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身亡保险赔偿三十万,公婆想要拿走全部赔偿金,每月给儿媳和孙子一千元这样合理吗?

作家李媛媛


您好!这里是众和法律咨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要看你所谓的保险赔偿的性质的。如果是生前买的意外伤害保险,那就应该按保险合同来的。

(一)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也就是说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如果你丈夫当时填的时候,就填的他爸妈的名字,那么现在每个月还给你们一千元,已经是很好的了。

(二)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理赔所得的保险金就成为投保人的遗产,可依法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是遗产,就应该按照顺序来分就是。

但如果你说的这个保险赔偿是死亡赔偿金的话,那就又不一样了。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是实践中是按照遗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割的,即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你和你的孩子可以争取你们的权益,但是毕竟是亲人,最好还是先协商为好,不要因为钱的事情撕破脸最好,最后,希望你早日走出伤痛。

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添加头条号私聊咨询,或者在下方留言咨询。


众和法律咨询


(1)必须清醒地懂得“丈夫”的明细身份:公婆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

(2)所以,三十万块钱有条不紊地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全方位保护“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为“初衷”!!!

(3)“死去的丈夫”永远都是可怜年迈体弱公婆的儿子。这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须分配十万块钱,任何人不得侵犯。

(4)“死去的丈夫”永远都是可怜弱小未成年孩子的父亲。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须分配十八万块钱,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任何人”包括:爷爷奶奶和妈妈!!!

(5)“死去的丈夫”决不是已成年妻子永远的丈夫。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分配两万块钱安抚费。最主要的原因是:妻子是能够、也必须“自食其立”的已成年人。与年迈公婆和弱小孩子相比较,已成年人的“妻子”不属于“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所以不需作重点考虑。

(6)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做得“得人心”,才不会起争端。


丁香88577228


这些王八蛋,你们看清楚,不是公婆把所有的钱拿走,而是拿着,然后每个月给孙子和媳妇一千的生活费。知道法律上可以分为四分,但是公婆没有要一分,只是给孙子媳妇保管,钱还是以每个月支出这笔赔偿金


靠拼才会赢仁


不是特别合理,但是表示理解。我认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划分遗产,老人和孩子应得遗产由老人保管。妻子分得得遗产由她自行分配。至于是要改嫁还是要留下侍奉公婆全凭她自己做主。

我这样分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表舅活着的时候对她老婆百依百顺,可是他出车祸死了后,她老婆带着他的钱就改嫁了。因为钱都是他老婆在管,我三爷爷也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钱,为了孙子的抚养权我三爷爷也没有强求她把钱拿出来。

男人死了后,儿媳妇跟公婆的关系就会变的非常微妙。碰到比较好的女人会留下照顾孩子侍奉公婆,更多的是会改嫁。如果不早做打算,等儿媳妇改嫁后,老人独自抚养孩子压力会比较大。

不过话说回来,最好还是好好沟通,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否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不管儿媳妇改没改嫁,对于孩子的成长,母爱不能缺席。


嗨锵学长


我是男人,但我换位思考,既然公婆这么处理我伴侣的意外钱财,没关系,孙子你拿去,你不要也不行,毕竟你家觉够了,这是你唯一的希望了,本来这样的公婆,都会更佳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血脉,要不难就是他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否则不会这么对待自己儿子的媳妇跟孙子的,所以,我若是女的,我会把孩子丢给他们二老,爱要不要,先不说出去嫁人,直接离开外出工作去,凭自己的努力,现在一个月找三四千的工作满大街都是,何必活着窝囊了,这明摆着就是在控制你的人生和自由,我是一名离异的男人,离婚时候女儿才一周半,我又要开店,我是开美发店的,又要照顾孩子,我也很累,但她妈妈不要她,他外婆外公也不要,我家人也不喜欢,可我是她爸爸,我再不要,孩子就可怜,我把所有寄托都在女儿身上了,不管今生贫穷富贵,都要爱她如命,有时候女儿非常调皮,我就打手心,没办法,有时候我也很累,但一打完,我的心就很痛,每次尽量的克制自己,孩子是无辜的,她会调皮,那是因为她还小,才四岁,所以总是告诫自己,等孩子长大点就乖了,欣慰的是,女儿很爱我,一步不离,我也爱她,我的小棉袄,回过头,建议主人公把孩子丢给他们二老,孩子你是有份,但他们的人心已经严重伤害了你。


