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年終獎咯!年終獎納稅攻略走一波

要發年終獎了,小夥伴們是不是早已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了?是不是已經開始盤算著發了年終獎要買啥好呢,吃啥好呢,去哪裡玩?

發年終獎咯!年終獎納稅攻略走一波

不要著急,先來關心關心年終獎的納稅攻略吧。

之前的文章向大家介紹過工資薪金的納稅計算方法,不知道您學會了嗎?讓我們再來重溫一下:

應納稅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徵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可是,即將發年終獎,對於年終獎的稅務籌劃您瞭解多少?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對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做出了規定: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薪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薪與費用扣除額的差”後的餘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今天給大家來一波年終獎的稅務籌劃!

1、由於季度獎、半年獎要與當月的工資、薪金合併納稅,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所適用的稅率會提高,甚至是大幅度的提高,所以,為了減輕員工的稅負,企業儘量不要發放季度獎、半年獎,最好改成年終獎。

2、年終獎適用稅率臨界點的稅務籌劃:企業給員工發放年終獎要充分考慮員工稅後收入的多少。由於年終獎適用的稅率相當於全額累進稅率,如果全年獎金除以12後的數值靠近不同稅率的臨界點,會出現獲得獎金多反而稅後收入少的情況。

例如:當年終獎為6000元時,適用稅率為5%,應納個人所得稅300元,稅後收入為5700元;當年終獎變為6001元時,適用稅率為10%,應繳個人所得稅=(6001×10%-25)=575.1元,稅後收入5425.9元。即年終獎增加1元,稅後收入反而減少了274.1元。

再如:某員工年終獎23880元,月平均獎金23880 ÷12=1990元,應納個稅=23880×10%-25=2363元,稅後收入23880-2363=21517元;如果其年終獎24120元,則24120 ÷12=2010元,應納個稅=24120×15%-125=3493元,稅後收入為24120-3493=20627元。這樣,多發獎金24120-23880=240元,實際收入反而少了21517-20627=890元。如果企業一定要發到若干數額的年終獎,可以將其中部分年終獎轉移出來,採取增加當月工資、適度報銷發票等手段,減少年終獎的方法減稅。

希望我們都不要踩年終獎裡的坑。希望企業適當採用年終獎的方式,將薪資總額在月工資和年終獎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可以降低稅負哦!讓我們交最少的稅,拿最多的錢!

發年終獎咯!年終獎納稅攻略走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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