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奔馳房車”兩塊銘牌,到底是進口車還是廣東品牌?

有一個古老的哲學命題“特修斯之船”:如果一艘船上的木頭構件被逐漸替換,那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

最近,趙先生也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因為他購買了一輛經過改裝的“奔馳房車”……

關鍵之處在於,購車合同上寫明,該輛車是一輛進口的奔馳車,而登記上牌時他驚訝發現,這輛車成了廣東產的“凌揚”牌。

那麼,這輛車到底是“誰”,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問題?小趙與銷售商發生了激烈的爭論,他認為銷售方存在欺詐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辆“奔驰房车”两块铭牌,到底是进口车还是广东品牌?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萬承源 實習記者 艾陸琦 實習生 王雪純

妻子陪嫁豪華房車,沒想到引來尷尬

趙先生的岳父想買一輛車給女兒做陪嫁。當時趙先生憧憬著,以後可以開著這輛車攜帶妻子、孩子,還有雙方父母一起出去旅行。

今年4月17日,趙先生陪同岳父來到南京寶鐵龍坤馳汽車有限公司門店進行選購。他告訴記者,自己在店裡看中了一款帶有奔馳標的房車,銷售人員向他介紹該車是進口的,同時他也看到了車身上標註著製造國為德國的銘牌。趙先生決定購買,以妻子的名義簽訂了購車合同,花113萬元買下了這輛車。

揚子晚報記者看看,購車合同的抬頭為《梅賽德斯-奔馳商務車銷售合同》,在車型一欄寫明“斯賓特房車”,而產地一欄則寫明“進口”。

一辆“奔驰房车”两块铭牌,到底是进口车还是广东品牌?

“斯賓特”正式的中文名為“凌特”。因為擁有很大的內部空間,因此斯賓特可改裝成救護車、警用車、防彈運鈔車、工程車、公路指揮車、搶險車等一系列特種專用改裝車。

當然,還可改裝成商務車、旅居車等高端改裝車。自然,經過豪華改裝後,售價要高出很多。

趙先生說,當時選中這輛車,他主要是看中這輛車的空間以及7個座位,能夠滿足一大家人一同出行的需要。

只是沒有想到,這一美好的憧憬並沒有實現,反而因為這輛車子,鬧得很不愉快。這也讓贈送陪嫁的岳父很是尷尬。

一辆“奔驰房车”两块铭牌,到底是进口车还是广东品牌?

上牌時出問題,到底是“奔馳”還是“凌揚”

籤合同、付車款一切順利,去車管所上牌時發生了問題。

工作人員告訴他缺少材料,無法辦理。趙先生聯繫4S店,希望補齊材料代為辦理。辦完車牌後,趙先生和妻子到店內取車,卻發現右側車門無法打開,隨後與商家發生爭吵。

雙方無法協調,趙先生找來律師幫忙。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律師告訴他,這輛車不是“奔馳”而是“凌揚”。

原來,律師在車身上發現了一塊標有“凌揚牌 廣州番禺超人運輸設備事業有限公司 中國”的銘牌。

“凌揚”和“凌特”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兩者完全不同。趙先生火了,為什麼當初說的進口奔馳車,現在卻變成了廣東產的“凌揚”牌?

店方卻表示自己沒有問題。趙先生和妻子向12315等部門投訴,雙方仍無法談妥。

那麼,這輛車到底姓“奔”還是姓“凌”?

記者瞭解到,趙先生購買的這輛車是福建奔馳於2017年9月進口的德國梅賽德斯-奔馳公司杜塞爾多夫工廠一輛廂式貨車,之後交由廣州番禺超人運輸設備事業有限公司進行改裝為商務車輛(習慣稱為房車)。

趙先生覺得銷售方沒有告知其改裝的具體情況,是用改裝車冒充進口車。

無奈之下,趙先生的妻子是將南京寶鐵龍坤馳汽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他們認為商家存在欺詐,提出“假一賠三”的訴訟請求。

除此之外,趙先生在提車時還發現了腳踏板無法回收等問題。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除了車身上的那塊銘牌,機動車上牌的登記材料,以及機動車行駛證上,均表明該車品牌為“凌揚”牌。

一辆“奔驰房车”两块铭牌,到底是进口车还是广东品牌?

