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利剑斩除生态环境痼疾|黑龙江省检察院制定《方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用法治利剑斩除生态环境痼疾|黑龙江省检察院制定《方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起草了《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作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2月20日,在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研究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机制”专题会议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就《方案》的起草背景、过程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汇报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的重要批示精神,经省检察院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方案》,旨在通过法治的力量,凝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最大合力,推进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落实。

据了解,10月20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下,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吉林、黑龙江、辽宁及内蒙古三省一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机关区域协作座谈会。三省一区检察院检察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三省一区森林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关于加强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东北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作交流机制。

随后,省检察院党组向省委呈报了《关于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机关区域协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1月13日,省委书记张庆伟在报告上作出批示:

要求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机制。

为全面贯彻张庆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省检察院起草了《方案》。在《方案》起草过程中,省政府李明春副秘书长多次组织检察机关与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共同研究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征求相关厅局意见。

用法治利剑斩除生态环境痼疾|黑龙江省检察院制定《方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张中华副检察长介绍,《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紧扣黑龙江省实际,结合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区域协作,围绕坚决打赢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以联合开展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方案》共分为4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制定方案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明确了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作用的九个专项工作,第三部分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的六个工作机制,第四部分对方案的贯彻落实提出了三个要求。”据张中华副检察长介绍,《方案》明确了九个专项工作,即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益保护、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砂石土矿产资源保护、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等专项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

☞《方案》建立了六个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保护东北三省一区协作机制;

二是建立全省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作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配合;

三是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四是建立并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

五是建立并落实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

六是建立并落实互派干部交流机制,增强协作配合的能力和水平。

在贯彻落实上,《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干部交流机制的作用,不断加强协同配合,联合督办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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