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該如何利用好互聯網從而打造更加完善的農產品供應鏈?

Mrs_Ma


在農產品供應鏈領域運用“互聯網+”技術,可促進供應鏈各環節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實現整個供應鏈價值最大化。本文從農產品電商平臺湧現、信息對稱性增強、物流系統完善與服務模式形成、技術研創項目成效顯著五個角度分析了“互聯網+”背景下的農產品供應鏈發展趨勢,進而剖析了“互聯網+”背景下農產品供應鏈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由此提出了有效運用“互聯網+”技術,促進我國農產品供應鏈發展的完善途徑。

“互聯網+”背景下農產品供應鏈的發展趨勢

(一)農產品供應鏈上各類電商平臺不斷湧現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與應用,電子商務等現代信息技術不斷髮展,大量經營商為實現農產品在供應鏈上的產業發展與融合,均致力打造電商平臺。以京東和淘寶為代表的B2C與C2C電商平臺模式發展較為成功,因而引起了眾多農產品銷售企業的競相模仿,1號店、我買網、順豐優選等農產品電商平臺隨之產生。現階段,農村互聯網使用率的增加,使農戶通過電商平臺進行部分農產品網上經營成為可能,其將農產品銷售至本地消費者,並通過第三方物流企業銷售至海內外,拓寬了農產品的銷售渠道。未來一段時間,農戶完全可以利用電商平臺與第三方物流企業,將農產品送至消費者手中,實現農產品在農戶與消費者之間的直接營銷。此外,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商平臺的試點城市建設逐步開展,促進了農產品跨境銷售的發展,我國消費者可足不出戶買到世界各地的農產品。

(二)農產品供應鏈信息對稱性不斷增強

通訊和信息技術的提高可促進農產品供應鏈的發展,進而增加農業相關企業的市場份額,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在農村的普及,農產品供應鏈依託各類網絡工具與先進信息技術,採用先進的生產經營管理方式,使農產品供應鏈各節點企業間建立了協同關係,使供應鏈整體逐步系統化、集成化和精益化。並且“互聯網+”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深入,推動了社會和農業技術的進步,新型農產品品種不斷湧現,農產品供應鏈雲服務平臺也隨之產生。農產品供應鏈雲服務平臺具有集中控制、分散發布、同步化傳輸和供應鏈各主體直接交互信息等功能,可實現農產品信息對稱、服務互補、企業互聯和資源共享,對促進相關農產品的種植、加工與銷售模式互相整合有積極作用。如農產品供應鏈各雲商主體通過雲計算平臺整理分析信息,並根據農產品消費者需求,將整理分析後的信息通過網絡傳遞給消費者,滿足了消費者個性化的信息需求;雲平臺通過整理與分析海量的農產品訂貨信息,將其生成相應的同步作業計劃,並將訂貨情況與作業計劃輸送至農產品生產商和銷售商,實現了農產品供應鏈各環節的信息對稱與交互,促使供應鏈各主體間的信息流通速度和效率不斷提高,進而使農戶對農產品的生產規劃愈加合理。由此,“互聯網+”促使農產品供應鏈各環節的信息並行與同步加強,提升了農產品流通速度與效率。

(三)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系統逐步完善

物流在整個農產品供應鏈系統中具有關鍵作用,決定了其戰略地位。近年來,科技的進步使“三網合一”的現代農產品物流技術應用不斷深入,以網絡為基礎的新興物流技術是完善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系統的關鍵。如高度集成、多層整合的供應鏈物流,結合了集貨、幹線運輸和銷地配送等功能,實現了農產品供應鏈的集成調度。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運用,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系統逐步完善,以雲計算為主導,物流企業為核心的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系統由此產生。在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系統中,雲計算系統結合消費者下訂單情況、物流需求與供給情況,得出供應鏈物流調運方案。並將供應鏈環節的全部物流服務,包括集中、銷售、供應、代存代供和統一配送等,交予一個物流企業負責,且由供應鏈生產主體和終端服務站點輔助,共同完成整個供應鏈的物流運輸活動,極大優化了物流路徑,使物流環節更為簡潔、高效。此外,“互聯網+”促使農產品生產、銷售與服務企業的跨界聯合局面產生,物流企業進而有能力主導農產品供應鏈。

