社会危害人类!!


清风竹18


爱狗人士在高速路口拦车,被货车司机撞死,这和正当防卫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再说拉狗的货车司机也不知道你们是拦路抢劫还是什么坏人,你说你是爱狗人士谁知道呢?何况除了交警执法单位可以可以在高速路上拦车之外,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高速路上拦车,不管你们出于什么样的动机,都属于非法行为,被货车司机撞死,就算不属于白死,得到的赔偿也只是人道主义象征性的赔偿而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狗人士从最初开始让人觉得温暖有爱心的代名词变成了有些让人生厌的乌合之众,之前报道过的因为捡到狗拒不归还的人被爱狗人士人肉,成天堵在人家门口不让出门,还在门口贴上死人的对联,还有一位民警捕杀流浪狗狗却被所谓爱狗人士人肉,之后堵住派出所门口逼迫那个民警道歉。


等等的例子让我们对那些所谓爱狗人士,其实却是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这些人感到不厌其烦,他们披着爱狗人士的外衣缺做着伤害人的行为。对于他们的行为我个人实在是不敢苟同。


诗词公寓


首先,这算事故,交通意外,运狗车司机只要咬定是他们撞上来,我没看见的就行了,交警不管狗是偷的还是自己养的,只管事故缘由,谁的肇事方。

爱狗人士,只是一个偏激,易怒,爱钻牛角尖的个人组织,百分之99的爱狗人士被那百分之一的伪爱狗人士利用了,可以百度天津杨晓芸,河北霸州高速拦车救狗的当事人身份。

狗是货主的,车是司机的,司机只是给货主拉货,有没有检疫证运输是货主准备,不该司机的事,你们爱狗人士更没有任何理由高速拦车,司机为你们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完全可以以危险形式造成交通事故去起诉

还有一点,爱狗人士别太狂,整天一个个仁义道德放嘴上,自己真正干些什么偷鸡摸狗,鸡鸣狗盗地事自己知道,前些天,头条一傻逼爱狗人士还要人肉我,我就告诉他我家住哪,不见不散,那傻逼也没动静了,最后附上我家古牧弟弟的一组照片,大病初愈,细小并发急性胰腺炎,花了8000多救回来了



平头哥青岛分会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现在有那么多脑残的所谓爱狗人士,对狗情有独钟,为了狗它就是卖了祖宗十八代都心甘情愿。在它们的心里只有自己和狗,再没有其他任何人存在,包括它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他们可以打娘骂爹,欺师灭祖,可以不管儿女死活,可以不顾兄弟姐妹情谊,它们为狗而生,为狗而死。它们同吃同睡同感情,最近有外国姑娘把狗作为自己的终身伴,准备白头到老。

它们要这样拿狗当爹当奶尽孝心,我们也无话可说。可耻的是,它们总要把自身的意愿强加给我们,既不许我们打狗,吃狗肉,还要我们象它们一样把狗当爹妈供俸。而且,当狗仗人势欺负攻击我们的时候,它们却心安理得,幸灾乐祸。可当我们对狗反击的时候,它们便象死了爹妈儿女一样鬼哭狼嚎,又是哭泣又是悼唁,花圈鞭炮齐上阵,纸钱烧的满天飞。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他人生活,之前发生在长沙的打狗案及四川的摔狗案就是明显的例证。

披着人皮的爱狗者们,你们该醒醒了,畜牲永远都只是畜牲,怎么也成不了你们的同类。你们有权爱你们的狗父狗母,狗子狗生,但你们没有权利,更没有资格强迫他人。如果你还要执迷不悟,下场就迟早会象拦车者一样,死无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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