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2018年12月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今天咱們來聊一聊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詳解:2018年12月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原理:年終一次性獎金是大家辛苦了一年才取得的收入,雖然是一次性發放給我們的,但是不可能按1個月的工資收入來對應稅率表給我們算稅,那得交多少稅呢,虧大了。所以,我們需要將年終獎÷12轉換成1個月的工資再去稅率表找對應的稅率來算稅才合理。我現在給大家舉例計算一下吧:

詳解:2018年12月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2018年10月新稅率表

例1:小趙12月發放年終獎60000元

  1. 60000÷12=5000元
  2. 查稅率表可以看到5000元對應的是第2級數
  3. 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為:60000×10%-210=5790元

上面的例子是正常情況下的計算,還有一種情況,員工正常月工資不到5000元的起徵點,那麼我們需要先用年終獎金額將5000元補齊,然後再按例1的方法計算年終獎個稅。

例2:小趙12月發放年終獎60000元,當月正常工資薪金實發4400元。

  1. 5000-4400=600元
  2. (60000-600)÷12=4950元
  3. 查稅率表:4950元對應的是第2級數
  4. 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為:(60000-600)×10%-210=5730元

最後,還需要提醒一點,年終獎的個稅計算方法一年只能使用一次。也就是說,公司2018年1月發放了2017年的年終獎,那這筆年終獎已經按照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公式繳納過個稅。那麼公司2018年12月再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時,那就對不起了,這筆年終獎只能合併到當月工資薪金中視同當月工資一併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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