(四)以消費者為中心的農產品供應鏈服務模式形成

傳統農產品供應鏈的主要模式是生產、加工與銷售,其供應鏈環節多且較長。在互聯網與農產品供應鏈深度融合下,部分農產品生產加工商採用自建線上微店與線下加盟實體店相結合方式,形成了電子商務農產品供應鏈服務模式。顧客在線上訂貨後,農產品電商企業通過系統配置生成送貨通知,並通過就近實體店派發所購農產品,為顧客提供快速收貨服務,如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和亞馬遜等,顧客還可享受就近實體店售後與諮詢服務。隨著“互聯網+”的深入,居民農產品消費意識不斷提升,已不再侷限於購買農產品本身,而是更加註重農業旅遊與觀光休閒,以消費者為中心的“體驗型”服務模式隨之產生。該模式將消費者意願作為服務中心,以農產品生產為主導,在為顧客提供優質農產品的同時,吸引其通過挑選、採摘等方式選購農產品,極大滿足了顧客的個性化與多樣化需求。同時,充分給予消費者實地選購過程的消費體驗,併為其提供更多產品延伸功能服務,進一步實現其較高的心理與精神滿足感。以消費者為中心的農產品供應鏈服務模式,使農產品在供應鏈整合中不通過第三方,即可實現農產品供應商與消費者間的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最短鏈對接,為消費者提供了農產品消費的直接服務。由此,“互聯網+”技術促使農產品供應鏈形成了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模式,農產品供應和需求方之間的對接更加容易。

(五)農產品供應鏈技術研創項目成效顯著

我國農產品產量居於全球第一位,但農產品供應鏈技術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供應鏈各環節的農產品損耗率為12%-30%。為降低農產品在供應鏈環節的損耗,2012年科技部啟動了“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研創”的項目。該項目著力研發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並研製了供應鏈相關裝備,提升了物流業的信息化與智能化水平,農產品損耗控制與質量安全保障技術也有所提高,帶動了農產品供應鏈的技術創新。當下,我國“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研創”項目參與單位共26個,項目參加總人數為466人,參加研發總人數9419人。而“互聯網+”新興技術的不斷創新,更加速了農產品供應鏈新技術的革新。目前,該項目相關技術研究已進入示範階段,多家肉類飼養、果蔬生產和水產品基地與各單位建立良好合作關係,並有效利用雙方實力較強的研究條件,著重開展了相關技術成果的示範和應用工作。科技日報報道,截至2016年3月,“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研創”項目已申請專利84項,其中有62項國家發明專利;已獲得專利有48項,其中31項為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17項;獲得省部級獎勵與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的共有6項;並研究制定了8項技術標準,建立17個產業化基地,共研發27個新產品,完成178篇相關研究論文。可見,“互聯網+”促使農產品供應鏈新技術研創項目不斷革新,並取得了良好成績。

“互聯網+”背景下農產品供應鏈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缺乏規模化的農村流通企業且農產品供應鏈組織化程度低

