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昶:有膽有識、忠貞不二的“漢奸”

袁昶(1846-1900年),浙江桐廬人,光緒二年(1876年)中進士,殿試二甲。曾任徽寧池太廣道道臺,在任六年,興利除弊,有多項改革,其中有清減大量不必要的耗費,開闢財源,設立郵局,還自己捐資興修水利等等,政績斐然。他與張之洞交好,也信奉“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在安徽時引進西學,擴辦蕪湖“中江書院”,增加了輿算、格致等科學課程。他博學多才,是同光體詩的代表之一,與劉熙載、黃遵憲、王闓運、沈曾植等都有唱和。庚子事變時,袁昶是由於力諫朝廷不可利用義和團與外國開釁而被處死的五大臣之一(另四人是吏部侍郎許景澄、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尚書聯元和內閣大學士力山)。後世治史者稱:“袁昶名臣也,以忠諫至禍,同罹慘刑。丹心未泯,碧血長埋。”

1898年,袁調任京官,起初很受重用,兩年內一路擢升,在被殺前,官至太常寺卿(正三品)。先是1897年發生曹州教案,德國藉機出兵強佔膠州灣,光緒徵求大臣意見。袁昶上了兩萬言的條陳,分析當時的形勢,做了詳細論證,認為德國佔膠州灣“禍急事小”,而“俄國自西北至東北,與我壤地相錯”,“其禍紆而大”。也就是說,德國一案看似緊急,但是小事,從長遠看,俄國才是大患。接著藉此機會系統地陳述時弊,說諸臣“相率為鄉愿,而舉國之人才靡矣!”。他舉金田之例說,連洪楊這樣的小民都能鬧出這麼大的亂子,何況諸國互肆蠶食之心!他大聲疾呼帝國外患之憂,提出改革措施之綱要。光緒親自寫在冊子中,下發大臣們議行。

1899年開始從山東發生義和拳暴亂,當地官府起初對義和拳予以鎮壓。但是後來事態擴大,外國捲入,官府又想利用其對抗洋人,既“剿”又“撫”。後來義和拳改“反清復明”的口號為“扶清滅洋”,在朝廷支持下,改稱“義和團”,勢力越來越大,由山東而直隸,蔓延至內蒙、東北,最後獲准進入北京。在北京大肆燒教堂、摧毀一切與洋人、洋貨有關之店鋪,包括西藥鋪,濫殺無辜,一時之間京師大亂。期間發生了一名日本外交人員被殺,並剖腹挖心之事,引起各國震動,調軍隊進京保護使館,清廷拒絕各使館要求保護之請求。又發生德國公使柯林德到總理衙門議事,途中被清軍伏擊殺死(清軍的說法是因為此人先殺過義和團,此是報復)。這樣,事態擴大,聯軍佔領了大沽口炮臺,戰事一觸即發。朝中親貴如端王載漪、軍機處協辦大學士剛毅等主張借義和團之力與外國鬥,還主張圍攻外國使館。袁昶等幾位大臣則從一開始就主張鎮壓“拳匪”,與外國的糾紛按照以前的“教案”處理,避免事態擴大,消弭戰禍。慈禧經過來回搖擺,最終支持主戰派。

在聯軍佔領天津之後,有步軍統領衙門弁役到袁昶家,說諸大臣在總署相從5月到7月被殺之前的兩個月內,袁昶單獨或會同許景澄連上三道奏摺,《請急剿拳匪書》、《請亟圖補救之法以弭巨患疏》和《請速謀保護使館維持大局疏》,提出:“奸民不可縱,使臣不宜殺,外釁不可開”。並在慈禧幾次召開的御前會議慷慨陳詞。同時,徐用儀、聯元、力山也聯名支持袁昶的意見。而主戰派認為,“拳民忠貞,神術可用”。6月21日清政府以光緒的名義,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奧十一國宣戰。同時懸賞捕殺洋人,規定“殺一洋人賞五十兩;洋婦四十兩;洋孩三十兩”。義和團及朝廷軍隊圍攻各國在北京的使館。各使館築起防禦工事,由英國公使竇納樂負責指揮抵抗。然後是八國聯軍佔領天津,繼而攻破京城,西太后與光緒皇帝率隨從“西狩”,逃亡……

