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十一個問答!中央此次用行動表示對黑惡勢力“零容忍”!

“掃黑除惡”

十一個問答

一、“掃黑除惡”鬥爭是哪一級部署的?

答:是黨中央部署的。

二、“掃黑除惡”鬥爭開展幾年?

答:開展三年。2018、2019、2020共三年。

三、“掃黑除惡”鬥爭的目標是什麼?

答:讓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讓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讓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

讓社會基層組織建設水平明顯提升;

讓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社會環境明顯淨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讓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答:“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五、“掃黑除惡”鬥爭主要打擊哪幾類“黑惡”勢力?

答:重點打擊12類“黑惡”勢力: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機場車站、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盜掘古墓葬以及倒賣、走私文物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2、黑惡勢力“保護傘”。

六、什麼樣的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徵:①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②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③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④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七、黑惡勢力是怎麼認定的?

答:《刑法》這樣解釋: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具體而言:

1.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什麼?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惡勢力”是什麼?

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3.“惡勢力犯罪集團”是什麼?

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八、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答:“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九、哪十類人不能進村“兩委”班子?

答:①被判處刑罰、現實表現不好的;②欺壓群眾、橫行霸道、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村霸”村鬧、宗族惡勢力、黑惡勢力的;③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④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⑤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⑥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⑦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⑨原村(社區)幹部近3年內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兩次不稱職的;⑩患有嚴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十、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舉報“黑惡”勢力?

答:可以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和上級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通過電話、信件、網絡等方式舉報。

十一、

黑惡勢力的外在表現都有哪些?

答:黑惡勢力的常見外在表現

1.佩戴誇張金銀飾品炫耀的人員和以兇獸紋身等彪悍、跋扈人員從事違法活動的。

2.態度蠻橫、粗暴,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晝伏夜出,在夜宵攤等公共場所成群結夥、惹是生非的。

4.社會閒散人員參與開發商徵地拆遷,以擺隊形、站場子等形式威脅、恐嚇徵地拆遷對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鋼材等材料市場價格,存在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經營行為的。

6.在一定範圍內獨攬建設工程、商品供應的。

7.強行介入酒店、娛樂場所的酒水、食品等供應的。

8.在各類市場中,為爭奪業務而追逐、攔截、恐嚇當事人,並經常更換從業人員的。

9.在娛樂場所中存在賣淫嫖娼、賭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託為名討要債務,採用貼身跟隨、逗留債務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債討債的。

11.KTV、酒吧等場所以內保人員身份在處置場所內發生糾紛時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12.在糾紛、傷害類警情處置中,報警人稱有社會閒散人員參與其中的。

13.無關人員刺探、干擾、阻撓公安機關案件辦理的。

14.在外來人員聚集區域,以所謂個人影響力私下調停各類糾紛的。

15.有賭博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前科,且當前無固定職業或穩定經濟來源、多次反覆出入境的。

16.在醫院、私人診所等醫療機構接診過程中,發現有刀傷、槍傷等可疑情形的。

17.外來人員以親緣、地緣為紐帶拉幫結派,排擠他人在一定區域從事美容美髮、足浴等經營的。

18.以管理費、衛生費等為名,向經營業主強行攤派或收取費用的。

19.在娛樂場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員”,頻繁更換服務場所的。

20.在賓館、浴室、KTV等休閒娛樂場所發放小卡片,為客人提供色情服務的。

21.在廣場、商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散發、張貼追討債務、私人調查、貸款擔保等小廣告的。

22.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招、投標方惡意串標或投標人相互勾結進行圍標的。

23.因各類糾紛引發砸玻璃窗、損毀門鎖、隨意噴塗、破壞監控等情形的。

24.無正當經濟來源的卻駕駛豪車、經常出入酒店等高檔消費場所的。

25.在一定範圍內多次向企事業主、經營戶強行推銷茶葉、紅酒、禮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為的。

26.以過生日、搬家、公司開張等各種理由擺酒宴客,強行索要禮金的。

27.在酒店、娛樂場所長期掛單、強行消費的。

28.本地人員突然異常舉家搬遷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關注的異常情況。

“扫黑除恶”十一个问答!中央此次用行动表示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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