目前農村的農產品生產模式和農用資料、日用產品的購買方式是以家庭或農戶為單位,組織化程度較低。首先,我國缺乏大型規模化的農業龍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未能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發揮流通過程中的信息共享優勢,企業之間的聯繫不夠緊密,盲目達到減少中間環節的目的,影響農產品供應鏈的組織化發展速度。例如,農村流通企業缺乏規模化運作,中間環節多,造成農產品流通效率低下、流通質量較差等現象,無法形成組織化的供應鏈。其次,農產品供應鏈各節點成員數量眾多,且較為分散。廣大分散的農戶是農產品生產的主體,他們大多對“互聯網+”供應鏈的認識與理解較為模糊,致使整條農產品供應鏈運作協調性差,且不統一,因而提高了物流成本。同時,農產品供應鏈各環節信息不均衡,供應鏈上各節點企業的利益訴求不同,管理意識偏差較大,導致不安全不確定因素產生,農產品供應鏈組織化難度較大。另外,由於農產品價格與附加值比較低,大多數流通企業的農產品供應鏈存在不確定性,對其運輸、加工和包裝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二)農產品供應鏈領域的“互聯網+”技術標準混亂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互聯網+”射頻識別技術標準比較混亂。首先,我國有關農產品供應鏈相關的數據格式不統一和無法兼容。我國互聯網背景下的農產品射頻識別標籤具有唯一識別碼,然而供應鏈環節的數據格式較多,且互不兼容,這在閉環情況下對企業的影響不大,若一旦開環,便會嚴重阻礙農產品的流通,並制約農產品供應鏈的發展。其次,農產品供應鏈領域各頻段射頻識別商品的標準仍未統一,各廠商推廣的射頻識別農產品商品標準嚴重不統一,致使不同市場的射頻識別農產品兼容性較差,極大制約了射頻識別農產品的發展與互聯互通。再次,我國相關部門推動“互聯網+”射頻識別標籤工作不得力。大部分農村地區正處於“互聯網+”技術發展的初級階段,導致政府技術監管部門的物流流程缺乏規範化,信息化進程緩慢。並且,由於農產品供應鏈的“互聯網+”技術標準比較混亂,造成大部分地區的農產品供應鏈環節的“互聯網+”技術銜接不當。供應鏈各節點產生了不必要的信息冗餘,尚未形成各參與者共享農產品信息、共擔風險與共同獲利的“互聯網+”技術標準,制約了農產品供應鏈的網絡化發展。

(三)未有效應用“互聯網+”技術且農產品供應鏈信息化程度較低

我國農產品供應鏈的信息化水平明顯較低,存在諸多問題:一是農產品生產時未有效應用“互聯網+”技術,導致其信息化水平低。由於農產品供應鏈領域尚未充分應用“互聯網+”技術,缺少有效整合農產品供應鏈信息的共享平臺,造成農產品供應鏈企業無法將農戶生產信息、生產加工的互聯網技術標準和物流運輸信息等有效整合,導致農產品的生產效率低,農產品供應鏈信息化進度緩慢。除此之外,我國農產品供應鏈上游生產者大部分是農戶或小規模生產基地,農產品經營規模顯著偏小,難以有效應用“互聯網+”技術,嚴重製約了農產品供應鏈的信息化程度。二是農產品供應鏈成員運用“互聯網+”意識薄弱,我國農產品供應鏈與“互聯網+”未完全融合。由於農產品供應鏈信息化過程中缺乏應用“互聯網+”平臺意識,導致供應鏈企業難以預測和保證供應鏈環節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整個農產品供應鏈信息鏈被阻斷,上下游農產品供應鏈企業之間的信息難以暢通傳遞,嚴重抑制了農產品供應鏈的信息化發展速度。三是我國農產品供應鏈領域缺乏對“互聯網+”技術的充分應用,對“互聯網+”技術的資金和人力投入嚴重不足,如軟件開發、信息收集、硬件建設和網絡運營等領域的資金投入嚴重不足,致使高素質互聯網專業人才不願投身農產品供應鏈行業,並因農產品供應鏈的高技術人才極少,致使農產品供應鏈難以實現信息化。