在聯軍佔領天津之後,有步軍統領衙門弁役到袁昶家,說諸大臣在總署相候議事。那時情勢危機,議事頻繁,所以並未引起袁懷疑。實際上卻把他送到刑部,不加審訊,第二天就在菜市口與許景澄同時被殺,據說是腰斬,十分慘烈。袁、許二人從容就義。誘殺之後才上報慈禧,是典型的“先斬後奏”。第二天,慈禧下詔追述其“罪狀”稱:“平日辦理洋務,各存私心,每遇召見,任意妄奏,莠言亂政……實屬大不敬”等語,這是以“妄奏”、“不敬”罪判死刑。徐用儀當時被慈禧派往使館談判退兵之事,主戰派稱之為勾結洋人。袁昶遇害後,家人已星散,無人收屍。徐用儀為其收屍,也遭忌恨。徐給友人朱彭壽寫信,最後一句提到此事“驚心動魄,千古奇冤”。朱怕惹禍,把信的最後一行撕下燒掉。可見當時的恐怖氣氛,這是殺人以堵天下之口。情勢進一步危急,朝廷再召開會議,無人再敢說話。不久,徐用儀與另外兩位曾支持袁昶意見的聯元和力山也被砍頭,是朱彭壽為徐收屍。兩天以後,八國聯軍佔領北京。

且不論國力如何,一國單獨向十一國同時宣戰,其“氣魄”可謂獨步中外古今。但是十一國中只來了八國,軍隊合起來一共只有3萬多人,當時在北京周圍的清軍連同義和團有15萬人之多,卻不能阻擋侵略軍長驅直入,太后與皇帝棄宗廟與百姓於不顧,倉皇出逃!如果原來真的準備打一仗,怎麼不做任何調兵部署呢?真如袁昶所說“以天下為戲”,這樣的朝廷居然還維持了十年才亡!

以下選登一些袁昶等諸大臣的說辭,道理明白,文字淺顯易懂,就不翻譯加註了。

6月初,身在外地的張之洞致袁昶信,表示為時局擔憂,他概括局勢,言簡意賅:“拳匪大亂,外兵乘機,邪術豈能禦敵?大局危矣!”要求袁昶告訴他“政府主見,都下議論”。

事態緊急時,太后召九卿六部議事,人數眾多,一直跪到殿外,大家都匍匐不敢言,許景澄首先發言謂:“中國與外國結約數十年,民教相仇之事,無歲無之,然不過賠償而止。唯攻殺外國使臣,必召各國之兵,合而謀我,何以御之?主攻使館者,將置宗社生靈於何地?”許景澄還力陳:“兵釁不可啟,春秋之大義不殺來使,圍攻使館背公法”。他說:“況甲午一戰,中國的對手是一個彈丸小國日本,結果喪師辱國,如今再與眾國為敵,只怕國力不足,重蹈甲午的覆轍。”徐用儀、立山、聯元皆說:與世界各國宣戰,外侮一入,內亂隨發,後患不堪設想,懇求皇太后、皇帝聖明裁斷。

袁昶跪在殿外,膝行而前,大聲說:“拳匪不可恃,外釁不可開,殺使臣,悖公法。”又說:“就令有邪術,自古及今,斷無仗此成事者。”袁昶還說:當下之急“莫急於獻自治亂民,以示各夷以形勢,俾折服其心,然後可以商阻夷使添調外兵辦法”。對於慈禧以為要順民心(她認為義和團代表民心),袁昶說:“變者惟左道惑人心之拳匪耳,以闢止闢,撲殺為首要匪二三十人,亂黨烏合之眾,必可望風解散。我自辦亂民,免致夷人調兵代辦,交鬨輦觳之下,則大局糜爛,不可收拾。”總的意思是說,我們自己懲辦了肇事的匪徒,堵塞外人進軍的藉口,然後再談判。有書載其聲震屋宇,太后“怒目視之”。

袁的上疏中還有“千古奇事,必釀千古之災”語。最後一道袁、許二人的奏摺,要求懲辦那些肇事大臣:“臣等愚謂時至今日,間不容髮,非痛剿拳匪,無詞以止洋兵,非誅袒護拳匪之大臣,不足以剿拳匪。……應旨將徐桐、剛毅、啟秀、趙舒翹、裕祿、毓賢、董福祥先治以重典。其餘袒護 ,與徐桐、剛毅等謬妄相若者,一律治以應得之罪,不得援議親議貴為之末減。庶各國恍然於從前縱匪肇釁,皆謬妄諸臣所為,非國家本意,棄仇尋好,宗社無恙。然後誅臣等以謝徐桐、剛毅諸臣,臣等雖死,當含笑入地。”這裡,他們已經孤注一擲,甚至於表示只要辦了這些人,達到“宗社無恙”,自己準備把命賠給他們,在所不惜,真是此心可對日月!這道奏摺還沒有到達慈禧、光緒手中,他倆就被那幾個政敵誘殺了。

一場災禍過去後,根據聯軍提出的議和提綱中的要求,光緒發佈上諭,宣佈為袁昶等人平反,“開復原官”。離被害約半年,這應該算是冤案平反最快的,卻是在洋人壓力之下。平反的詔書曰:(五人)“於垂詢時,詞意均涉兩可,而首禍諸臣遂乘機誣陷,交章參劾,應即加恩,……均著開復原官”。明明袁昶等人是強烈、急切地反對朝廷舉措,甚至以死相諫,卻說他們“詞意均涉兩可”,當然責任全在“首禍諸臣”,“今上”沒有責任,現在平反是“加恩”。那幾個“首禍”是外國要求嚴辦的。經過一再討價還價,剛毅已經死在西逃途中,只予革職,不再追究,載漪免死,發配新疆。其餘有自殺的、處死的、流放的。到宣統元年(1909年)又追諡:袁:忠節,許:文肅,徐:忠愍,立山:忠貞,聯元:文直。並下詔在杭州西湖孤山南麓敕建三忠祠,奉祀袁昶、許景澄、徐用儀三人。

