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保1月1日執行,這10種人可以不交社保!

還剩不到3個月新社保就要實施了。

2019年社保入稅,讓很多企業老闆、人資、財務為之焦頭爛額。

除了怨聲載道,其實我們更應該靜下心來,認真學習與掌握國家政策,學習好了,並不會讓企業增加成本。

今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對職工來說無疑是一個福音,社保費用能夠按時足額繳納,利在長遠!

社保機構相比起稅務機關來說,徵收力量比較弱,也就導致徵收不嚴格、不規範,很多企業都少繳社保費用。因為稅務部門掌握了更多的企業財務信息等,所以讓稅務部門來徵收就會更規範。

除了能夠保證社保費徵收嚴格之外,徵收效率也會提升。

一、這10種人可以不用交社保

在新政之下,以社保為切入點來節省人工成本也並非沒有可能。

小編結合已有政策規定來同大家講一講,如果企業符合下列10種情況,就可以不考慮給員工購買社保。

以下10類員工不用繳社會保險!

附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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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聘退休人員

公司經常會返聘一些退休人員再任職,退休人員與其他人員一樣,同工同酬,那麼,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

1.勞動合同糾紛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調整範疇,要求採用仲裁前置程序。

2.勞務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合同法及經濟法的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2、聘用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

很多學校在即將畢業的最後半年,會讓學生自行找單位實習,有些企業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也時常會使用一些尚未畢業的實習生,那麼,聘用實習生,是否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呢?

《勞動法》規定:只有符合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與一定年齡的勞動者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不是由合同名稱和內容來確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質來確定。

① 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年滿16週歲且沒到退休年齡,而且與第三方不存在“歸屬關係”,雙方就應該而且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即使沒簽,勞動者也受到《勞動法》保護。

② 實習生雖然年滿16週歲,但與第三方學校還存在“歸屬關係”,所以用人單位只能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或實習協議。

因此,企業聘用的實習生,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或實習協議),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3、承包商派遣人員

在工程項目總包和分包中,經常會出現,總包方為了便於工程項目的監管,時常會派出幾名管理人員,如:技術總監、工程總監、項目經理、施工人員等現場管理人員,而這些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都由分包商來承擔,同時,分包商也會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務合同》。

該類派遣人員,因為只能與分包商簽訂《勞務合同》不能籤《勞動合同》,因此,總包方派過來的人員已經與總包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與總包方存在“歸屬關係”,分包方不需要為其繳納社保保險。

4、停薪留職人員

所謂停薪留職,是指企業富餘的固定職工,保留其身份,離開單位。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

若某職工與第三方公司簽訂有《停薪留職協議》,那麼新用人單位在招聘該人員時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5、協保人員

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係人員簡稱協保人員,指與原所在單位、再就業服務中心簽訂保留社保關係的三方協議的下崗職工。

新單位招聘協保人員時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6、非獨立勞動的兼職人員

非獨立勞務的兼職人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餘時間從事第二職

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

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公司無關,因此無需繳納社保。

7、聘用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若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和工資發放比照自有員工處理,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則應支付勞務派遣員工相應費用,不論在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中均認定為工資薪金項目。

派遣人員已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企業可以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

8、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

將生產線上的員工,以組為單位成立個體工商戶,員工工資便成為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無需為期繳納社會保險。

由於個體工商戶是有一定限額免稅政策,同時個體工商戶還可以給公司開具發票,降低成本,便成為眾多企業的籌劃方式選擇之一。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

10、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① 自營勞動者:包括自我僱傭者(自謀職業)和以個人身份從事職業活動的自由職業者等。

② 家庭幫工:即那些幫助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

③ 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非全時工、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一般勞動者。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

二、社保繳納的5個陷阱,注意!

社保新規執行在即,很多人對社保繳納認識還不夠。

社保繳納將影響勞動者以後的退休養老等諸多待遇,然而有些單位以種種理由,停繳或緩交社保,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5個陷阱提醒到位:

1、單位試用期不繳社保,員工轉正後才繳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

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2、讓員工承諾棄繳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

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公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這是違法且不合理的。

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3、單位僅以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標準作基數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

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4、檔案沒轉移到單位,就無法繳社保

新員工入職,由於人事變動的關係,之前的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來,這時有些單位會稱因為沒有檔案所以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檔案並不能成為單位緩交社保的理由。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可見員工沒轉檔案不能成為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理由。

5、不籤合同就不用繳社保

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繳納社保時,員工可以提供以下證明,證明與單位之間的用人關係。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①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②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③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④ 考勤記錄;

⑤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①、③、④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同理,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最後提醒:

不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能將面臨懲處,最高5年內將在政府採購、交通出行、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多個方面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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