(四)農產品供應鏈的物流系統硬件設施滯後導致農業電子商務發展緩慢

我國農產品供應鏈的物流網絡建設較為落後,現有網絡無法滿足信息技術要求,導致農產品相關電子商務平臺建設也相對滯後。首先,農產品互聯網物流系統的硬件設施相對薄弱。相關農產品物流系統的信息資源未在電子商務網站錄入,實用性較差,重複建設現象嚴重,共享與利用度較低。比如大部分農村未通寬帶,互聯網的普及率達不到1/3,造成農產品供應鏈電子商務發展較慢。其次,農產品生產銷售現代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國農業產業化程度仍然較低,農產品市場也未全部放開,農產品結構性過剩問題嚴重,優質與品牌農產品較少,致使農產品生產銷售總量較少,物流配送規模小、效率低。再次,我國農產品領域網上信用體制尚未完善,農產品支付手段單一。由於農產品物流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開展較晚,已建成網絡質量難以滿足農產品電子商務需求,致使農產品供應鏈的電子商務發展比較緩慢,各方面條件仍不完善,且網上交易安全性難以保證。最後,我國傳統農產品物流項目的建設和投資較少,導致農產品供應鏈電子商務建設資金無法有效實現最大價值,形成信息孤島。由此,農產品供應鏈的物流系統硬件設施滯後,造成農業電子商務發展緩慢。

“互聯網+”背景下農產品供應鏈的完善途徑

(一)整頓農貿和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互聯網+”供應鏈網絡流通體制

目前,我國需整頓農貿和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互聯網+”供應鏈網絡流通體制。首先,我國應有效完善當前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高端型的“互聯網+”農產品供應鏈流通體制。政府應提升農貿和農產品市場的准入門檻,對農產品批發商的資質進行審核,並支持農產品供應鏈企業註冊和運用品牌,推動市場誠信與農產品批發品牌建設,改善現有農貿批發市場和物流中心,優化農產品供應鏈的流通環境,加快設立“互聯網+”供應鏈網絡流通體制。其次,我國應借鑑國外經驗,設立“互聯網+”背景下的以連鎖超市、專賣店與超級市場為主的農產品網絡流通體制。我國應構建以現代農產品網絡連鎖商業為主、以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為輔的現代農產品下游終端銷售網絡,促使整個供應鏈儘快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規律,推進“互聯網+”供應鏈網絡流通體制的儘快構建。再次,我國應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有效實施“雙百市場工程”和“標準化菜市場”等項目,為建立農產品供應鏈的網絡流通體制做好鋪墊工作。鼓勵農產品供應鏈企業積極申報“互聯網+”服務業發展資金專項,用於重點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檢驗檢測系統、農產品供應鏈信息網絡流通系統和電子結算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和完善“互聯網+”供應鏈網絡流通體制。

(二)藉助農產品電商發展平臺,培育供應鏈核心企業

我國應藉助農產品電商發展平臺,培育供應鏈核心企業,加快發展“互聯網+”背景下的農產品供應鏈。首先,我國應憑藉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平臺,豐富傳統企業的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內容,為農產品供應鏈企業提供暢通發展渠道。在此基礎上,培育農產品供應鏈各環節的龍頭企業,整合供應鏈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其次,我國應支持和鼓勵農產品電商平臺發展,通過此平臺提升農產品供應鏈產業質量,充分展現物流企業在農產品供應鏈領域取得的成果、優勢、企業新形象和經營理念,塑造農產品供應鏈核心企業的品牌形象,推進培育農產品供應鏈核心企業的進程。再次,我國應通過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的運用,降低農產品供應鏈企業的產銷信息不對稱現象。我國應有效藉助虛擬農產品市場平臺,現實農產品市場,充分結合農產品的實虛市場,促進農產品生產與消費的理性預期,培育以農產品供應鏈為主的核心企業,優化農產品供應鏈的生產和銷售環節,推動農產品生產與消費的交互式銜接。

(三)應用“互聯網+”技術,建立完善供應鏈各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

我國應有效應用“互聯網+”技術,加快設立和健全供應鏈各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首先,我國應有效應用“互聯網+”技術,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我國應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速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嚴格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增強農產品生產監管,建立質量安全控制中心與追溯系統,完善“互聯網+”背景下的供應鏈各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其次,我國應加強政府監管和扶持,充分發揮“互聯網+”作用,完善供應鏈建設,有效監管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供應鏈過程,強化農產品供應鏈網絡信息數據儲備與分析,把科研成果和先進技術轉化為安全監管的標準,保障供應鏈各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再次,我國應大量運用“互聯網+”技術到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中,提升質量安全監督標準,完善供應鏈建設,改善“互聯網+”背景下農產品供應鏈中安全質量標準不高的局面。

