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宅基地”六大熱點問題全在這

宅基地能否繼承?

因參軍、求學等原因離開農村,

原有宅基地還能否確權登記?

農房登記工作面臨到哪些現實難題?



周口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宅基地”六大熱點問題全在這


你關心的宅基地問題解答來了!

1

宅基地能否繼承?

Q

老家中的老宅子為父母所有,如今父母已經去世,能否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呢?

A

據瞭解,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所有,個人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使用權缺乏規定。但可以通過繼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2

想繼承房屋應該如何辦理?

Q

老家中的老宅子為父母所有,如今父母已經去世,怎樣辦理房屋繼承?

A

省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農房登記工作中,確權的核心點在於房屋是否還存在。對於房屋尚存、用地狀況沒有發生改變的情況,如房屋所有人已經去世,其繼承人應當先前往房屋所在村、鄉鎮等相關部門確認產權信息,在辦理了繼承等相關手續後,再進行確權登記。


3

離開農村,

老家的宅基地咋辦確權登記?

Q

因參軍、求學等原因離開農村,但老家依然有宅基地的情況怎樣辦理確權登記?

A

省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原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如果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則由集體收回。


4

為何不同地區宅基地的大小

會存在差異?


Q

為何我家的宅基地面積為“兩分”而一些同事、朋友在其他地區的宅基地面積大小為“兩分半”甚至“三分”?

A

省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1982年國務院所頒佈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及後續河南省配套出臺的《河南省村鎮建房用地管理實施辦法》要求,我省在制定宅基地面積大小時,根據其所在地的地貌、資源稟賦等個體情況,將常見的宅基地面積大小劃分為了二分、二分半、三分、三分半等規格,但要求最多平均每戶用地不得超過三分半。各縣、市要根據限額規定,結合當地人均耕地、家庭副業、民族習慣、計劃生育等情況,具體規定社員宅基地面積標準,並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5

老房子已不能住人,

還能進行權籍調查嗎?

Q

如果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已經出現破損而導致不能居住的,是否能夠在權籍調查時被調查、記錄?

A

對此問題,省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房屋質量與產權並無直接關係”,在農房登記工作中,不動產登記部門也將依照“全面調查、依法登記”的原則進行辦理,這也就意味著,無論農房現狀質量如何,在權籍調查中都需如實記載,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登記。


6

“超佔”咋處理?

Q

在現實中,不少農村宅基地都存在“超佔”的情況,在確權登記時怎麼處理?

A

省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所謂“超佔”,是指實際佔有宅基地的面積超過了當地人民政府所規定面積的情況。對於“超佔”行為的處理,不動產登記部門將按照“尊重歷史、依法依規”的原則,參照3個不同的時間段進行處理。

如宅基地“超佔”發生在1982年之前,且用地狀況至今沒有發生變化的,則按現狀進行登記。

如宅基地“超佔”發生在1982年至1986年,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的,需要宅基地使用人按照當時的規定進行處理後,憑相關處理證明,按現狀進行登記。

如宅基地“超佔”發生在1986年之後,不動產登記部門則將按照已經生效的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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