皇室逃往西安途中,就已命令各地官兵剿滅義和團。發佈上諭,稱“此案初起,義和團實為肇禍之由,今欲拔本塞源,非痛加剷除不可”。慈禧未必真相信義和團的“法術”,但是牽扯到內部“帝黨”、“後黨”之爭,當年戊戌變法受到洋人支持,慈禧認為洋人企圖以光緒取代自己,懷恨在心,而主和派是被認為“帝黨”的。其實光緒在此事件中從未有支持主和派的表態,那些後來被稱作的“亂命”詔書都是以他的名義發佈的。義和團的實力和影響的擴大,朝廷也不無忌憚,甚至於有人異想天開,企圖讓他們在前面與洋人戰鬥,兩敗俱傷,清廷收漁翁之利。總之,從皇家到貴戚想的首先是爭自己的權位,國家安危是從屬的,至於生靈塗炭,對他們說來更不在考慮之列。而袁昶、許景澄等人處處想的是“宗社”、“兆民”、“生靈”。這就是區別所在。

最後還是隻能召李鴻章進京與洋人議和,李鴻章發揮其外交手段,說那個宣戰詔書不算數,是在“拳匪”逼迫下的“亂命”,所以根據國際法,中國並沒有與外國開戰,各國是進來協助中國剿匪的。這樣,雙方根本沒有交戰,就不是戰敗國,避免了割地,只需賠款補償損失。最後達成的《辛丑條約》的正式名稱,只是一箇中國與十一國之間的善後議定書,而並非交戰國之間的正式和約。這在形式上算是中國爭得一點成功。列強各有打算,多數並不想佔領中國領土,而是旨在商業利益。正如袁昶所預言的,有領土野心的是俄羅斯,俄國除了隨聯軍進攻北京外,更乘人之危,另外從南北兩路派20餘萬人進佔中國東北,到10月佔據了東北全境。另一有領土野心的是日本,幾年後日俄戰爭,日本取代俄羅斯在東北的權益。

但是賠款數目巨大,成為中國多年的沉重負擔。還有在懲辦禍首方面,“上諭”與洋人要求距離最大,這是李鴻章最後一次為朝廷效勞,在這場交涉中心力交瘁,到了生命最後時刻。各國還是看他的面子,不再堅持原來要求。剛達成協議,李鴻章就去世了。聯軍退兵後,“御駕”又回到紫禁城內,暫時苟安了幾年,雖說有所覺悟,決心啟動革新,但為時已晚。幾年之後,慈禧和光緒都去世了,他們並未親見皇朝被推翻。

近代常有所謂“崖山之後無中國”之說,意思似乎是說自從南宋陸秀夫揹著最後一位小皇帝投海後,中國士大夫的傳統氣節已喪失殆盡。這不符合史實。如果以忠於舊皇朝為標準,晚明、晚清忠貞死難之士史不絕書。只是到了晚清,情況發生變化,面對的是以前沒有的外來列強。朝廷昏聵至此,仍然有以袁昶為代表的死諫之士,以家國、黎民為念,視死如歸,實在難能可貴。當時有一位同情袁的朋友說他有點傻,前兩道奏摺慈禧惱怒之情已經非常明顯,他還要逆其意堅持己見。實際他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他第三道奏摺不但傻,而且迂,點了一連串權力炙手可熱的親貴之名,要求朝廷懲辦,而且表示,只要宗社安穩,自己願意陪他們死,明知這份奏摺會先落入這些人之手,主要是當時的確形勢緊迫,社稷“糜爛”“兆民塗炭”,危在旦夕,他什麼也顧不上了,只有以命相博。

自從中國開始與外國列強打交道,出現了在中外之間的“忠”與“奸”的衡量。於是對政敵多了一個罪名,就是“漢奸”。明明是保一己之私利,或爭權奪利,只要祭起仇外旗幟,把對立面說成“漢奸”,就很容易動員愚民、暴民。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袁、許等人被主戰派誣為“漢奸”。他們是漢人,而載漪、剛毅等是滿人,滿人指責漢人是漢奸,是那些滿清貴戚已經認同漢族了?袁被罵“漢奸”還因一事,就是德國公使被殺後,他著人予以棺斂。有人要開棺戮屍,把人頭割下來,掛在東安門示眾,袁反對,引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此人上告到端王那裡,說漢奸袁昶居然棺斂洋人,竟表同情於上國仇敵,是“大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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