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用,什么情况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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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失业保险只有员工失业后可以用,其实不是的。失业保险的用途很多,员工在职时可以用,失业后可以用,单位也可以用。具体有以下6点:

1、失业金:失业后符合条件可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金。

2、代缴医保: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可用于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保费:

3、生育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保险可用于失业人员领取生育补助金;

4、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幸去世的,失业保险可用于遗属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5、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保险可用于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6、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可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下面保叔详细为大家说说这些待遇什么情况下能用,要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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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期间可领取失业金

1、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可用于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①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但是,失业金领取的时间有期限,跟你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有关。

① 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② 满5年不足10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③ 1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3、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金月领取标准也跟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有关,福建省(不含厦门)是这么规定的:

① 满1年不满10年: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② 满10年不满20年: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③ 满20年以上: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二、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不断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可用于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有职工医疗保险的,这笔钱由失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以减轻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这样,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

三、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可领生育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还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按其本人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

四、领取失业金期间去世,遗属可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参保职工在职期间,可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领取技能培训补贴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① 取得初级证书,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② 取得中级证书,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③ 取得高级证书,不超过20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六、企业:失业保险可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1、企业领取稳岗补贴的条件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② 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

2、发放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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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加社保


楼主你好,失业保险主要是针对失业人员所设定的一个保险。那么,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享受这个失业保险的待遇。

首先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你首先要具备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因非本人意愿去。离开工作岗位的!第二个条件就是你得连续缴费年限要超过一周年以上。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你才可以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一般缴费一周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四个月的失业金。再多缴六个月。又可以多享受两个月的是液晶,以此类推。

所以说非本人意愿主动离开工作岗位,这一个条件限制了很多主动辞职的人群。因为主动辞职的人群是不能享受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的领取一个人终身只能最长领取24个月。


社保小达人


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就可在丧失生活来源时,最长领到两年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职工如果患严重伤病或不幸死亡,还可获得医疗补助金或抚恤费、救济费。

自己辞职是不能申领失业金的,除非是被开除、协商解除、原单位解散、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的。领多少会每个城市都不一样,会根据当地的城市最低保障标准来,领多久得看你交多久的失业保险。具体联系当地社保局。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领多少失业保险金

原则是: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四、其他福利

除了领取失业金的好处,还可以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个好处比较大,我们许多人最担心的医保中断问题得以解决。


大唐雷音寺


我们前几次节目啊,和大家聊了这个失业保险和各种补贴的这样的一个话题。就大家发现啊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呢,还有像生育、医疗 、就业培训什么等等各种各样的补贴。那有朋友就问我了,说我现在也没有工作,那是不是我也可以领取?我怎么没有领呢?

那我就告诉您了啊,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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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得必须是被认定为实业才能领取。有人说那不简单吗,我只要不工作不就失业吗?不是的啊,对于失业,国家是有标准认定的。首先你的年龄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我们国家是从16岁到相应的退休年龄,所以小于16岁的或者是高于退休年龄的,这都不被视为失业。

第二你要有劳动的能力,也就是你要能工作,才存在失业的可能啊,那么一定程度的,我们说这个残疾人士啊,工伤失能人士,这都不存在失业的问题了。

第三个非常关键,我觉得很多朋友其实就问在这个方面啊,就是你要有就业的意愿。因为现在有很多人说我先不工作,我想休息一段时间,所以我主动辞职在家或者出去去玩,看看外面世界有多大。这个同时给我发失业补贴该多好啊,那不行的这表明你没有就业意愿?所以也不算失业。

第四个是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这个指什么呢?就是有些时候有些人会因为违背了这个单位的工作纪律,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出现了道德问题比如说偷窃东西等等。如果是因为这些惩罚而失去工作,那不叫失业。只有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才叫失业。

所以你看一看啊,只有满足:“你要在就业年龄、你有就业能力、你有就业意愿、而且是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这四个要素的时候才被定义为失业。

那么你要想领取失业保险,你还需要在失业的时候啊,至少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也就是12个月以上,你满足这五个条件啊,能登记注册为失业并且领取失业保险和失业的各种补贴。

那么我相信大家对这个内容,还是很感兴趣的,我们也是总结了一篇文章,介绍这个失业如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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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淘保


一、失业保险常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二)参保范围及保险费负担比例

1.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人员的定位

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16至60岁)有劳动能力,并且无工作但正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四)失业保险金可以支付范围

失业保险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支出。

包括: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

(五)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六)领取限额

首先,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其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七)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八)其他需注意事项:

1.再次失业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领取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其他

二、办理必经手续: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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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失业金有3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巳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巳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为: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怃恤金等等。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失业职工,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职工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最长为24个月,最短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给付期最长为24个月。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农民合同工,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领取而尚未领取的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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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标准?

(一)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费率

1、单位费率为0.5%(分步实施)。

2、个人费率为0.2%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办理了失业手续;

按月领取失业待遇人员可享受有哪几项待遇?

(一)失业保险金;

(二)求职补贴;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职来技能鉴定补贴。

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失业人员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注:失业保险金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变化。

新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原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在2014年6月30日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停保,2014年7月1日起未参加失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办法的条件和流程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具体手续如下: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换领新社保卡的提供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说明:由于旧条例存在60日的办理期限,但新失业保险条例取消办理期限定义,因此2014年5月2日后(不含5月2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7月1日后不存在60天办理期限的限制。


冬日雕


单位为你交了失业保险的,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解雇,或劳动合同期限满不再续签的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自己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60天内去社保中心申请,领取表格去原单位填表并由法人签名,还有劳动合同原件,再去社保中心登记,如果超出60天不登记的需去居委会或村委会打证明。

那么问题来了,原单位会给你劳动合同原件吗,法人会签字吗?


凌波微步83337157


给你简单的阐述一下你的利益:


就是说当你没有工作的时候每个月还会给你定时发工资,持续六个月。期间要参加培训。当然工资的多少跟你以前工作交的失业金成正比,多交多得。

当然还得有前提条件:你是被上个公司辞退,而且他们还要给你开出失业证明!

(每个公司每年的失业人员数量有限额,所以名额满的话,公司一般不会开)

剩下的手续在社保局很容易办到。


洛阳纸贵


失业保险,怎么用,什么情况下用?

失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在您失业后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对您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后,应当携带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社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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