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陽:6日起 子女住房寬敞明亮 父母住房黑舊髒亂?等著受罰!

12月2日,記者獲悉,中共原陽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共同發佈了《關於敦促有贍養條件的子女將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中規定,從12月6日起,如果子女住房寬敞明亮而父母仍然住在黑舊髒亂的房屋,那麼子女將會受到處罰。

原陽:6日起 子女住房寬敞明亮 父母住房黑舊髒亂?等著受罰!

孝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父母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但是原陽縣在全縣深入推進脫貧攻堅法治扶貧及鄉村振興工作中,發現部分農村家庭存在子女居住寬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讓父母長期居住在黑、髒、亂、差等條件簡陋的危舊房中的現象。

《通告》中指出,贍養義務人(主要是子女)有安全住房,但被贍養人仍居住在危舊房的,子女須在12月5日前主動將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並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處理好家庭成員關係,確保老人住得安穩、生活舒心。確因老人窮家難捨、故土難離,子女務必應保證在其原居住地住房安全、衣食無憂,否則政法機關將自12月6日起視情節對贍養義務人進行相應處罰。

同時,《通告》指出,應當履行贍養義務拒不履行的,由司法部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安排法律援助機構,為被贍養人提供法律援助,追究贍養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贍養人與被贍養人惡意串通,以讓被贍養人居住危舊房為手段騙取、套取國家扶貧資金的,依法予以追繳,構成犯罪的,由有關政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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