無證據表明銷售方告知將變成“國產車”

除了請求法院按“假一罰三”的原則,賠償339萬元,趙先生的妻子還請求法院撤銷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判令被告返還車款113萬元、賠償車輛購置稅7萬餘元和保險費2萬餘元;判令被告將涉案車輛從原告名下過戶到被告名下,過戶費由被告承擔。

銷售方寶鐵龍公司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工作人員向趙先生介紹了該車輛為進口底盤國內改裝,趙先生應該知情。

對此,趙先生向記者表示,銷售人員一直對他說這是一輛進口車,更沒有提及品牌會發生改變。他跟本不會想到,這輛車會變成一輛“國產車”。

記者查閱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未提及有證據顯示銷售方曾告知這輛車在改裝後會成為“國產車”。

一審法院還查明,原車的進口銘牌固定於車頭前門內側,而改裝後的“凌揚”銘牌卻未固定於車體。2018年4月18日上午,被告接受原告的委託將該車開到車管所上牌,上牌時車管所要求將“凌揚”的銘牌固定於車體。銷售方接受原告委託又將車輛開回固定“凌揚”銘牌,之後開回車管所完成了上牌。

一辆“奔驰房车”两块铭牌,到底是进口车还是广东品牌?

對此,趙先生認為,汽車的銘牌本應固定在車身上。之前不固定車牌,正是因為銷售方想遮掩這輛車的“國產”身份。同時車管所要求車輛固定國產車銘牌,也證明了這輛車的身份。

發現改裝後發動機等也發生了變化

發現車輛由“進口”變成“國產”後,趙先生及律師對比改裝後和原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發現車輛的外廓尺寸、前懸/後懸、接近角/離去角、軸荷分配、發動機直接噴射、額定載客人數、速比、鋼板彈簧片數等參數也發生了變化。

趙先生認為,對於發動機直接噴射方式的改裝、鋼板彈簧片數的變化等已經對車輛的使用性能造成減損,並且降低了原裝進口車輛在設計方面對上訴人駕駛汽車時人身安全的保護標準。這些部位的改裝情況直接影響到駕車者和乘客的人身健康、安全,這些改裝信息屬於購買商品應當知曉的重要信息,而被銷售方卻未進行全面的介紹和說明,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權。

律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12月6日在微信公眾號上發表的文章《“豪車天價賠償案”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寫明,“該(窗簾)問題不涉及車輛的動力系統如發動機和變速器等,不涉及車輛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安全系統,不涉及前後橋的主要零件及全車的主線束,不危及車輛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和基本用途……這從另一方面給經銷商發出了明確的警示信號,如果未告知的信息屬於前述信息,而且存在隱瞞的情形,經銷商應被認定為構成欺詐,進而承擔“退一賠三”的賠償責任。”

趙先生認為,自己所購車輛的改裝,已經涉這篇文章中提到的如隱瞞可認定為構成欺詐的情形。

銷售商:公眾認知裡還是原先品牌

記者致電梅賽德斯-奔馳的官方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賓斯特改裝後成為“凌揚”品牌的問題,需要詢問具體銷售這輛汽車的公司。

隨後,記者打通了南京寶鐵龍坤馳汽車有限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根據規定,使用國產或進口品牌整車改裝的機動車,其出廠合格證明,是機動車生產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和機動車改裝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因此,在車管所上銘牌時不僅需要上進口銘牌,還需要當地改裝廠的銘牌。

這位工作人員稱:“在公眾的認知裡,它(改裝後的車輛)還是原先的品牌,並不會改變進口車的本質。我們在銷售講解的過程中也會告知客戶,車輛是進口的品牌,在國產廠家改裝,包括上銘牌也會告知客戶。在發票上,改裝的車子是在國內哪一個廠家進行的,我們會體現出來。”

而當記者聯繫當時接待趙先生的銷售人員,希望從銷售方角度瞭解交易時的詳細情況時,對方以電話中沒法說清楚說為由,沒有進行答覆。

業內:應寫明“XX公司XX底盤房車”

記者瞭解發現,目前國內市場上出售進口房車的公司為數不少,但在網絡的宣傳文章中,介紹的多是改裝的豪華內飾和車載設備,提到具體品牌問題的卻不多。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國內出售的“進口房車”,一般都是從國外進口“底盤車”加上國內改裝內飾的模式。只要改裝廠家擁有資質,這是符合規定的。

他同時表示,別的銷售商不好說,但他們公司會在購車合同上使用“XX公司XX底盤房車”的表述。他覺得,這樣才是規範的做法,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

記者在一審判決書中看到,南京寶鐵龍坤馳公司提出,“該車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各項檢測均符合產品的出廠要求,是原告嫌車輛過大而不想購買。”

趙先生則表示,對方在銷售車輛時,刻意隱瞞該車的真實品牌為國產“凌揚”牌,未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準確的信息,存在欺詐行為。

一審法院以存在瑕疵和不完善,卻不構成欺詐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趙先生和妻子不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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