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荷東印度公司成立與英荷遠東利益之爭

導言:16世紀晚期伊比利亞聯盟(西班牙和葡萄牙)在遠東的商船隊運載的各種香料、奇珍異寶深深的吸引了英國與荷蘭的注意力。兩國先後建立東印度公司向遠東地區分取一杯羹,而隨著西班牙在17世紀中葉的衰敗,英荷之間的競爭開始日益激烈。


1600年12月31日,英國伊麗莎白女王將特許狀授予“對東印度貿易的總裁和倫敦商業公司”,這標誌著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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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東印度公司旗幟(成立之初的旗幟)

1595年荷蘭組織了六個公司東航,1602年六公司合併,正式成立“聯合的東印度公司”。初時兩國東印度公司的比較,資本:英國東印度公司為2萬英鎊;荷蘭東印度公司為70萬英鎊。公司的性質其一,英國東印度公司是特許公司形式,是帶中世紀色彩的商業公司,往往一次東航的生意做完,就結賬並解散,不是永久性的。再有生意時,另行組織。荷蘭東印度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個資本主義性質的公司,理論上是永久性的組織。其二,英屬東印度公司初時的東方貿易是純商業性質;荷屬東印度公司得到政府授權,不僅做生意,而且可開戰、停戰、訂約等,是商業、政治、軍事合一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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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旗幟

英荷在擊破葡萄牙“海上控制網”方面,可謂心有靈犀,互幫互襯,但控制網一旦突破,雙方在東方的爭鬥立刻展開了。

1605年荷蘭艦隊在柔佛海峽(今新加坡島北)打敗葡萄牙艦隊,東方海上霸權開始易幟。儘管荷蘭人經營的重點在於壟斷香料貿易,但他們對印度棉織品垂涎三尺,企圖用印度布換取東南亞海島的香料,然後運回歐洲。1605年荷蘭在印度東南海岸的馬蘇利帕塔姆建立了第一個商館。以後,荷蘭人插足古查拉特、科羅曼德爾海岸,接著又把葡萄牙人攆出馬拉巴地區。1658年他們得到尼加帕塔姆並把它建成荷蘭人在印度的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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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年英屬東印度公司開始遣船東航香料群島。1608年在第三次東方貿易的返航途中,“赫克托爾”號單船駛往印度到達蘇拉特港。船長霍金斯赴亞格拉晉見莫臥兒皇帝查罕傑,向他呈遞英王詹姆斯一世要求通商的信件。他受到了禮遇,並在印度居住近三年,後因葡萄牙人的一再反對,他無功而返。1612年,兩艘英國船在蘇拉特近海打敗了葡萄牙人的船隻,令英國人威信大增。翌年,莫臥兒帝國准許英國在蘇拉特建立第一個商館。1618年查罕傑頒令,准許英國人在莫臥兒帝國境內自由貿易和開設商館。於是英國人在亞格拉、布羅奇、阿馬達巴德等地先後設立商館,歸蘇拉特商站總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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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年蘇瓦裡之戰

英荷雙方最初爭鬥的焦點在於爭奪香料貿易的掌控權。香料主要指胡椒、丁香、肉豆蔻等,其中胡椒是最大宗的交易品,運抵歐洲市場可獲利16倍,丁香及肉豆蔻儘管交易量較小,但利潤是胡椒獲利的數倍。所以東來的歐洲人都緊盯著香料貿易。英荷雙方在東方的主要衝突有兩次。1619年西爪哇軍事衝突,英國船29艘,荷蘭船83艘,荷蘭獲勝。雙方訂約:

(1)英國香料貿易中的丁香和肉豆蔻必須向荷蘭人購買,但不可超過貿易總量的三分之一,英國至多可得胡椒貿易量的二分之一。

(2)築堡壘,雙方聯防,費用各半。

(3)各自派軍艦巡遊,以防他人染指。

1623年的“安汶事件"對於雙方劃分東方的勢力範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安汶位於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英荷在安汶各設商站。荷蘭人得報,英人慾聯合日本浪人攻擊荷蘭商站,於是荷蘭人抓捕18名英人,其中10人酷刑致死。英自知不敵,遂改變東方政策,從東南亞撤出,專營南亞。當時看英國人似乎吃虧,但長遠來說,實是大大得利。

英國人專注於南亞後,在印度的發展頗為順利,地盤不斷擴展。1639年英國人以每年600英鎊的價格,從地方統治者手中租得東海岸一條狹長區域及一個小島,建立英國居留地,取名聖喬治堡,1653年擴建成馬德拉斯市,成為英國勢力在科羅曼德海岸的中心,管轄這一地區的英國商館。西海岸是英國人另一個重點拓展的區域。1661年,葡萄牙公主凱瑟琳嫁給復辟時期的英王查理二世,孟買成了她陪嫁的一部分,英王又將孟買轉贈給東印度公司。1687年新殖民地興建完畢,公司在西海岸的總部由蘇拉特遷入孟買。英國人經營的第三塊殖民區域是孟加拉灣地區。英人在奧里薩、孟加拉和比哈爾地區先後設立好幾個商站,並將它們置於遙遠的馬德拉斯管轄。1698年,一小支英國遠征軍到達恆河入海口的一處,他們意欲在這兒建立堡壘。當時那兒是一片樹林和沼澤,野獸出沒其中,只有三個茅舍居住著當地人,四周有一些他們耕種的稻田。英國人向收割稻子的農民打聽,這是什麼地方,農民不懂英語,看著英國人手指著地,便以為英國人是打聽這片稻子是何時收割的,就隨口說“KalKala"(當地語“昨天收割的")。英國人以為這就是地名,於是東印度公司就以1,200盧比從當地王公手裡買下了這片稱之為“加爾各答”的土地,建起了堡壘。當然,英國人按他們當時的慣例,又給這堡壘起名“威廉堡”。從1700年起,沿孟加拉灣的英國商館就劃歸加爾各答統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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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荷蘭人的重心在東南亞的香料貿易,但他們在印度與英國人的商業競爭並未中止。1630-1658年,荷蘭人在科羅曼德海岸進行了較大規模的擴張,並且還將貿易範圍延伸到其他地區。1672年至1674年,荷蘭人經常騷擾英國統管的從蘇拉特至孟買的交通,而且在孟加拉灣劫持三艘英國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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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總體來看,英國的力量在印度有了飛速發展,荷蘭人雖有擴張,但兩者的強弱差距越來越大。1759年,心有不甘的荷蘭人為恢復在印度的地位,一面拉攏孟加拉的納瓦布賈法爾,一面從巴達維亞(今雅加達)急調戰艦六艘,不惜與英國一戰。11月雙方戰於比德拉,荷蘭的陸軍大敗,他們的艦隊在上駛胡格列河時也被摧毀。1781年,荷蘭人作了最後一次反撲,結果他們喪失了尼加帕塔姆和錫蘭的亭哥馬裡。後經法國斡旋,荷蘭人雖然收復了亭哥馬裡,但永遠失去了他們印度總部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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