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款122萬元!上個月,26家生產經營單位被納入市級“黑名單”

2018年11月份

全市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公佈

26生產經營單位上榜

最高被罰122萬元

最高罚款122万元!上个月,26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市级“黑名单”

根據《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的規定,經彙總,市安委辦將深圳市華廈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坪地分公司、深圳市尚笠五金製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等26家生產經營單位納入市級“黑名單”管理

01

深圳市華廈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坪地分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7月7日,位於龍崗區坪地街道華廈工業園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華廈園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坪地分公司違法發包,將鐵皮棚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

:龍崗區安監局

02

深圳市尚笠五金製品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8月3日,位於坪地街道的尚笠工業區C1車間發生一起中毒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尚笠五金製品有限公司法人梁尤懷,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按要求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負管理責任。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貳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龍崗區安監局

03

深圳市中泰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6月17日,位於龍華區龍華街道共和新村 A 區,一名工人在進行停車場地面硬化作業時,發生觸電事故,該工人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經調查認定,中泰勞務公司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嚴格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1)在責任電工請假不在崗期間,未及時安排具備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做好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2)教育和督促工地班組長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到位,李國強在未取得低壓電工操作證的情況下,違規採用地面明設的方式敷設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用電線路;(3)對新進員工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致使該工人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作業現場安全認識不足就進入現場作業。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貳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龍華區安監局

04

深圳金鑫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7月2日,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深圳市國際會展中心一期C4會展廳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金鑫綠建股份有限公司對李某的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未確保李某掌握鋼樑安裝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且未嚴格督促李某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如實地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該起生產安全事故,且存在謊報事故和偽造事故現場的行為。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壹佰貳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寶安區安監局

05

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6月21日,在前海合作區市政工程Ⅴ標的桂灣地下車行聯絡道工程,施工單位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在組織混凝土結構支模作業過程中,1名工人在鋼管支架內傳遞支模材料作業中不慎從支架上滑倒墜落受傷,後經送南山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0萬元人民幣。經調查認定,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叄拾萬元

執法單位:南山區安監局

06

深圳市南山區中科納

丁記

晌午飯現炒簡餐館

違法事實:2018年6月16日,在南山區粵海街道中科納能大廈D區一層深圳市南山區中科納丁記晌午飯現炒簡餐館,發生一起觸電事故,導致1名電工受傷,後經送南山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1萬元人民幣。經調查認定,深圳市南山區中科納丁記晌午飯現炒簡餐館未認真落實相關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07

深圳東誠美譽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8月21日,在粵海街道高新社區深圳灣科技生態園11棟B座11樓室內裝修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深圳東誠美譽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在室內裝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經調查認定,深圳東誠美譽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08

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團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8月3日,南山區粵海街道南山供電營業中心地基與基礎工程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員當場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67萬元。經調查認定,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團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09

深圳法利葡實業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4月12日,位於龍崗區坂田街道崗頭社區中心圍7巷6號801房出租屋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法利葡實業有限公司未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制度、空調安裝操作規程不完善,空調安裝人員未取得相應的特種從業資格證書且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10

深圳泛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4月13日14時,龍華街道華盛瓏悅花園工地3號塔吊在吊運鋼管的過程中,砸中正在下方作業的木工湯某,導致湯某當場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泛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規定,未及時發現並消除施工過程中吊裝作業存在吊物下違規站人的安全隱患。

11

睢縣榮源運輸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5月15日,位於坪地街道怡心社區吉祥2路4號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睢縣榮源運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日常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對事故負管理責任。

12

深圳市安恆運輸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4月15日,西鄉街道寶安大道和西鄉大道路口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安恆運輸有限公司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肇事車輛粵BD04207號小型轎車GPS動態管理系統出現無法查看錄像和實時視頻,無法判斷駕駛員是否具備相應資格,且車內外行車記錄儀無數據,也無故障記錄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3

深圳市龍崗區萬德蘭石頭加工廠

違法事實: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龍崗區萬德蘭石頭加工廠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龍崗區萬德蘭石頭加工廠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力,對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14