阑亭叙


不合理,按理这个钱该你拿住,是你分给公婆,这事情不要做反了。你、孩子、公婆三者平分,孩子小未满十八岁要多分,这事是有法律条条在那的,不是你公婆想干嘛就干嘛的。赔偿方本来就是第一个想到联系配偶的,不理会他们。至多把属于他们的份额给他们。跟他们也就无关了。


用户52855025180


从法律的角度说吧,大多数人身意外险一般是不能指定受益人的,交通事故赔偿也不能指定受益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就是说,爷爷,奶奶,媳妇,孙子,各人都有份,即便是儿子当初指定了他的父亲母亲是受益人,法律上也是要留给未成年子女一定份额赔偿金的,不过,大多数家庭传统上都会选择把赔偿金全部留给小孩子的,只是为了担心万一儿媳妇改嫁,或者改嫁后再生育,小孙子的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采取老辈人掌控资金,按月或按年逐步给付小孙子生活费的方式,我觉得,这也是对死者所留遗产的灵活处理方式,看似不合法,却也有一定的道理,当然,如果在如何处理赔偿金的问题上矛盾比较大,儿媳妇是有权得到相应份额赔偿金,以及管理小孩子那一份的,只不过那样一来,可能会产生矛盾,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不利于小孩子的成长。


开元53


如果不从亲情的角度考虑,儿媳执意去法院申请裁决,铁定能胜诉,完全可以一次性拿到部分赔偿款。

但是,老人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最担心的是儿媳拿到大额赔偿款以后挪作了他用。他们的心意是希望儿子用生命换来的这笔钱用于保障孙子以后的正常生活。

老人的想法从表面上看是对儿媳妇的不够信任,但深究本质,其实是对孙子的在乎和重视。聪明的儿媳一定会考量多方面,眼瞻长远,不会把事情做得“恩断义绝”。

所以我建议,最好不要撕破脸皮,伤老人和孩子的心,这场事故过后,剩下的家人都是伤心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

可以订个公开协议,将这笔资金单立一个账户,存折放在老人那里,密码在孩子妈妈的手里。每月支取一次,或每年支取几次。如果谁单方面毁约,再去法院起诉不迟。

这样,既可以让老人放心,也可以让孩子的妈妈省去许多麻烦:就算以后改嫁,男方也没有理由惦记这份钱款;亲戚朋友什么的也打不着这笔钱的主意。


天地因我而一色


这个肯定不合理。法律有规定,这三十万有老婆孩子的,也有父母的,按儿子什么年龄死去,父母今年多大,父母这一块法律分得很清出,别外媳妇儿子这一块,这三十万按百分多少,分给父母。


我有理想8李居珍


一点都不合情合理!

因为老人儿子的身份不仅是老人的儿子,也是媳妇的丈夫,孙子的父亲,老人要霸点儿子的保险陪偿款,明显是带着封建家长制的思维。


老年丧子是人间悲剧,中年丧夫同样是不幸,少年丧父更是悲苦,顶梁树倒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改变,所以按继承法分配保险赔偿金是最公平的!


老人和儿媳都是成年人,各人得各人的份额,应该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小孩子的继承份额谁来监管,如果老人是独子,由老人监管孙子的保险赔偿金也无可厚非,如果老人还有其他子女,老人霸占孙子的份额就别有用心了!

此时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母亲,孩子所得的赔偿金就应该归媳妇保管了!

法律最后会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