(四)創新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管理,發揮“互聯網+”第三方物流優勢

我國應創新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管理,發揮第三方物流的優勢,推廣冷鏈物流。首先,我國應積極發揮“互聯網+”背景下的第三方物流作用,設立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物聯網體系。農產品物流主體中,通過發揮“互聯網+”背景下的第三方物流社會效益作用和專業化運作,縮減農產品流通的繁瑣中間環節,降低其流通成本。其次,物聯網企業應依據零售商的信息反饋,降低農產品生產的盲目性,增加供應鏈參與者的收益。物聯網企業應發揮“互聯網+”技術快捷運輸、倉儲和物流加工網絡作用,及時有效完成食用農產品的配送,提升食用農產品的完好率,確保農產品供應鏈的時效性。同時,物聯網企業應推廣在生鮮農產品領域運用冷鏈物流。物流企業應積極推廣和運用“互聯網+”背景下的冷鏈物流,大力降低生鮮農產品的運輸損耗,提高出售前的農產品質量,整體提升農產品供應鏈的收益。再次,物流企業應充分利用“互聯網+”和供應鏈物流管理的相關理論,創新供應鏈物流管理,增加經濟效益。在食用農產品供應鏈中,應有效運用“互聯網+”冷鏈物流,擴充核心企業的冷鏈設施裝備,建設“互聯網+”背景下的第三方冷鏈物流體系,從而創新互聯網農產品供應鏈物流管理,發揮“互聯網+”背景下的第三方物流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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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虎農場


  2014年以來,消費成為經濟增長的第一拉動力。再加上我國進入經濟新常態,這就要求在新常態下尤其是滿足人民基本需求的農產品消費要發揮更多的積極作用。因此,應理清和重構傳統的以生產商、銷售商、批發商等為核心的農產品供應鏈,順應當前 互聯網+ 的發展大勢,利用當前以電子商務、大數據等為代表的新型技術創新供應鏈發展模式,重新對供應鏈條上的資源加以整合,從而實現整條供應鏈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價值增值,給農民、涉農生產企業以及涉農零售企業帶來效益。……


拼搏的農人小七


打造完善的農產品供應鏈,就應該是以農產品作為核心來打造上下游鏈條。上游的種植、養殖技術、農資供應等,可以利用互聯的信息平臺,進行種養殖的技術學習和交流,相互借鑑、學習;對農資採購和對比也可以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了解,農產品生產出來以後,在銷售的環節,通過平臺電商銷售的同時,還要注意自品牌的建設,來促進產品的銷售。綜上所述,我個人覺得在銷售環節的互聯網平臺已經比較豐富了,想要更好的利用好互聯網,應該在農產品生產的上游環節加強與互聯網的聯繫,才能打造更加完善的農產品供應鏈!


黔鄉黔味


培訓農民農產品種植技術,首先讓農產品變成綠色無蟲害產品,讓後讓國家牽頭招商引資,讓開發商投資在農村興辦農產品加工廠,一來農民可以在加工廠上班,給當地農民找到了工作,有了工作就有了固定收入,同時搭建互相網電商銷售平臺,讓農產品不斷通過電商的銷售出去,讓農民種的作物變成現金,從而才能讓農民致富


孤獨人在天涯等候


這個我覺得還要地方政府牽頭帶領農民利用互聯網致富。農民大部分人文化水平不高,對於互聯網他們不是很懂。更不要說利用互聯網致富了。我希望有這個想法的農民朋友去政府部門找相關領導提意見。


我是貼瓷磚帝


最先應該學好互聯網,如果作為農民,你不懂什麼是互聯網,你怎麼到網上去賣你的產品呢。先把互聯網學好,你有不一樣的特產,產品還怕賣不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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