中建鋼構廣東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7月2日,福海街道和平社區深圳市國際會展中心一期 C4 會展廳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經調查認定,中建鋼構廣東有限公司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未確保從業人員掌握鋼樑安裝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且未對金鑫綠建公司進行有效的統一、協調管理,未及時發現事故區域的事故隱患並督促金鑫綠建公司進行整改。

15

惠州市仟和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5月23日,華強北街道辦事處轄區茂業天地三樓發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惠州市仟和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對所屬人員的特種作業資質(電工證)進行核查,導致所屬人員持假證件違規從事涉電作業;提供給茂業天地的施工資料所加蓋的公章系偽造他公司公章;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貳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福田區安監局

16

深圳市浩超力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8月6日,松崗街道沙浦社區松沙顯亮電子(深圳) 有限公司發生 一起觸電事故, 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浩超力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施工資質承接事故車間主電安裝及照明改造安裝工程;向工人提供的作業工具(涉事設備)存在事故隱患,不符合安全要求。

17

深圳市永強混凝土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 年8月14日,福海街道煜碩碼頭深圳市永強混凝土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車輛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永強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對作業範圍進行安全隔離,未在涉事裝載機作業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未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18

松沙顯亮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8月6日,松崗街道沙浦社區松沙顯亮電子(深圳) 有限公司發生 一起觸電事故, 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松沙顯亮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將事故車間主電安裝及照明改造安裝工程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深圳市浩超力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壹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寶安區安監局

19

深圳市鴻荔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 年 6 月12日,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轄區農園路與紅荔路交匯處香蜜公園發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鴻荔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給員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帶);荔枝採摘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未能及時制止和糾正工人高空作業時的違規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20

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坪山)

違法事實:2018年7月27日,位於坪山區馬巒街道橫坪公路3001、3007號的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貳拾貳萬元

執法單位:坪山區安監局

21

深圳市泰尼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惠州分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7月14日,位於深圳市坪山區新和路127號的奧加泰精品酒店裝修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泰尼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將承包的EPS外牆水泥構件的安裝工程發包給無資質、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包工頭鄧華平,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對作業現場安全監管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監管責任。

22

深圳新藝華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7月14日,位於深圳市坪山區深城投·中心公館項目工地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新藝華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23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務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2018年6月9日,坪山區碧嶺街道碧嶺垃圾轉運站發生一起物體打擊死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務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巡查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應對事故的發生負管理責任。

24

麥敬東

違法事實:2018年8月21日,西鄉街道徑貝新村74號樓裝修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麥敬東非法承接事故裝修項目,並將項目違法轉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陳小松個體施工隊,未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25

諶文裕

違法事實:2018 年 8 月 14 日,福海街道煜碩碼頭深圳市永強混凝土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車輛傷害事故, 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諶文裕對涉事裝載機司機張孝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6

王義權

違法事實:2018 年 5 月 11 日,位於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翠嶺華庭小區 3 棟 3 單元,工人在對 31 樓西北側外牆的 GRC裝飾線條進行拆除作業時,發生一起作業工人隨吊杫高墜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經調查認定,王義權未組織工人按施工方案拆除住宅樓31層外牆GRC裝飾線條;在施工前未針對高空作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無相應作業資格的高空作業人員或無高空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作業現場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並糾正黃某錯誤使用安全帶的行為,未能及時發現並消除吊籃嚴重超載的安全隱患;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未給從業人員購買相關保險。

最高罚款122万元!上个月,26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市级“黑名单”

生產經營單位被納入“黑名單”後,

會有什麼影響呢?

為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實施有效懲戒,市安委辦依據《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信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被納入“黑名單”信息管理期間,在項目立項、土地使用、行政審批、政府採購、銀行信貸、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進行限制或者禁入

不過,各區(新區)安監部門和企業應該明確:將符合一定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納入“黑名單”信息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給生產經營單位制造困難障礙和負面影響,

而是為了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從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環境的和諧穩定。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請各生產經營單位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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